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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道三年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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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道三年金大定七年 春,正月,甲辰,詔:「廷尉大理官,毋以獄情白宰執,探刺旨意為重輕。」 庚戌,置三省戶房國用司。初以國用匱乏,罷江州屯駐軍馬,至是複留之。 壬子,金主服袞冕,禦大安殿,受尊號冊寶禮,大赦。 癸醜,何逢原除金部郎官。帝曰:「儒者不肯留意金穀,可諭何逢原令留意職事。」 庚申,金以元帥左監軍圖克坦喀齊喀為樞密副使。 度支郎唐瑑言:「自紹興三十一年印造會子,止乾道二年七月,共印造二千八百餘萬道;至乾道三年正月六日以前措置收換外,尚有八百餘萬貫在民間未收。緣諸路綱運,依近降指揮並要十分見錢,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,致在外會子壅滯不行,商賈低價收買,輻湊四集,所以六務支取,擁並喧哄。今請給降度牒及諸州助教帖各五千道付榷貨務,召人依見立價例,全以會子進納,庶幾少息擁並之弊,而會子在民間,亦不過數月便可收盡。」詔先次給降度牒並助教帖各五百道,候出賣將盡,接續給降。 癸亥,中書、門下省言:「昨來支降交子付兩淮行吏,緣所降數目過多及銅錢並會子不許過江,因致民旅未便。今措置銅錢、會子,依舊任便行使,應官司見在未支交子,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庫交納。」 二月,壬申,諭曰:「自後宮禁內人並百官、將校、軍兵、諸司人,每月初五日,國用房開具前月支過以上五項請給,數目,並非泛支用,造冊進呈。外路軍馬,可降式樣付諸路總領,逐月開具。著為令。」 帝謂輔臣曰:「蔣芾理會財用,已見根源。」初,蔣芾因謝新除,留身奏雲:「方今費財最甚者,無如養兵。近見陳敏揀汰二千人,戚方揀汰四千人。夫汰兵固良法,然今日之兵,多是有官人,與之外任,依舊請券錢,又添供給,雖減之於內,添之於外,亦未見其益。既減六千人,必又招六千人填格,則是添六千人耗蠹財用矣。契勘在內諸軍,每月逃亡事故,常不下四百人。若權住招,一年半內,可省三百八十萬貫。俟財用稍足,可逐旋招收強壯,訓練而用之,不惟省費,又可兵精。」因奏紹興以來初分五軍並內外諸軍分合添減之數。帝以為然,故有此諭。 知閤門事龍大淵,權知閤門曾覿,竊弄事權,屢致人言,帝不省。一日,起居舍人洪邁過陳俊卿曰:「聞鄭聞將除右史,邁當遷西掖,信乎?」俊卿曰:「何自得之?」邁以大淵、覿告。俊卿即以語葉容、魏杞,而己獨奏之,且以邁語質於帝前曰:「臣不知此等除目,兩人實預聞乎?抑密揣聖意而播之於外,以竊弄威福也?」帝曰:「朕何嘗謀及此輩!必竊聽而得之。卿言甚忠,當為卿斥逐。」癸酉,出大淵為江東總管,覿為淮西副總管,中外快之。甲戌,大淵改浙東,覿改福建。 乙亥,架閣衛博,論用人宜錄所長,棄所短,帝曰:「用人不當求備,知禮者不必知樂,知樂者不必知刑。若得其人,不當數易,宜久任以責成功。」 罷成都、潼川路轉運司輪年銓試,以其事付制置司。 辛巳,以端明端學士虞允文知樞密院事。 壬午,起居舍人洪邁言:「兩省每日行遣錄黃文書,盈于幾閣,多有常程細故,不足以煩朝廷專出命者。使中書之務不澄,無甚於此。」帝曰:「朕嘗見《通鑒》載唐太宗謂宰相聽受辭訟,縈於簿書,日不暇給,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。朕見欲理會。」 又諭葉容曰:「可進武臣薦舉兵將官冊,朕欲用知其人。」容曰:「宜於無事時詢訪,以備緩急。」