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紹興四年(3)


  八月,戊寅朔,宗正少卿兼直史館范仲入見。帝雲:「以史事召卿。兩朝大典,皆為奸臣所壞,若此時更不修定,異時何以得本末!」沖因論熙寧創制,元祐復古,紹聖以降,弛張不一,本末先後,各有所因,不可不深究而詳論。帝雲:「如何?」對曰:「臣聞萬世無弊者道也,隨時損益者事也。祖宗之法,誠有弊處,但當補緝,不可變更。仁宗時,大臣如呂夷簡之徒,持之甚堅;范仲淹等初不然之,議論不合,遂攻夷簡,仲淹坐此遷謫。及仲淹執政,猶欲伸前志,久而自知其不可行,遂已。王安石自任己見,盡變祖宗法度,上誤祖宗,天下之亂,實兆於此。」帝曰:「極是。朕最愛元祐。」帝又論史事,沖對:「先臣修《神宗實錄》,大意止是盡書王安石過失,以明非神宗之意。其後蔡卞怨書其妻父事,遂言哲宗紹述神宗,其實乃蔡卞紹述王安石也。至《哲宗實錄》,亦聞盡出奸臣私意。」帝曰:「皆是私意。」沖對:「未論其它,當先明宣仁聖烈誣謗。」帝曰:「正當辨此事。本朝母后皆賢,前世莫及。道君皇帝聖性高明,乃為蔡京等所誤。當時蔡京外引小人,內結閹官,作奇伎淫巧以惑上心,所謂逢君之惡。」沖對:「道君皇帝止緣京等以紹述二字劫持,不得已而從之。」帝曰:「人君之孝,不在如此,當以安社稷為孝之大。」帝又論王安石之奸曰:「至今猶有說安石是者。近日有人要行安石法度,不知人情何故直至如此!」沖對曰:「昔程頤嘗問臣,『安石為害于天下者何事?』臣對以新法。熙曰:『不然。新法之為害未為甚,有一人能改之即已矣。安石心術不正為最大。蓋已壞天下人心術,將不可變。』臣初未以為然。其後乃知安石順其利欲之心,使人迷其常性,久而不知自此,所謂壞天下人心術。」帝曰:「安石至今豈可尚存王爵!」

  庚辰,禦劄:「參知政事趙鼎知樞密院事,充川陝宣撫處置使。」

  戊子,趙鼎改都督川、陝、荊、襄諸軍事。先是鼎因奏事言:「臣今於所行,與吳玠為同事,或當節制之邪?」帝悟,故有是命。

  己醜,趙鼎開都督府治事。鼎奏以秘書省正字楊晨、樞密院編修霍蠡、太府寺丞王良存並充幹辦公事,從之。

  辛卯,殿中侍御史張致遠言:「廣東循、惠、韶、連數州,與郴、虔接壤,自鄰國深入,殘破無餘。今則郴寇未殘,韶、連疲於守禦,而廣州之觀音,惠州之河源,循州之興寧,千百為群,緋綠異服,橫行肆掠,以眾為強。吳錫既還,湖南韓京素稱怯弱,海荒迥遠,奏報稽時。臣聞朝廷遣趙詳一軍招捕虔寇,因降德音,開其自新之路。廣東與虔,犬牙錯境,今號魁首,多是虔人。願推廣於天恩,以撫綏於遐域,令詳與京相為聲援,諭虔守與廣東帥審處事宜,得強梗而必誅,貸脅從而罔治,乘此軍力,悉務討平。仍嚴養寇之刑,雖去官不宥;大革相聚之弊,每先事而圖。非惟良民不陷於非辜,庶幾陛下得行于仁政。」從之。

  乙未,左宣教郎、守尚書吏部員外郎魏良臣為左朝散郎、充大金國軍前奉表通問使,武德郎、閤門宣贊舍人王繪為武顯大夫副之;仍命良臣假工部侍郎,繪假右武大夫、果州團練使。

  詔以余杭縣南上下湖地置孳生牧馬監,命臨安府守臣兼提舉。每馬五百匹為一監,牡一而牝四之,歲產駒三分斃二上下,皆有賞罰。

  丙申,詔追王安石舒王告。

  己亥,虔州興國縣南木寨周十隆等千六百人奉德音出降,江西制置司統領官毛佐、王贇、趙恕往受之。未成,官軍掠其婦女;十隆懼,複與其徒奔突水南而去,遂掠汀、循諸州。

  辛醜,給事中唐煇試尚書禮部侍郎,仍兼侍講。

  壬寅,神武后軍統制、充江南西路荊南制置使嶽飛為清遠軍節度使、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。

