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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十五年(1)


  至元十五年宋景炎三年,五月後改祥興元年

  正月,癸巳,西京饑,發粟賑之,仍諭阿哈瑪特廣貯積,以備闕乏。

  順德府總管張文煥,太原府達嚕噶齊台哈布哈,以按察司發其奸贓,遣人詣省自首,反以罪誣按察禦史。台臣奏:「按察司設果有罪,不應因事而告,宜待文煥等事決,方聽其訴。」從之。

  己亥,禁官吏、軍民賣所娶江南子女及為娼者,賣買者兩罪之,沒其直,人複為良。

  山東提刑按察使徐世隆移淮東,宋將許瓊家僮告瓊匿官庫財,有司系其妻孥征之。世隆曰:「瓊所匿者,故宋之物,豈得與今盜官財者同論耶?」同僚不從,世隆獨抗章力辨,行台是之,釋不問。

  戊申,從阿哈瑪特請,自今禦史台非白于省,毋擅召倉庫吏,亦毋究錢谷數,及集議中書不至者,罪之。

  降封宋福王與芮為平原郡公。

  布哈督汪良臣等兵入重慶,李德輝遺書張玨曰:「君之為臣,不親于宋之子孫;合之為州,不大於宋之天下。彼子孫已舉天下而歸我,汝猶偃然負阻窮山,而曰忠於所事,不亦惑乎?」玨不答,布哈至城下,營造雲梯、鵝車,將攻之。玨悉眾與良臣鏖戰,良臣身中四矢。明日,督戰益急。玨與伊蘇岱爾戰扶桑壩,良臣等從後合擊之,玨兵大潰。其夜,都統趙安以城降。玨率兵巷戰,不支,歸索鴆飲,不得,乃順流走涪,布哈遣舟師邀之,遂被執。玨,西鳳州人。

  先是瀘州食盡,為萬戶圖們達勒所破,安撫王世昌自經死。東川副都元帥張德潤破涪州,守將王明及總轄韓文廣、張遇春,皆不屈,被殺。紹慶、南平、夔、施、恩、播諸州相繼降。

  定武官承襲之制:凡有功升秩者,原職令它有功者居之,不得以子侄代,陳亡者始得襲,病死者降一等。總把百戶,老死者不襲。著為令。

  二月,戊午,祀先農,命蒙古胄子代耕籍田。

  癸亥,賑鹹淳等郡饑。

  命平章政事按塔哈阿哩選擇江南廉能之官,去其冗員與不勝任者。

  辛未,以川蜀地多嵐瘴,馳酒禁。

  呂師夔以張鎮孫及其妻子赴燕,鎮孫自經死。

  宋主舟還廣州。達春令索多還攻潮州,宋知州馬發城守益備。索多塞塹填壕,造雲梯、鵝車,日夜急攻,發潛遣人焚之。凡相拒二十餘日而敗,發死之,索多屠其民。

  壬午,置太史院,命太子贊善王恂掌院事,工部郎中郭守敬副之,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許衡領焉。

  改華亭縣為松江府。

  遣使代祀嶽瀆。

  以參知政事夏貴、範文虎、陳岩並為中書左丞,黃州路宣慰使唐古特、史弼並參知政事。

  三月,乙酉,詔蒙古岱、索多、蒲壽庚行中書省事于福州,鎮撫瀕海諸郡。以沿海經略副使哈喇岱領舟師南征,升經略使兼左副都元帥,佩虎符。

  甲午,西川行樞密院招降重慶等府。

  乙未,命揚州行省選特穆爾布哈所部兵,助隆興進討。

  丁酉,命達哈毀夔府城壁。

  乙巳,廣南西道宣慰司招降雷、化、高三州。

  宋文天祥以弟璧及母在惠州,乃趨之,行收兵出海豐縣,遂次於麗江浦。

  宋都統淩震及轉運判官王道夫複廣州。

  宋主遷駐碙洲,曾淵子至自雷州,以為參知政事、廣西宣諭使。時淵子起兵據雷州,元帥府諭降,不聽,進兵攻之。淵子奔至碙洲,遂有是命。

  夏,四月,乙卯,命元帥劉國傑將萬人北征。

  丙辰,詔以雲南疆土曠遠,未降者多,簽軍萬人進討。

  戊午,以江南土寇竊發,人心未安,命行中書省左丞夏貴等分道撫治,檢核錢糧,察郡縣被旱災甚者。吏廉能者,舉以聞,其貪殘不勝任者,劾罷之。

  甲子,命布哈留鎮西川。巡軍之戍西川者遣還。

  立雲南,湖南二轉運使。

  以時雨霑足,稍馳酒禁,民之衰疾飲藥者,官為醞釀,量給之。

  戊辰,宋主殂於碙州,年十一。群臣多欲散去,陸秀夫曰:「度宗皇帝一子尚在,將焉置之!古人有以一旅以成中興者,今百官有司皆具,士卒數萬,天若未欲絕宋,此豈不可為國郡?」乃與眾共立衛王昺,年八歲矣。

