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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炎三年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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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,庚戌朔,帝駕禦舟泊河岸,郡人惶怖,莫知所為。知天長軍楊晟惇奏拆浮橋,始詔士民從便避敵,官司毋得禁。帝即欲渡江,黃潛善等力請少留俟報,且搬左藏庫金帛三分之一,帝許之。戶部尚書葉夢得即具舟楫,從大將假二千人津發,一日而畢。然公私舟交河中,跬步不容進矣。夢得複請以戶部所餘物,前期支六軍春衣及官吏俸一月,亦從之。遂命禦營統制官劉正彥以所部從六宮皇子往杭州,幹辦禦藥院陳永錫護皇子,又遣吏部尚書呂頤浩、禮部侍郎張浚往沿淮措置。 金以數百騎掩至天長軍,統制任重、成喜將萬人俱遁。亟遣江淮制置使劉光世將所部迎敵,行都人謂光世必能禦賊,而士無鬥志,未至淮而潰。 金人以支軍攻楚州,守臣直秘閣朱琳,具款狀遣人迎降,開西北門納金人,開東門縱居人自便。軍民皆趨寶應縣,欲自揚州渡江;金人覺之,悉邀回城中。 閻瑾引兵至洪澤鎮,其將姚端殺之。 壬子,金人破天長軍。 帝遣左右內侍鄺詢往天長軍覘事,知為金人至,遽奔還。帝得詢報,即介胄走馬出門,惟禦營都統制王淵、內侍省押班康履五六騎隨之;過市,市人指之曰:「官家去也!」俄有宮人自大內星散而出,城中大亂,帝與行人並轡而馳。黃潛善、汪伯彥方會都堂,或有問邊耗者,猶以不足畏告之,堂吏呼曰:「駕行矣!」二人乃戎服鞭馬南騖,軍民爭門而死者,不可勝數,帝次揚子橋,一衛士出語不遜,帝掣手劍殺之。 時軍民怨黃潛善刻骨,司農卿黃鍔至江上,軍士呼曰:「黃相公在此。」數之曰:「誤國害民,皆汝之罪。」鍔方辨其非,而首已斷矣。少卿史徽、丞範浩繼至,亦死。給事中兼侍講黃哲方徒步,一騎士挽弓射之,中四夭而卒。是日,鴻臚少卿黃唐俊渡江溺死,在諫議大夫李處遁為亂兵所殺,太府少卿朱端友、監察禦史張灝,皆不知存亡。鍔,南城人;唐俊,唐傅兄也。 呂頤浩、張浚聯馬追及帝於瓜洲鎮,得小舟,即乘以濟。次京口,帝坐水帝廟,取劍就靴擦血;百官皆不至,諸衛禁軍無一人從行者。鎮江聞車駕進發,居民奔走山谷,城中一空。守臣錢伯言發府兵來迓。 始,右諫議大夫鄭瑴請詣建康,潛善等沮之;及是瑴從行,帝顧曰:「不用卿言,及此!」 是晚,金將瑪圖以五百騎先馳至揚州,守臣右文殿修撰黃願已遁去,州民備香花迎拜。金人入城,問帝所在,眾曰:「渡江矣。」金人馳往瓜州,望江而回。 金兵屯於摘星樓下,城中士女金帛,為金所取殆盡。南陽尉晏孝廣女,年十五,有美色,為金兵所得,欲妻之,晏氏即刎縊求死,金人皆義之。孝廣,殊曾孫也。 金人之未至也,公私所載,舢艫相銜。運河自揚州至瓜洲五十裡,僅通一舟。初,城中聞報出城者,皆以得舟為利,及金兵至,潮不應閘,盡膠泥淖中,悉為金兵所取,乘輿服禦,官府案牘,無一留者。 