  先是神武前軍統制王侄,在湖北連年,不能討賊。會嶽飛複襄陽賞功,樞密院因言:「楊太等作過日久,先因張浚奏乞招安,特與放罪,許令出首,而遷延累月,終無悛心,理難容貸。燮出師逾歲,不能成功,與潭、鼎帥守每事忿爭,不務協心,致一方受弊。」乃詔專委飛措畫討捕,仍令知鼎州程昌宇自上流進兵,湖南制置大使司遣馬准、步諒兩軍聽昌宇節制,荊南鎮撫使解潛亦遣兵船約期進討;命燮將所部還江州。飛時年三十二,自渡江後,諸將建節,未有如飛之年少者。

  戶部侍郎兼權臨安府梁汝嘉奏:「明堂行禮殿成,乞提領官以次推賞。」帝曰:「朕愛惜名器以待戰士,士木之功,豈當轉官!但可等第支賞耳。」

  九月,丁未朔,直徽猷閣、主管臨安府洞霄宮富謨為江南西路轉運副使,應副岳飛大軍錢糧。

  己酉,左中奉大夫、知開州耿自求為川、陝、荊、襄都督府隨軍轉運副使,趙鼎所辟也。

  荊南制置司統制官王概,以所部叛於鼎州之城外,西奔桃源縣。庚戌,縣寨統制官李皋遣小將龔亨率多兵擊敗之。制置使王燮遣兵追至桃源,而概已死,乃責皋取敗兵器甲,皋複責亨,亨亦隨叛。會燮聞罷命,而知鼎州程昌宇念亨屢充選鋒,勇而敢戰,作手書招之,亨即複歸。於是知鄂州程千秋遣準備使喚李寶入周倫寨,招安以歸,詔以寶為進義副尉。昌宇又乞選辰、沅、靖州峒丁牌弩手三百人相兼使喚,從之。

  庚申,命象州防禦使士街朝享太廟神主於溫州。

  辛酉,合祀天地於明堂。起複尚書右僕射朱勝非為大禮使,惟不入殿門,它職如故。

  初,紹興宗祀止設天地祖宗四位,至是始設從祀神位四百四十三,用祭器七千五百七十一,登歌樂四十,祭服六十三,玉十,犢四,羊、豕各二十有二,分獻官五十八,奉禮郎四,樂舞工共二百八十七,而五帝、神州地祗,帝不親獻,用崇寧禮也。始議設從祀諸神七百十一位,會議者請裁省,而禮官言:「十二階三百六十位無神名,請每階各設三十五位,每羊豕各二,正備一副,登歌之樂通作宮架之曲。」皆許之。又以祭玉不備,請除蒼璧、黃琮外,依天聖故事用瑉。既而得玉甚美,然尺寸不及禮經,乃命隨宜製造。言者請如祖宗故事,權禦台門肆赦。議裁省者,以為宮門地隘,儀衛不能容,乃止。宣赦于常禦殿前,三衛班直、宿衛忠佐忠銳將兵、神武右軍、中軍七萬二千八百餘人,共支錢二百三十一萬餘緡。劉光世、韓世忠、岳飛、王侄四軍,十二萬一千六百餘人,共支錢二十八萬餘緡。合內外諸軍,二百五十九萬餘緡,視元年明堂增支九十四萬餘緡。而宰執、百官諸司給賜,以軍興權住。禮畢,大赦天下。

  乙丑,詔:「三省,樞密院錄黃、畫黃,並依祖宗條例施行。」

  先是侍御史魏矼言:「國家法度森嚴,講若畫一。凡成命之出,必先錄黃;其過兩省,則給、捨得以封駁;其下所屬,則台諫得以論列;已而傳之邸報,雖遐方僻邑,莫不如家至戶曉;此萬世良法也。臣竊聞近世三省、樞密院,間有不用錄黃而直降指揮者,亦有雖畫黃而不下部者;紀綱弛廢,莫此為甚。欲望特詔三省、樞密院,常切遵守舊典,以示至公。遇兩院禦史詣省院檢察日,除實系機密邊事外,悉令取索點檢,如有違戾,即具彈奏。自古人臣弄權罔上,固自有術,防微杜漸,得不慎哉!惟陛下留神省察。」故有是旨。

