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紹興六年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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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,己亥,吉州萬安縣丞司馬光族曾孫宗,召添差兩浙路轉動司幹辦公事,主光祠祀。 庚子,集英殿修撰、權都督行府參議軍事劉子羽,祠部員外郎、都督行府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,撫諭川、陝還,至行在,新除權禮部侍郎何愨亦自行府歸,帝皆召見之。 甲辰,張浚自江上入朝,力陳建康之行為不可緩,朝論不同,帝獨從其計。 先是三大帥既移屯,而湖北、京西宣撫副使嶽飛亦遣兵入偽齊地。偽知鎮汝軍薛亨,素號驍勇,飛命統制官牛皋擊之,擒亨以獻,引兵至蔡州,焚其積聚。 眉州布衣帥維藩,治《春秋》學,累舉不第,至是赴行在上《中興十策》,請車駕視師。帝下其議於朝,浚以為可用。會牒報劉豫有南窺之意,趙鼎乃議進幸平江。 詔:「百司隨從人比四年三分減一;應軍旅非泛支降錢谷差出,並隨從行在所處分。其餘百司常程事務,留臨安府,聽行宮留守司予決;內有不可予決者,即申奏行在所。」 丙午,顯謨閣直學士、知臨安府梁汝嘉為巡幸隨賀都轉運使。 丁未,觀文殿學士、新知紹興府秦檜充醴泉觀傳,兼侍讀、行宮留守;觀文殿學士、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盂庾提舉萬壽觀,兼侍讀、行宮同留守,權許赴尚書省治事。 詔:「景靈宮神禦,令溫州四孟行禮,俟還臨安日如舊。」 戊申,詔賜沿江諸帥曰:「天地之大義,莫重於君臣;堯、舜之至仁,無先於孝悌,一自衣冠南渡,敵馬北侵,五品弗明,兩宮未返。念有國有家之道,必在正名;盡事父事君之誠,詎宜安處!將時巡于郡國,以周視于軍師。爾其慎守封圻,嚴戒侵擾,虔共乃職,謹俟朕行。」 湖北、京西安撫司第四副將、武經郎楊再興,引兵複西京之長水縣。 詔侍從官更互赴行在所供職。 時戶部侍郎王俁先往平江措置,於是兵部尚書劉大中、工部侍郎趙霈從,仍以大中兼權吏、禮部尚書,趙霈兼權戶、刑部侍郎。又命殿前司統制官趙密彈壓舟船,帶禦器械劉錡與管軍解潛同總禁衛。時吏部侍郎呂祉,戶部侍郎劉甯止,皆為行府屬,近臣留行宮者,惟吏部尚書孫近、侍郎晏敦複、刑部尚書胡交修、中書舍人傅崧卿、左司員外郎樓炤、殿中侍御史石公揆、監察禦史蕭振、李誼而已。 尚書兵部侍郎胡世將充徽猷閣直學士、知鎮江府。 庚戌,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孫近充龍圖閣學士,複知紹興府。 辛亥,太廟神主發臨安。 詔:「今者車駕巡幸,措置約束,務從簡省,如陳設之具,已有儀鸞,舟船牽挽,已有兵梢,膳羞之奉,不過隨宜。切恐所過州縣,帟幕供帳,極於侈靡,舟船人夫,煩於調發,飲食膳羞,過求珍異,以至應副百司,極其所須以為己功,不恤民力,皆非恭儉愛民之意。戒飭州縣,勿為侈費;若排辦太過,有苦於百姓者,令監司按劾。」 癸醜,徽猷閣待制、樞密都承旨兼都督行府參議軍事郭執中卒。帝覽遺表歎息,特贈徽猷閣直學士,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。 丙辰,金追尊九代祖以下曰皇帝、皇后,定始祖、景祖、世祖、太祖、太宗廟皆不祧。 丁巳,詔權罷講筵,俟過防秋日如舊。 己未,戶部乞依四年例,預借江、浙民戶來年夏稅紬絹之半,盡令折納米斛,約可得二百餘萬,庶幾儲蓄稍豐,詔本部勘當。於是兩浙紬絹各折七千,江南六千有半,以米斛價例紐折,每匹折米二石。 壬戌,中書舍人傅崧卿兼權戶部侍郎,吏部侍郎晏敦複兼權工部侍郎。 癸亥,左司諫陳公輔請奏蔭無出身人並令銓試,經義或詩賦、論策三場,以十分為率,取五分合格。雖累試不中,不許參選,亦不許用恩澤陳乞差遣,詔吏部措置。其後吏部請試律外止益以經義或詩賦一場,年三十五以上累試不中之人,許注殘零差遣,餘如公輔所奏,從之。 金主詔曰:「齊國與本朝軍民訴訟相關者,文移署年,止用天會。」 甲子,廢白州為博白縣,隸瓊州;龔州為平南縣,隸潯州。 九月,丙寅朔,帝發臨安府。 先詣上天竺寺焚香,道遇執黃旗報捷,乃湖北、京西宣撫副使嶽飛所遣武翼郎李遇。先是飛遣統制官王貴、郝晸、董先引兵攻虢州盧氏縣,下之,獲糧十五萬斛。 帝已登舟,召守臣李謨即舟中奏事,遂宿北郭之稅亭。 丁卯,禦舟宿臨平鎮。 戊辰,帝次崇德縣,縣令趙渙之入對。帝問以民間疾苦,渙之言無之;又問戶口幾何,渙之不能對。乃削渙之二秩,仍令張匯治罪。