帝至鎮江,宿於府治,從行無寢具,帝以一貂皮自隨,臥覆各半。帝問:「有近上宗室否?」時士粲彡為曹官,或以名對。遂召士粲彡同寢,帝解所禦綿背心賜之。士粲彡,仲維子也。 初,賊靳塞來就招,朝廷因以賽統制本部軍馬,會邊報日急,乃命賽與統制官王德屯真州。及帝渡江,德以所部兵焚真州而去,真州官吏皆散走,發運使梁揚祖亦遁,賽與其眾往來于江中。 癸醜,金遊騎至瓜洲,民未渡者尚十餘萬,奔迸墮江而死者半之。舟人乘時射利,停橈水中,每一人必一金乃濟。比金兵至,皆相抱沈江,或不及者,金兵掠而去,金帛珠玉,積江岸如山。 時事出倉卒,朝廷儀物,悉委棄之,太常少卿季陵,獨奉九朝神主,使親事官負之以行。至瓜洲,敵騎已逼,陵舍舟而陸,親事官李寶為敵所驅,遂失太祖神主。於是太學諸生從帝南渡者凡三十六人。 是日退朝,帝召宰執從官諸將,對宅堂計事。帝曰:「姑留此,或徑趨浙中邪?」奉國軍節度使、都巡檢使劉光世遽前,拊膺大慟,帝問何故,光世曰:「都統制王淵專管江上海船,每言緩急濟渡,決不誤事。今諸軍阻隔,臣所部數萬人,二千餘騎,皆不能濟,何以自效!」宰相黃潛善曰:「已集數百舟渡諸軍。」帝曰:「濟諸軍固已處置,今當議去留。」吏部尚書呂頤浩降階拜伏不起,繼而戶部尚書葉夢得等三人相從拜伏庭下。帝顧潛善問之,頤浩以首叩地曰:「願且留此,為江北聲援;不然,金人乘勢渡江,愈狼狽矣。」二府皆曰:「善!」帝曰:「如此,則宰相同往江上經略,號令江北諸軍,令結陳防江,仍先渡官吏百姓。」眾遂退,馳詣江幹。 浙西提刑趙哲來謁,雲王淵欲誅江北都巡檢皇甫佐;遣問,則已斬矣。召淵問之,淵曰:「佐主海舟,濟渡留滯。」蓋淵怒光世之語,故殺佐以解。遂諭淵分立旂幟,命將官管押渡人。 有統領官安義,自江北遣使臣林善來言:「今早金數百騎來襲,皆無器甲,已率所部千人,集諸潰軍射退矣。」遂以義為江北統制,俾收兵保瓜洲渡。 既而淵人對,言:「暫駐鎮江,止捍得一處。若金自通州渡江,先據姑蘇,將若之何?不如錢塘有重江之阻。」諸內侍以為是。日方午,帝遣中使趣召宰執,以淵語告之,潛善曰:「淵言如此,臣複何辭以留陛下!」執政未對,有內侍於堂下抗聲曰:「城中火起!」俄又一人至曰:「禁衛涕泣,語言不遜。」帝甚駭,顧中書侍郎朱勝非曰:「卿出問之。」是時管軍左言立階下,勝非請與俱,遂出郡廳事,並立階簷。衛士或坐或立,有涕泣者,勝非傳旨問之,皆以未見家屬對。勝非即諭之曰:「已有旨分遣舟專載衛士妻孥矣。」眾貼然。因問駕去留利害,則曰:「一聽聖旨」,無敢嘩者。乃許以俟駐蹕定,當錄扈從之勞,優加賞給,三軍欣諾。 勝非還,帝與宰執亦至屏後,勝非前,欲奏事,帝曰:「已聞矣。適議定,不若徑去杭州。此中諸事,暫留卿處置,事定即來,更無文字。」即上馬行。以龍圖閣直學士、知鎮江府錢伯言為樞密直學士,充巡幸提點錢糧頓遞,頤浩為資政殿大學士,充江浙制置使,光世為行在五軍節度使,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楊惟忠節制江南東路軍馬,屯江寧府。初命惟忠節制兩浙、江南軍馬,尋又散之。時潛善擬除頤浩資政殿學士,帝以資政非前執政者,恩數止與從官等,特除大學士。 