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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和六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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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和六年遼保大四年,金夭會二年 春,正月,癸醜,遣太常少卿連南夫伴送金使歸國,尋兼祭奠吊慰使。 甲寅,金主以空名宣頭五十、銀牌十給宗望。 戊午,置書藝所。 癸亥,藏蕭幹首於太社。 金以東京比歲不登,詔減田租、市租之半。 庚午,勒停人蔡絛複朝奉郎,提舉明道宮。 癸酉,禦內東門,為金主旻成服。 甲戌,夏國稱藩于金,金以下寨以北,陰山以南,伊實伊喇圖魯濼西之地與之。 丁醜,金始自其京師至南京,五十裡置驛。 遼主趨都統瑪格軍,金人來攻,棄營北遁,瑪格被執。瑪克實來迎,贐馬駝羊,又率部人防衛。時侍從乏糧數日,以衣易羊。至烏古迪裡部,以都點檢蕭伊蘇知北院樞密使事,封瑪克實為神裕悅王。 二月,金詔護遼帝諸陵,有盜發者罪死。庚寅,給宗翰馬,命賑新附之民。 己亥,躬耕籍田。 丙午,詔:「自今非曆台閣、寺監、監司、郡守、開封府曹官者,不得為郎官、卿、監。著為令。」 尚書左丞李邦彥,以父憂去位。 金宗翰乞濟師,詔有司選精兵五千給之。 丁未,金主諭宗望曰:「凡南京留守及諸闕員,可選勳賢有人望者就注擬之,具姓名官階以聞。」 遼耶律約索等十人謀叛,伏誅。 三月,己酉朔,以錢景臻為少師。 金遣使詣宣撫司,索趙良嗣所許糧二十萬石。譚稹曰:「二十萬石不易致,良嗣所許,豈足憑也!」遂不與。金人大怒,及舉兵,亦以此為辭。 庚戌,金宗望請選良吏招撫遷、潤、來、隰之民保山砦者,從之。 己未,宗望以南京反覆,凡攻取之計,乞與知樞密院事劉彥宗裁決之。 辛未,夏國王李乾順進誓表于金。 閏月,戊寅朔,金賜夏國誓詔。 辛巳,皇后親蠶。 京師、河東、陝西地震,宮殿門皆搖動有聲,河東、陝西尤甚,蘭州諸山草木悉沒入地,而山下麥苗皆在山上。詔右司郎中黃潛善案視,潛善不以實聞,帝意乃安。遷潛善為戶部侍郎。 夏,四月,巳酉,金賑上京路、西北路之隆者及新徙嶺東之人。 癸醜,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、出身八百五人。 丁巳,起複李邦彥為尚書左丞。 戊午,金以所築上京新城名會平州。 五月,癸卯,金使來告嗣位。 癸未,金主詔曰:「新降之民,訴訟者眾,今方農時,或失田業,可俟農隙聽決。」 金人既建平州為南京,未幾,州人擁都統張敦固據城抗拒。是月,揀摩克南京,殺敦固。 自得燕地,悉出河北、河東、山東之力以往饋官軍,率十數石致一石,才一年,三路皆困。六月,壬子,詔西京、淮、浙、江、湖、四川、閩、廣措置調夫各數十萬,並約免夫錢,每夫三十貫,委漕臣限督之,違者從軍法,用王黼言也。