趙鼎曰:「陛下所以延見守令者,正欲知民間疾苦耳。」帝曰:「朕猶恨累日風雨,不能乘馬,親往田間問勞父老。」 己巳,次皂林,帝謂宰執曰:「嶽飛之捷,兵家不無緣飾,宜通書細問;非吝賞典,欲知措置之方爾。」張浚曰:「飛措置甚大,今已至伊、洛,則太行一帶山寨,必有通謀者。自梁青之來,彼意甚堅。」趙鼎曰:「河東山寨如韋銓輩,雖力屈就金人招,而據險自保如舊,亦無如之何,羈縻而已。一旦王師渡河,此輩必為我用。」帝曰:「斯民不忘祖宗之德,吾料之,必非金人所能有。」鼎等曰:「願陛下修德,孜孜經營,常如今日也。」 庚午,帝次秀州。 辛未,禦舟次平望。 壬申,帝次吳江縣。 偽齊故相張孝純遣其客薛筇間道走行在,上書言利害。先是劉麟嘗養俠士蒯挺等二十餘人,待以殊禮,李純自言得其陰謀。又言:「金人於沿海州縣置通貨場,以市金漆、皮革、羽毛之可為戎器者,以厚直償之,所積甚眾。孝純言於豫曰:『聞南人治舟久矣,旦暮乘風北濟,而所在岸口視之恬然,儻利於吾,彼寧不為之禁!』豫大懼,遽罷通貨場。」又請分兵守京西諸州,斷貝勒之糧道,搗劉豫之巢穴,則淮南、關陝之兵不攻自解。又言:「山東長吏皆本朝舊人,日望王師之來,爭為內應以贖前罪。惟李鄴有異志,不復心懷本朝。」孝純嘗與鄴論及朝廷,鄴曰:「死無所憚,但恐如陸漸之禍,惡名終不可免。」故孝純及之。 癸酉,帝次平江府。 乙亥,韓世忠自楚州來朝。 癸未,詔:「太廟神主權奉安於平江府能仁寺,遇朔享日,令太常寺焚香。」 丁亥,吏部侍郎晏郭複權戶部侍郎。 戊子,詔:「江東轉運使向子諲,應福劉光世軍錢糧。副使俞俟,應副張俊軍錢糧。」子諲與俊不協,俊數有論奏;而光世,向氏婿也,故改命之。 命戶部員外郎霍蠡就鄂州置司,專總領兵飛一軍錢糧。 庚寅,張浚複往鎮江視師。 初,偽齊劉豫,因金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、尚書左丞、參知政事高慶裔在兵間而得立,故每歲皆有厚賂,而蔑視其它諸帥。左副元帥魯王昌,初在山東,回易屯田,遍于諸郡,每認山東為己有。及宗翰以封豫,昌不能平,屢言于太宗,以為割膏腴之地以予人,非計,太宗不從。 及是豫聞帝將親征,遣人告急于金主,求兵為援,且乞先侵江上。金主使諸將相議之,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言曰:「先帝所以立豫者,欲豫辟疆保境,我得安民息兵也。今豫進不能取,又不能守,兵連禍結,愈無休息,從之則豫受其利,敗則我受其弊。況前年因豫乞兵,嘗不利於江上矣,奈何許之!」金主乃聽豫自行,遣右副元帥沈王宗弼提兵黎陽以觀釁。 於是豫以其子偽尚書左丞相梁國公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,改封淮西王,又以主管殿前司公事兼開封尹許清臣權諸路兵馬大總管,尚書右丞李鄴為行台右丞、講議軍事,戶部侍郎馮長寧為行台戶部侍郎兼行軍參議,又以故叛將李成、孔彥舟、關師古為將,簽鄉兵三十萬,號七十萬,分三路入寇:中路由壽春犯合肥,麟統之;東路由紫荊山出渦口,犯定遠縣在趨宣、徽,侄猊統之;西路由光州犯六安,彥舟統之。偽詔榜示,指斥鑾輿,尤甚於五年淮、泗之役。 諜報豫挾金兵來侵,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在淮壖,先以二百騎馳至盱眙觀形勢,還奏事,留宿內殿三日,條上禦寇之策,於是分遣諸將以備要害。時江東宣撫使張俊軍盱眙,沂中軍泗上,京東、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在楚州,湖北宣撫副使岳飛在鄂州,聲勢不相及。獨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在當塗,光世遣輕騎據廬,而沿江一帶皆無軍馬,左僕射趙鼎甚憂之。浚乞先往江上視師,至是發行在。 癸巳,翰林學士朱震言:「按大理國本唐南詔,大中、鹹通間,入成都,犯邕管,召兵東方,天下騷動。藝祖皇帝鑒唐之禍,乃棄越巂諸郡,以大渡河為界,欲寇不能,欲臣不得,最得禦戎之上策。今國家南市戰馬,通道遠夷,其王和譽遣清平官入獻方物。陛下詔還其直,卻馴象,賜敕書,即桂林遣之,是亦藝祖之意也。然臣有私憂,不可不為陛下言之。今日干戈未息,戰馬為急,桂林招買,勢不可輟。然而所可慮者,蠻人熟知險易,商賈囊橐為奸,審我之利害,伺我之虛實,安知無大中、鹹通之事!願密諭廣西帥臣,凡市馬之所,皆用謹信可任之士,勿任輕獧生事之人,務使羈縻而已。異時西北路通,漸減廣馬,庶幾消患未然。」詔劄與廣西帥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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