是夕,上宿呂城鎮,淵留部將楊沂中與兵三百在鎮江,約曰:「如金人計置渡江,則焚甘露寺為號。」淵及帝于呂城,探者夜聞瓜洲聲喧,謂金將渡江,乃焚寺,淵視之曰:「甘露寺火也。」質明,請帝乘馬而行。是時儀伏皆闕,惟一兵執黃扇而已。 金人入真州。 甲寅,帝次常州。時鎮江官吏皆散,朱勝非求得通判府事梁求祖于竹林寺中,付以郡事,於是百姓稍有人城者。 金人揭榜於揚州市,西北人願還者聽之,去者萬餘人。 禦營統制官王亦,將京軍駐江寧,謀為變,以夜縱火為信,江東轉運副使、直徽猷閣李謨覘知之,馳告,守臣秘閣修撰趙明誠,已被命移湖州,弗聽。謨飭兵將,率所部團民兵伏塗巷中,柵其隘。夜半,天慶觀火,諸軍噪而出,亦至,不得入,遂斧南門而去。遲明,訪明誠,則與通判毋丘絳、觀察推官湯允恭縋城宵遁矣。 是日,禦營平寇前將軍范瓊自東平引軍至壽春,其部兵執守臣右文殿修撰鄧紹密,殺之。 初,瓊次壽春,循城而南,守陴者見其旂,笑曰:「此將軍豈解殺敵,惟有走耳!」瓊聞而怒,乃檄府索其造語之人。紹密索得一人,送之,瓊命斬於麾下。已而瓊之軍士入城負糧,紹密所將兵怨斬其同類,乃持杖遂之,瓊所部與格鬥,因入城焚掠,紹密死於亂兵,知下蔡縣趙許之亦死。久之,贈紹密大中大夫。 乙卯,帝至無錫縣。 金人去真州,靳賽引兵複入城,頗肆殺掠。後數日,守臣向子忞至,以義責之。 丙辰,帝次平江府,始脫介胄,禦黃袍,侍衛者皆有生意。命承信郎甄援往江北招集衛兵。 丁巳,下詔慰撫維揚遷徙官吏、軍民。 集英殿修撰、提舉杭州洞霄宮衛膚敏入對。膚敏在維揚,數為帝言揚州非駐蹕地,請早幸建康,帝思其言,複召入。膚敏言:「餘杭地狹人稠,區區一隅,終非可都之地,自古帝王未有作都者,惟錢氏節度二浙而竊居之,蓋不得已也。今陛下巡幸,乃欲居之,其地深遠狹隘,欲以號令四方,恢復中原,難矣。前年冬,大駕將巡於東也,臣固嘗三次以建康為請,蓋倚山帶江,實王者之都,可以控扼險阻,以建不拔之基。陛下不狩于建康而狩維揚,所以致今日之警也。為今之計,莫若暫圖少安于錢塘,徐詣建康。然長江數千里,皆當守備,如陸口直濡須,夏口直赤壁,姑孰對曆陽,牛渚對橫江,以至西陵、柴桑、石頭、北固,皆三國、南朝以來戰爭之地。至於上流壽陽、武昌、九江、合肥諸郡,自吳而後,必遣信臣提重兵以守之,而江陵、襄陽尤為要害,此尤不可不扼險以為屯戍也。今敵騎近在淮壖,則屯戍之設,固未能遽為,宜分降詔書於沿江守土之臣,使之扼險屯兵,廣為守備。許行鬻爵之法,使豪民得輸粟以贍軍;許下募兵之令,使土人得出力以自效;又重爵賞以誘之,則人人效命,守備無失而敵騎必退矣。敵騎既退,則可以廣設屯戍,如前所陳,遲以歲月,國體少安,可以漸致中興之盛矣。」上頗納其言。 金人攻泰州,守臣曾班以城降。 丁進既受撫,以其軍從帝行,遮截行人,瓷為劫掠,且請將所部還江北與金人血戰,其意欲為亂。會禦營都統制王淵自鎮江踵至,進慎,欲亡入山東。朱勝非過丹陽,進與其眾匿遠林中,以狀遮勝非自訴。淵聞叛,遣小校張青以五十騎衛勝非,因紿進曰:「軍士剽攘,非汝之過,其招集叛亡來會。」青誘進詣勝非,至則斬之。 戊午,帝將發平江,中書侍郎朱勝非自鎮江來,以晡入見。初,帝以吳江之險可恃,議留大臣鎮守。