尋又詔宗室、戚裡、宰執之家及宮觀、寺院,一例均敷,於是遍率天下,所得才二千萬緡,而結怨四海矣。 秋,七月,壬午,金皇子宗峻卒,太祖之嫡子也。 丙戌,金禁外方使介冗從多者。 戊子,遣著作佐郎許亢宗等如金賀嗣位。 丁酉,詔:「應系御筆斷罪,不許詣尚書省陳訴改正。」 王黼言:「頃得方士璣衡之書,足以察七政。」甲辰,詔置璣衡所,以黼及梁師成領之。 遼主既得耶律達實兵,及居古迪裡部,又得瑪克實之兵,自謂有天助,再謀出兵收復燕、雲。達實諫曰:「向以全師不謀戰備,使舉國皆為金有。國勢至此,而方求戰,非計也。當養兵待時而動,不可輕舉。」遼主不從。達實遂殺知北院樞密事蕭伊實及博勒果,自立為王,率鐵騎三百宵遁。 遣校書郎衛膚敏如金賀生辰。膚敏言:「金生辰後天寧節五日,今未聞彼遣使而吾反先之,於威重已闕。萬一金使不至,為朝廷羞。請至燕而候之,脫若不來,則以幣置諸境上。」帝以為然。洎至燕山,金使果不來,遂置幣而返。 遼主在夾山,金人欲取之,以力不能入夾山為恨。遼主畏宗翰在西京扼其前,久不敢出。俄聞宗翰還上京,洛索代領軍事,遂率諸軍出夾山,下潼陽嶺,取天德、東勝軍、甯邊、雲內等州,南下武州,如履無人之境。洛索忽以大兵扼其歸路,急擊之,遼眾大潰。 夏人舉兵侵武、朔二州地界,宣撫使譚稹遣李嗣本禦之。兵數交,夏人未即退,而金人怨朝廷納張瑴,又以稹不給糧,遂攻蔚州,殺守臣陳翊,陷飛狐、靈丘兩縣,逐應州守臣蘇京等,絕山後交割意。朝廷咎稹措置乖方,童貫、蔡攸又共排稹,八月,乙卯,責授稹順昌軍節度副使,致仕,以童貫領樞密院,代其任。 遼主之在夾山也,帝欲誘致之,始遣一番僧齎御筆絹書通意。及遼主許允,遂易書為詔,許待以皇弟之禮,位燕、越二王上,築第千間,女樂三百人,遼主大喜。貫是行出太原,名為代稹交割山後地土,實以密約遼主來降,自往迎之也。遼主欲來奔,慮南朝不足恃,遂直趨山陰。 國舅詳袞蕭托卜嘉降于金。 壬戌,以複燕、雲,赦天下。 九月,乙亥,以白時中為特進、太宰兼門下侍郎,李邦彥為少宰兼中書侍郎。 辛巳,大饗明堂。 丁亥,以趙野為尚書左丞,翰林學士承旨宇文粹中為尚書右丞,開封府尹蔡懋同知樞密院。 庚寅,遣校書郎賀允中等如金賀正旦。 庚子,金使布密古等來致遺留物。 冬,十月,甲子,金以泰州秋潦,發甯江州粟以賑之。丙寅,命運米五萬石于廣寧,以給南京、潤州戍卒。 庚午,金使來賀正旦。 御筆:「道官可自大夫以上共帶職人並令封至朝官,許蔭贖私罪為官戶。」 詔:「有收藏習用蘇、黃之文者,並令焚毀,犯者以大不恭論。」 癸酉,詔:「內外官並以三年為任,治績著聞者再任。」 遼主在陰山,從者不過四千戶,步騎才萬餘,猶納圖魯蔔部人額格之妻,以額格為本部節度使。 十一月,丙子,太傅王黼致仕。 黼位元宰,每陪曲宴,親為俳優鄙賤之役以獻笑取悅,太子聞而惡之。黼以鄆王楷有寵,陰為畫奪宗之計,未成。會帝幸其第觀芝,而黼第與梁師成連牆,穿便門往來,帝始悟其與師成交結狀,還宮,眷待頓衰。李邦彥素與黼不協,陰結蔡攸共毀之。會中丞何奏黼奸邪專橫十五事,遂命致仕,其党胡松年等並免官。 太白晝見。 自蔡京以豐亨豫大之說勸帝,窮極侈靡,久而帑藏空竭,言利之臣,殆析秋毫。宣和以來,王黼專主應奉,括剝橫賦,以羨為功,所入雖多,國用日匱。