陳俊卿曰:「陛下曾記王存否?其人似尚可用。」帝曰:「朕識之,粗暴之人,老矣,智力皆無所用也。」 乙酉,以《武經高抬貴手》、《孫子》賜鎮江都統戚方,建康都統劉源,仍令選擇兵官,各賜一本。 金尚書右丞蘇保衡以疾求退,金主不許,遣敬嗣暉傳詔曰:「卿以忠直,擢居執政,齒發未衰,遽以小疾求退!善加攝養,俟病間視事。」庚寅,保衡卒。金主將放鷹近郊,聞之,乃還,輟朝,賻贈,命有司致祭。時已起複參知政事石琚,丙申,以琚為尚書右丞。 戊戌,諫議陳天麟言:「近探北人聚糧增戍,宜擇將帥,預講禦備之策。」帝曰:「此今日急務。昨王琪請築揚州城,卿等見文字否?」魏杞言:「淮東之備,宜先措置清河、楚州、高郵,庶可遏敵糧道。」帝曰:「若守定高郵,不放過糧船,則敵不能留淮上,自當引去。」 三月,庚子,宰臣葉容請抽回江州兵馬,帝曰:「此豈得已!近來招兵練兵皆易,惟養兵最難。它時財賦有餘,自可增招。」容又言:「陳敏知地理,且有志立功。」帝曰:「陳敏守高郵甚善,別選步帥,亦難得人。」 丁巳,詔:「四川宣撫司創招千人,置司所在屯駐。」 壬戌,秀王夫人張氏薨,帝所生母也。 夏,四月,戊辰朔,日有食之。 癸酉,為秀王夫人成服于後苑。 丙子,宣殿前司選鋒等軍五百八十二人,車二十四兩。入內教場。右軍統制張平入對,帝曰:「兵謀務要決勝,不得輕發。有功者雖仇與賞,有罪者雖親與罰。」 丁醜,並利州東、西為一路,以吳璘為安撫使兼四川宣撫使,兼知興元府,璘尋薨。初,璘病,呼幕客草遺表,命直書其事曰:「願陛下無充四川,無輕出兵。」不及家事。人稱其忠。璘為人,剛毅靖深,喜大節,略苛細,讀史傳,曉大義。其禦軍,恩威兼濟,士卒樂為之用;每出師,指麾諸將,風采凜然,無敢犯令者,故所向多捷。自吳玠死,璘為大將,守蜀捍敵,餘二十年,隱然為方面之重,威名亞於玠。其選諸將多以功;有告以薦材者,璘曰:「兵官非嘗試,難知其才。今以小善進之,則僥倖者獲志,而邊人宿將之心怠矣。」故所用後多知名。 壬辰,金御史大夫李石,拜司徒兼太子太師,御史大夫如故,賜第一區。 五月,丙午,金大興獄空,詔賜錢三百貫為宴樂之用以勞之。 戊申,葉容言近日州官被論,有陰遣家屬,納短卷於台諫以相挾制者,陳俊卿曰:「近來此風頗盛,是使監司不敢按郡守,郡守不敢按縣官。」帝曰:「此風誠不可長。」 庚申,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管宣撫司事,移利州。 修揚州城。 辛酉,王炎言:「近來士大夫議論太拘畏。且如近詔王琪至淮上相度城壁,朝士皆紛然以為不宜。」帝曰:「儒生不論,真不達時變。昔徐庶言通世務者在乎俊傑,朕與卿等當守此議論,它不足恤。」 壬戌,大減三衙官屬。 是月,賑泉州水災。 安奉太宗、真宗《玉牒》及《三祖下仙源積慶圖》、《哲宗寶訓》。 六月,己巳,命汪應辰權節制利州路屯駐御前軍馬。 辛未,複分利州東、西路為二。 癸酉,帝曰:「朕欲依祖宗故事,先令有司具囚情款,前數日進入,朕親閱之,可釋者釋之,可罪者罪之,庶不為虛文。今後並依祖宗典故。」 金主命地衣有龍文者罷之。 判度支趙不敵言:「將帥未必知兵,徒務聲勢,今日添使臣,明日招效用,但資冗墮,未見精雄。」帝曰:「此正中今日將帥膏肓。」 甲戌,以虞允文為資政殿大學士、四川宣撫使,代吳璘也。帝謂允文曰:「璘既卒,汪應辰恐不習事,無以易卿。凡事宜親臨,無效張浚迂闊。」旋覆命以知樞密院事充四川宣撫使。帝親書九事戒之。允文尋言:「房州義士、金州保勝軍見管七千餘人,皆建炎、紹興之初,自相結集,固守鄉閭,最為忠義。而州縣全不加恤,分占白直,又有都統司差役科擾。乞差皇甫倜為利州東路總管,金州駐劄,令專一主管,于農隙往來教閱,或緩急有警,可責令分守諸關。」從之。 己醜,金遣使來取被俘人。詔:「實俘在民間者還之,軍中人及叛亡者不預。」 辛卯,皇后夏氏崩,諡安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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