勝非既對,帝諭曰:「黃潛善自渡江失措,朕所過見居民皆被焚劫,蓋軍民數日乏食至此。」勝非曰:「誠如聖諭。陛下離此,亦複擾矣。」帝欲除勝非兼知秀州,輔臣言秀非大臣鎮守之地,乃以禦劄命勝非充平江府,秀州控扼使。勝非再對。留身言:「臣雖備雖執政,與諸軍無素,更乞從官一員同治事。」帝曰:「從官何嘗預軍事?」勝非曰:「如呂頤浩、張浚,皆兼禦營司參贊軍事,可用也。」於是帝問近臣:「誰能佐勝非者」」浚慷慨願留,遂命浚同節制控扼等事,仍詔勝非:「行移如尚書省體式,事有奏陳不及者,聽便宜施行訖奏。」浚受命,即出城,決水溉田,以限戎馬,列鋒燧,募土豪,措置捍禦,長兵至平江者三千餘人。 忠訓郎劉俊民為秉義郎、閤門祗候。 初,帝聞金人尚在揚州,募能使軍前者,俊民願行。俊民嘗在敵中,頗知其情偽。帝已乘舟,召俊民就禦舟賜對,與語,甚款,遂使持書以往,賜賚極厚。俊民請張邦昌一子弟同行,庶可藉口,帝與黃潛善、汪伯彥、朱勝非共議,因下詔尊禮邦昌。邦昌之在南都也,嘗奉詔貽書金人,言約和事,其稿在李綱家,遂下常州取之。邦昌之死也,其子直秘閣元亨與其兄中奉大夫邦榮,皆坐累拘管,至是悉令錄用。太學博士廉布,娶邦昌女,太學正吳若,娶邦昌兄女,先亦坐廢,詔並乘驛赴行在。 帝臨發,又以勝非兼禦營副使,留禦營都統制王淵總兵守平江府。 是夕,帝舟泊吳江。 是日,金人破滄州。 先是明州觀察使劉錫知滄州,聞金兵且至,將數百騎棄城走。道遇葛進,乃知青州尚為朝廷守,即趨青州,駐麻家台,留不進。劉洪道遣人邀入城,錫曰:「青州屢遭寇擾,人心未寧,不可。」洪道出見錫,且犒其師。錫竟不入城,青州人高其義。錫遂將其餘眾赴行在。 金兵至城下,通判孔德基以城降。 己未,帝次秀州。 庚申,禦舟次崇德縣。資政殿大學士、江淮制置使呂頤浩從帝行,即拜同簽書樞密院事、江淮、兩浙制置使,所除職去大字。頤浩夜見帝於內殿,帝諭以「金人尚留江北,卿可還屯京口,令劉光世、楊惟忠並受節制。」頤浩以王淵所部精兵二千人還鎮江府,命恩州觀察使張思正統之。 遣禦營中軍統制張浚以所部八千人往吳江縣防扼。 時朝廷方以金人渡江為慮,故命大將楊惟忠守金陵,劉光世守京口,王淵守姑蘇,分受二大臣節度。於是韓世忠在海道未還,而范瓊自壽春渡淮,引兵之淮西境上,扈駕者惟苗傅一軍而已。 吏部員外郎鄭資之為沿淮防扼,自池州上至荊南府;監察禦史林之平為沿海防扼,自泰州下至杭州。資之,望之兄也。資之請募客舟二百艘,分番運綱把隘,之平請募海舟六百艘防扼,從之。 辛酉,帝至臨平鎮。 壬戌,帝至杭州,以州治為行宮,顯寧寺為尚書省。帝以百官家屬未至,獨寢於堂外。帝禦白木床,上施蒲薦、黃羅褥。舊制,禦膳日百品,靖康初,損其七十,渡江後,日一羊煎肉炊餅而已。 是日,金人破晉寧軍,守臣忠州刺史徐徽言死之。 初,徽言在晉寧間,河東遺民日望王師之至,乃陰結汾、晉土豪,約以複故地則奏官為守長,聽其世襲。會朝論與金結好,恐出兵則敗和議,抑其所請,不報。金人忌徽言,欲速拔晉寧以除其患,圍之三月,屢破卻之。久之,城中矢石皆盡,士困餓不能興,會監門官石贇夜啟關納金人,城遂破。微言聞兵入,即縱火自焚其家,而率親兵力戰。比曉,左右略盡,徽言為金所執。金人知其忠,使之拜,不拜;臨之以兵,不動;命降將折可求諭之降,指可求大罵;與之酒,徽言以杯擲其面曰:「我尚飲汝酒乎!」