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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興元年(1)


  ○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

  諱沖,太祖七世孫也。初,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,惟憲生新興侯從郁,從郁生華陰侯世將,世將生慶國公令譮々生子偁,是為秀王,王夫人張氏,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於秀州官舍,命名伯琮。及元懿太子薨,高宗未有後,而昭慈聖獻皇后亦自江西還行在,後嘗感異夢,密為高宗言之,高宗大悟。紹興二年五月,選帝育于宮中;三年二月,賜名瑗;五年六月,聽讀資善堂;十二年正月,封普安郡王;三月出閤就外第;三十年二月癸酉,立為皇子,更名瑋;丙子,進封建王;三十二年五月甲子,立為皇太子,改名沖。

  隆興元年金大定三年

  春,正月,壬辰朔,帝朝德壽宮,自是歲如之。

  立武臣薦舉格。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之士三人。謀略沈雄,可任大事;寬猛適宜,可使禦眾;臨陳驍勇,可鼓士氣;威信有聞,可守邊郡;思智精巧,可治器械;已上五等,令曾立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。通習典章,可掌朝儀;練達民事,可任郡寄;諳曉財計,可裕民力;持身廉潔,可律貪鄙;詞辨不屈,可備奉使;已上五等,令非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。被舉之人,成立功效,舉官取旨推賞,敗事亦加責罰。

  既而殿中侍御史胡沂上言:「陛下注意將臣,然武舉唱第名在一二者,固蒙褒擢,餘皆任以榷酤、征商之事。臣觀唐之郭子儀,以武舉異第,初補左衛長史,曆為振遠、橫塞、天德軍使。祖宗時,中武藝人並赴陝西任使。又,武舉中選人,或除京東抵賊,或邊上任使,或三路沿邊試用,或經略司教押軍隊、準備差使。請取近歲應中武舉之人,分差沿邊備使。」從之。

  自建炎以來,居位者往往不修職事,而朝廷姑息,莫知所懲。國子司業王十朋,極言其弊之當革,且論人主之大職有三,任賢、納諫、賞罰是也。帝嘉納。

  以知饒州胡銓為秘書少監。銓論史官失職者四,一謂:「記注不必進呈,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。」二謂:「唐制,二史立螭頭之下,今在殿東南隅,言動未嘗得聞。」三謂:「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,請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。」四謂:「史官欲其直前,而閤門以未嘗預牒,以今日無班次為辭。請自今直前言事,不必預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。」從之。

  樞密副都承旨龍大淵,帶禦器械曾覿,皆潛邸舊人,欲擅利權,數言國用當加省察,於是帝數以手詔詰戶部錢谷出入之數。戶部侍郎周葵上言:「陛下新即大位,勞心庶政。臣下傾聽,謂有諮詢必出人意表;今皆微文細故,財利是稽。此不獨陛下未得治道之先務,慮必有小人熒惑聖聰,欲售其私者,不可不察也。」帝為之色動。

  庚子,以史浩為尚書右僕射、平章事兼樞密使;張浚進樞密使、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,開府建康。浚薦陳俊卿為江淮宣撫判官。

  丙午,誅殿前司後軍謀變者。

  戊申,詔:「禮部貢院試額增一百人。」

  壬子,金遣客省使烏居仁賞勞河南軍士。

  吳璘奉班師之詔,僚屬交諫曰:「將在軍,君命有所不受。此舉所系甚重,奈何退師?」璘知朝論主和,乃曰:「璘豈不知此!顧主上初政,璘握重兵在遠,有詔,璘何敢違!」至是複詔璘進退可從便宜,而璘已棄德順還河池。金人乘其後,璘軍亡失者三萬三千,部將數十人,連營痛哭,聲振原野。於是秦鳳、熙河、永興三路新複十三州、三軍,皆複為金取。

  二月,壬戌朔,用史浩策,以布衣李信甫為兵部員外郎,齎蠟書,間道往中原,招豪傑之據有州郡者,許以封王世襲。

  甲子,金命太子少詹事楊伯雄等廉問山西路。

  庚午,金主謂宰相曰:「灤州饑民流散,可移于山西富民贍濟,仍于道路計口給食。」

  己卯,賑兩淮流民及山東歸正忠義軍。

  庚辰,金太保、都元帥完顏昂薨。金主輟朝,親臨奠,賻贈甚厚。

  昂自從太祖開國,累著功績。在正隆時,縱飲沈酣,輒數日不醒。廢主亮聞之,嘗面戒不令飲,得間輒飲如故。及金主即位,昂還自揚州。妻子為置酒私第,未數行,輒臥不飲。其妻大氏,廢主亮之從母姊也,怪而問之。昂曰:「我本非嗜酒者,但向時不以酒自晦,則汝弟殺我久矣。今遭遇明時,正當自愛,是以不飲。」昂睦于兄弟,尤喜施予,親族有貧困者,必厚給之。或以子孫計為言,答曰:「人各有命,但使其能自立爾,何至為子孫奴耶!」

  癸未,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罷。

  丙戌,金趙景元等以亂言伏誅。

  庚寅,逐秦檜黨人,仍禁輒至臨安。

  金東京僧法通以妖術亂眾,都統府討平之。

  三月,壬辰朔,金左副元帥赫舍哩志甯遣人索海、泗、唐、鄧、商州之地及歲幣,致書于張浚曰:「可還所侵本朝內地,各守自來畫定疆界,凡事一依皇統以來舊約,帥府亦當解嚴。如必欲抗衡,請會兵相見。」浚複以書曰:「疆場之一彼一此,兵家之或勝或負,何常之有!」