  吏部員外郎魏良臣、閤門宣贊舍人王繪,辭往金國軍前通問。帝曰:「卿等此行,不須與人計較言語,卑詞厚禮,歲幣、歲貢之類不須較。見尼瑪哈,可為言宇文虛中久在金國,其父母老,日望其歸,令早放還。又言襄陽諸郡皆故地,因李成侵犯不已,遂命嶽飛收復。」良臣等出,遇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來白事,俊為二人言:「有探報,金人大舉,今過南京。」良臣等乞再對,不報。

  初,劉豫既納其臣羅誘南征議,乃遣知樞密院事盧偉卿見金主,具言:「宋人自大樑五遷,皆失其土。若假兵五萬下兩淮,南逐五百里,則吳、越又將棄而失之,貨財子女,不求自得。然後擇金國賢王或有德者立為淮王,王盱眙,使山東唇齒之勢成,晏然無南顧之患,則兩河自定矣。青、冀之地,古稱上土,耕桑以時,富庶可待,則宋之微賂,又何足較其得失!」金主命諸將議之。旋以宗輔權左副元帥,右監軍昌權右副元帥,調兵五萬人以應豫。又以右都監宗弼嘗過江,知地險易,使將前軍。宗輔下令:「燕、雲諸路漢軍,並令親行,毋得募人充役。」

  豫遂命其子偽諸路大總管、尚書左丞相梁國公麟領東西道行台尚書令,合兵南侵。始議自順昌趨合淝,攻曆陽,由採石以濟。鑒軍都制置使李成謂:「鑒民兵盡,除山東餉道遼遠,又慮嶽飛之軍自襄陽出攻其背,不如沿汴直犯泗州,渡淮,以大軍扼盱眙,據其津要,分兵下滁、和、揚州,大治舟楫,西自採石以攻金陵,南自瓜洲以攻京口,仍分兵東下,掠海、楚之糧,庶為大利。」於是騎兵自泗攻滁,步兵自楚攻承。

  諜報至,舉朝震恐。或勸帝它幸,議散百司,趙鼎獨曰:「戰而不捷,去未晚也。」帝用鼎計。

  侍御史魏矼嘗言:「陛下宵衣旰食,將大有為,而所任一相,未聞有所施設,惟知今日勘當,明日看詳,今日進呈一二細事,明日啟擬一二故人,政務山積于上,賢能陸沈于下,方且月一求去,徒為紛擾,宜亟從所請以慰公議。」先是右僕射朱勝非,因久雨乞行策免故事以消天變,又以餘服為請;章十二上,帝許以俟總章禮畢如所請,且有保全舊臣之諭。至是祀明堂已畢,勝非複求去,且論當罷者十一事,矼亦疏勝非五罪,由是得請。

  鼎之為參預也,嘗與諸將論防秋大計,獨張俊曰:「避將何之?惟向前一步庶可脫。當聚天下兵守平江,俟賊退徐為之計。」鼎曰:「公言避非策,是也;以天下之兵守一州之地,非也。公但堅向前之議足矣。」鼎蓋陰有所處,故每日留身陳用兵大計,帝意悟,又密使俊為之助。至是決意親征,留鼎不遣入蜀,鼎奏用十月七日西行,許之。然帝方向鼎,已有命相之意矣。

  戊辰,龍圖閣學士、知靜江府折彥質充川、陝、荊、襄都督府參謀官,不許辭避,用趙鼎奏也。

  庚午,起複左宣奉大夫、守尚書左僕射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、監修國史朱勝非,解官持餘服,從所請也。

  左宣教郎、主管江州太平觀朱震守尚書祠部員外郎兼川、陝、荊、襄都督府詳議官。

  辛未,金人及劉豫之兵分道渡淮。壬申,知楚州、武功大夫、和州防禦使樊序棄城去,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州退保鎮江府。

  癸酉,左中大夫、知樞密院事、都督川、陝、荊、襄諸軍事趙鼎為左通議大夫、守尚書左僕射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。

  初,鼎奏稟朝辭,帝曰:「卿豈可遠去!當相卿,付以今日大計。」制下,朝士動色相慶。

  甲戌,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沈與求為參知政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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