嫚罵不已。金人怒,持刀刺徽言,徽言罵不絕聲而死。後贈晉州觀察,諡忠壯。 初,晉寧之圍也,太原府路兵馬都監孫昂率殘兵與徽言共守。及城破,昂引所部三百人巷戰,自夜達旦,格殺數百人,士卒死亡殆盡。昂自度不免,引刃欲自刺,金兵擁至軍前,以甘言誘之,昂終不屈而死。父翊,宣和末,以相州觀察使知朔寧府,救太原,死于陳。後贈昂左武功大夫、成州團練使。 癸亥,朝群臣於行宮,降詔罪己,求直言。命杭州守臣具舟往常州迎濟衣冠軍民家屬。省儀物膳羞,出宮人之無職掌者。 乙丑,德音釋諸路囚雜犯死罪已下,士大夫流徙者悉還之。惟李綱不以赦徙,蓋黃潛善建陳,猶欲罪綱以謝金也。 初,冀州雲騎卒孫琪,聚兵為盜,號「一海蝦」,江淮制置使劉光世招降之。維揚之役,行在諸軍皆潰,琪擁光世之妻向氏在軍中,由真、滁奔淮西,事之如光世。琪至廬州,帥臣胡舜陟乘城拒守,琪邀索資糧,舜陟不與。自部使者以下,皆請以粟遺之,舜陟曰:「吾非有所愛,顧賊必無厭,與之則示弱,彼我能為也。」乃時出兵擊其抄掠者,凡六日,琪遁去,舜陟伏兵狙擊之,得其輜重而歸。是日,琪引兵之安豐縣。琪所至不殺人,但掠取金帛而去。後以向氏歸光世,光世德之。向氏,漢東郡王宗回女也。 丁卯,百官入見。杭州寄居迪功郎以上,並許造朝。 直龍圖閣、知杭州康允之,言給揚無斥候,故金人奄至而不知,於是初置擺鋪。凡十裡一鋪,置遞卒五人,限三刻承傳。五鋪以使臣一員蒞之,一季無違滯,遷一官,令尉減半推賞。 戍辰,呂頤浩、劉光世移兵屯瓜洲渡,與金人對壘。 金人焚揚州。 初,金遣甲士數十入揚州,諭士民出西城,人皆疑之,猶未有出城者。是日,又遣人大呼,告以不出城者皆殺,於是西北人自西門出,出則悉留木柵中,惟東城人不出。夜,金縱火焚城,士民皆死,存者才數千人而已。 己巳,尚書左僕射黃潛善、右僕射汪伯彥罷。 時禦史中丞張徵上疏劾潛善、伯彥大罪二十,大略謂:「潛善等初無措置,但固留陛下,致萬乘蒙塵,其罪一。禁止士大夫搬家,立法過嚴,議者鹹雲:『天子六宮過江靜處,我輩豈不是人,使一旦委敵!』歸怨人主,其罪二。自真、楚、通、泰以南州郡,皆碎於潰兵,其罪三。神宗神主、神禦不先渡江,一旦車駕起,則僅一兩卒舁致,傾搖暴露,行路酸鼻,其罪四。建炎初年,河南止破三郡,自潛善等柄任以來,直至淮上,所存無幾,其罪五。士大夫既不預知渡江之期,一旦流離,多被屠殺,其罪六。行在軍兵,津渡不時,倉卒潰散,流毒東南,其罪七。左帑金帛甚多,不令裝載,盡為敵有,其罪八。自澶、濮至揚州,鹹被殺掠,生靈塗炭,其罪九。謝克家、李擢俱受偽命,而反進用,其罪十。潛善於王黼為相時,致位侍從,故今日侍從、卿監多王黼之客,伯彥則引用梁子美親黨,牢不可破,罪十一。職事官言時病者,皆付禦史台抄節申尚書省,壅塞言路,罪十二。用朝廷名爵以脅士大夫,罪十三。行在京師各置百司,設官重複,耗蠹國用,如以巡幸而置禦營使司,則樞密院為虛設,置提舉財用,則戶部為備員,罪十四。許景衡建渡江之議,擠之至死,罪十五。身為禦營使,多占兵衛,不避嫌疑,罪十六。敵人相距,斥候全無,止據道塗之言為真,致此狼狽,罪十七。敵騎已近,尚敢挽留車駕,罪十八。