  方登壇禮皆,禦輦所向,有黃龍自海中見,既入宮,雲陰不絕。上前主諡曰裕文昭武湣孝皇帝,廟號端宗。楊太妃仍同聽政。

  時陳宜中入占城,日候其還朝,竟不至。張世傑秉政,而秀夫裨助之。外籌軍旅,內調工役,凡有述作,盡出其手,雖匆遽流離中,猶日書《大學章句》以勸講。

  庚辰,遣使至杭州,取在官書籍板刻至京師,從許衡之言也。

  壬午,立行中書省于建康符。

  五月,癸未朔,詔翰林學士和爾果斯:「今後進用宰執及主兵重臣,其與儒臣老者同議。」

  宋改元祥興。時碙洲糧少,乃遣人征糧於瓊州,海道灘水淺急,艱於轉運,別取道杏磊浦以進,雷州總管蒙古特以兵邀擊之。

  宋升碙洲為翔龍縣。

  宋遣張應科、王用將兵取雷州,應科三戰不利,用遂降。

  乙未,以烏蒙路隸雲南行省。

  己亥,江東道按察使阿巴齊,求宣慰使呂文煥金銀器皿及宅舍、子女,不獲,誣其私匿兵仗。詔行台大夫姜衛詰之。事白,免阿巴齊官。

  宋駙馬楊鎮從子玠節,家富於資,守藏吏姚溶竊其銀,懼事黨,誣玠節陰與廣、益二王通,有司搒笞,誣服。獄成,總管府推官申屠致遠讞之,得其情,溶服辜。玠節以賄為謝,致遠怒,絕之。

  杭人金淵者,欲冒籍為儒,儒學教授彭宏不從。淵誣宏作詩有異志,揭書於市,邏者以上。致遠察其情,執淵窮詰,罪之。屬縣械反者十七人,訊之,蓋因寇作以兵自衛,實非反者,皆得釋。

  六月,丁巳,宋張應科收兵複戰,敗死。張世傑悉眾圍城,城中絕糧,士食草,史格漕欽、廉、高、化諸州糧以給之。世傑引還。

  己未,宋主遷駐新會之厓山。時諸軍泊雷、化犬牙處,而厓山在新會縣南八十裡大海中,與石山對立如兩扉,故有鎮戍。張世傑以為天險可守,乃遣人入山伐木,造行宮三十間,軍屋三千間。正殿曰慈元,楊太妃居之。升廣州為翔龍府。時官、民兵尚二十餘萬,多居於舟,資糧取辦于廣右諸郡、海外四州,複刷人匠,造舟楫,制器械,至十月始罷。

  己巳,有大星殞于廣南,聲如雷,數刻乃已。

  乙亥,敕省、院、台、諸司應聞奏事,必由起居注。

  己卯,參知政事蒙古岱請頒詔招宋廣王及張世傑;不從。

  江東宣慰使張弘范人覲,請於帝曰:「張世傑立廣王於海上,閩、廣響應,宜進取之。」帝以弘範為蒙古、漢軍都元帥。陛辭,奏曰:「國制,無漢人典蒙古軍者。臣漢人,恐乖節度,猝難成功。願得親信蒙古大臣與俱。」帝曰:「爾憶而父與察罕之事乎?其破安豐也,汝父留兵守之,察罕不肯,師既南而城複為宋有,進退幾失據,汝父至不勝其悔恨也,由委任不專。今豈可使汝複有汝父之悔乎!」賜錦衣、玉帶。弘範辭曰:「奉命遠征,無所事於衣帶也。苟以劍甲為賜,則臣得仗國威靈,率不聽者,臣得其職矣。」帝壯之,出上方劍以賜,曰:「劍,汝副也,有不用命者,以此處之。」及行,弘范薦李恒自副。至揚州,發水陸之師二萬,分道南下。帝覆命達春留後,供軍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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