至是宇文粹中上言:「祖宗之時,國計所仰,皆有實數,量入為出,沛然有餘。近年諸局務、應奉司,妄耗百出,若非痛行裁減,慮智者無以善後。」帝然其言。丙戌,詔蔡攸就尚書省置講議財利司,除茶法已有定制,餘並講究條上。攸請內侍職掌,事幹宮禁,應裁省者,委童貫取旨。由是不急之物,無名之費,頗議裁省。 壬辰,詔:「監司擇縣令有治績者保奏,召赴都堂審察錄用,毋過三人。」 童貫遣馬擴、知保州辛興宗使宗翰軍,乙未,擴等至雲中府。會宗翰已歸國,留洛索權元帥,遣人來諭庭參。擴辭以見人臣無此儀,洛索曰:「譚宣撫時使人庭參我。」擴曰:「譚稹以凡庸不知故常,為朝廷所黜。」數往返辨論。最後,洛索遣高慶裔來曰:「二觀察既執舊儀,此亦暫權元帥,不敢輒見。所言交山後事,以國相詣闕,不敢專。兼兩朝誓書,各不收納叛亡,貴朝先失約,雖山後亦難以便交。」擴曰:「職官、富戶逃歸燕京,乃張瑴之罪,本朝已斬首函送。其餘民戶,多隱山谷,聞已見者相繼遣前,未見者方行根捕。如貴朝言,山後別無經略,及交蔚州複縱軍馬攻取,若大國每如斯,則兩朝和好何時可成!」慶裔曰:「山後疆土已許,諒不食言。但貴朝亦許常敦信誓,前索職官、民戶,繼踵發來,事無不遂也。」即以牒遣使人回。 貴詢擴入境所見,擴曰:「金人訓習漢兒鄉兵,增飛狐、靈丘之戍,數指言張瑴,邀索職官、民戶,實有包藏,願太師速營邊備。」貫不能用。 遼主從行者舉兵亂,護衛太保蕭仲恭等擊敗之。 仲恭性恭謹,能披甲超橐駝。其母梁宋國大長公主,道宗季女也,自青塚逃歸,至是以馬乏不能進,謂仲恭兄弟曰:「汝等盡節國家,勿以我為念。」遼主飭之,命仲恭之弟仲宣留侍公主。仲恭從遼主西奔,公主尋為金所獲。 十二月,甲辰朔,詔:「太師致仕蔡京領講議司,聽就私第裁處,仍免僉書,毋致勤勞。 詔百官遵行元豐法制。 癸亥,蔡京落致仕,領三省事,五日一赴朝請,至都堂治事。 王黼既罷,白時中、李邦彥作相,京黨哄然,以為宰相望輕,朱勔因力勸用京,帝從之。京至是凡四當國,年已八十,目盲不能書字,足蹇不能拜跪。凡京所判,皆季子絛為之,仍代京禁中奏事,於是肆為奸利,賞罰無章。絛妻兄韓梠者,驟用為戶部侍郎,密與謀議,貶逐朝士,殆無虛日。絛每造朝,侍從以下皆迎揖,呫囁耳語,堂吏數十人抱文書以從;遣使四出,誅求採訪,喜者令薦之,否則劾之,中外搢紳,無不側目。先是王黼領應奉司,總四方貢獻之物以示權寵。絛複效之,創置宣和庫式貢司,中分諸庫,如泉貨、幣帛、服禦、玉食、器用等,皆其名也,上自金玉,下及蔬茹,無不籠取,元豐大觀庫及榷貨務見在錢物,皆拘管封樁,為天子私財,時中、邦彥等奉行文書而已。 時河北、山東轉糧以給燕山,民力疲困,重以監額科斂,加之連歲凶荒,於是饑兵並起為盜。山東有張萬仙者,眾至十萬;又有張迪者,眾至五萬;河北有高托山者,號三十萬;自餘二三萬者,不可勝數。命內侍梁方平討之。 都城中酒保朱氏女忽生髭,長六七寸,特詔度為道士。 遼置二總管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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