盧益自散官中引為八座,遂進樞副;伯彥之客為起居郎,有罪補外,遂除集英修撰;二人朋比,專務欺君,罪十九。國家殆辱,不知引罪,罪二十。」疏入,未末,遂以狀申尚書省,潛善、伯彥乃複求去。簽書樞密院事路允迪奏曰:「時方艱棘,不宜遽易輔相,乞責以後效。」詔押赴都堂治事。已而皆罷為觀文殿大學士,潛善知江甯府,伯彥知洪州。 戶部尚書葉夢得守尚書左丞,禦史中丞張徵守尚書右丞。 庚午,金人去揚州。 辛未,湖州民王永從獻錢五萬緡以佐國用,帝不納。或曰:「曩已納其五萬緡矣,今卻之,則前後異同。」乃命並先獻者還之。仍詔:「自今富民毋得輒有陳獻。」 詔:「禦營使司止管行在五軍,其邊防措置等事,並依祖宗法厘正,歸三省、樞密院。」 金人自揚還,至高郵軍城下,守臣趙士瑗棄城走,判官齊志行率軍、縣官出城投拜,金人劫掠而去。 癸酉,靳賽犯通州。城垂破,中書侍郎朱勝非、禮部侍郎張浚在平江,作蠟書招之,賽即聽命,訴以無食,乃漕米給之。 韓世忠提轄使臣李在,自沭陽潰散,聚徒百餘人,居寶應縣。會金人棄高郵去,在乃詐稱五臺山信王下忠義軍,率眾至高郵,有監北較酒務、保義郎唐思向先往迎之。在既入城,遂以其徒時正臣知高郵軍,思問通判州事,執投拜軍齊志行等,皆殺之。乃遣人截金後軍,得金寶數艘,故其軍極富。時端明殿學士董耘、朝議大夫李釜,皆寓居高郵,在因以為參議,又聚集潰卒數千,遂據高郵。 甲戌,黃潛善、汪伯彥落職,奉祠。 金主以醫巫閭山有遼代山陵,詔禁民樵采。 乙亥,詔:「陳東、歐陽澈,並贈承事郎,官有服親一人,令所居州縣存恤其家。降授奉議郎、監濮州酒務馬伸除衛尉少卿,赴行在。」 先是尚書左丞葉夢得初謝,帝諭宰執曰:「始罪東等,出於倉卒,終是以言責人,朕甚悔之。今方降詔求言,當令中外皆知此意。」帝複曰:「伸前責去,亦非罷,可召還。」或奏曰:「聞伸已死。」帝曰:「不問其死,朝廷召之,以示不以前責為罪之意。」既又贈伸直龍圖閣。 丙子,詔曰:「朕遭時多故,知人不明,事出倉皇,匹馬南渡,深思厥咎,在予一人。既以悔過責躬,洗心改事,罷黜宰輔,收召雋良,尚慮多方未知朕志。自今政事闕遺,民俗利病,或有關於國體,或有益於邊防,並許中外士民直言聞奏,朕當躬覽,採擇施行。」 禦營前軍統制張俊自戍所赴行在,詔複還吳江。 戊寅,江、淮、兩浙制置使呂頤浩奏已複揚州,詔尚書省榜諭士民。 是日,以龍圖閣待制、知延安府、節制六路軍馬王庶為陝西節制使、知京兆府,涇州防禦使、陝西節制司都統制曲端為鄜延路經略安撫使、知延安府。時延安新殘破,未可居,端不欲離涇原,乃以知涇州郭浩權鄜延經略司公事。浩,成子也。 溫州觀察使、新知鳳翔府王姪,自興元以輕兵赴行在,以姪為禦營前軍統制。姪表請幸西川,不從。 宮儀自即墨引兵攻密州,圍安丘縣,築外城守之。 張用自淮寧引眾趨蔡州,至黃離,距城二十裡,守臣程昌宇度其未食,遣汝陽縣尉杜湛以輕兵誘之,賊果以萬人追至城東,遇伏,大敗。於是用駐於確山,連亙數州,上自確山,下徹光、壽,號「張莽蕩」,鈔掠糧食,所至一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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