  先是金人聲言取兩淮,浚請以兵屯盱眙及泗、濠、廬州備之。志甯遣富察徒穆、大周仁屯虹縣,蕭琦屯靈壁,積糧修城,將為南侵計。

  癸巳,以張燾參知政事,辛次膺同知樞密院事。

  初,次膺為右正言,力諫和議,為秦檜所怒,流落者二十年。帝即位,召為中丞。次膺每以名實為言,多所裨益。帝呼其官而不名。

  丙申,金中都以南八路蝗,詔尚書省遣官捕之。

  壬寅,陳康伯上欽宗陵名曰永獻。

  金命戶部侍郎魏子平等九人分詣諸路明安、穆昆勸農及廉問。詔臨潢漢民逐食于會寧府、濟、信等州。

  乙巳,詔求遺逸。

  丁未,詔修太上皇帝聖政。

  己酉,參知政事張燾罷。

  初,劉度除右諫議大夫,首論待小人不可無節,因奏潛邸舊僚,宣召當有時,蓋為龍大淵、曾覿言也。至是遂上疏劾「大淵、覿輕儇浮淺,憑恃恩寵,入則侍帷幄之謀,出則陪廟堂之議,搖唇鼓舌,變亂是非。凡皇闈宴昵之私,宮嬪嬉笑之語,宣言於外,以自誇大。至引北人孫照出入清禁,為擊球、胡舞之戲,上累聖德,望亟賜黜逐。」又因進故事,論京房指謂石顯,元帝亦自知之而不能用,蓋公義不勝私欲耳。反覆數百言,尤為切至。於是詔大淵除知閤門事,覿權知閤門事。度言:「臣欲退之而陛下顧進之,何面目尚為諫官!乞就貶黜。」中書舍人張震繳其命至再;侍御史胡沂亦論兩人市權招士,請屏遠之,以防其微,不報。給舍金安節、周必大不書黃,且奏曰:「陛下于政府侍從,欲罷則罷,欲貶則貶,獨於此兩人委曲遷就,恐人言紛紛未止也。」明日,宣手詔,謂:「給舍為人鼓扇,議論群起,太上時安敢爾!」於是安節、必大退而待罪。會張燾入對,欲以兩人決去就。帝問所從聞,燾曰:「聞之陸遊。」帝曰:「遊反覆小人,已得罪行遣矣。」燾謝曰:「臣聽言不實,罪也。」遂罷政。

  是日,安節、必大再奏,乞竄責,不許。必大入謝,帝曰:「朕察卿舉職,但朕欲破朋黨,明紀綱耳。」時宰輔、台諫合辭,以為兩人當去,故帝有朋黨之疑。庚戌,度改權工部侍郎。乙卯,震出知建寧府。帝複申兩人知閤之命,必大格除目不下,史浩以聞。越三日,不獲命,遂請祠去,兩人之命亦寢。

  庚戌,金免去年租稅。

  夏,四月,辛酉朔,金右副元帥完顏思敬召還京師,授北京留守。

  丁卯,金平章政事完顏固雲罷為東京留守。固雲宿將,恃功,先在南京,頗瀆貨,不恤軍民。詔使問以邊事,固去不答,謂詔使曰:「爾何知!俟我到闕奏陳。」及召入,竟無一語及邊事者。在相位,多自專,己所欲輒自奏行之,故罷。

  先是金戶部尚書梁銶上言:「大定以前,官吏、士卒俸粟支帖,真偽相雜,請一切停罷。」參知政事李石,買已停之支帖,下倉支粟,倉司不敢違,以新粟與之。金主聞其事,以問銶,銶不以實對。金主命尚書左丞翟永固鞫之,得實,銶降知火山軍,石亦坐貶。會御史大夫白彥敬罷,以石代之。

  戊辰,張浚被命入見。帝銳意恢復,浚乞即日降詔幸建康。帝以問史浩,浩對曰:「先為備守,是謂良規;議戰議和,在彼不在此。儻聽淺謀之士,興不教之師,敵退則論賞以邀功,敵至則斂兵而遁跡,致快一時,含冤萬世。」及退,詰浚曰:「帝王之兵,當出萬全,豈可嘗試以圖僥倖!」複辨論於殿上。浚曰:「中原久陷,今不取,豪傑必起而收之。」浩曰:「中原必無豪傑,若有之,何不起而亡金?」浚曰:「彼民間無寸鐵,不能自起,待我兵至為內應。」浩曰:「勝、廣以鋤耰棘矜亡秦;必待我兵,非豪傑矣。」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回,恐失機會,且謂金人至秋必謀南侵,當及其未發備之。帝然其言,乃議出師渡江,三省、樞密院不預聞。會李顯忠、邵宏淵亦獻搗虹縣、靈壁之策,帝命先圖二城。浚乃遣顯忠出濠州,趣靈壁;邵宏淵出泗州,趣虹縣。

  壬申,賜禮部進士木待問以下五百三十八人及第、出身。

  乙亥,王之望罷。

  壬午,詔戶部、台諫議節浮費。

  乙酉,金賑山西明安、穆昆貧民,給六十日糧。

  是月,金人拔環州,守臣強霓及其弟震死之。

  金東京留守完顏固雲遷延未行,自以失相位,忿忿不接賓客,雖近臣往,亦不見。金主聞之,怒,改為濟南尹,召數之曰:「朕念卿父有大功于國,卿舊將,亦有功,故改授此職,卿宜知之。若複不悛,非但不保官爵,身亦不能保也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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