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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祐七年


  元祐七年遼大安八年

  春,正月,乙酉,遼主如山榆澱。

  乙巳,張誠一以穿父墓取犀帶,降職與祠。

  二月,丁卯,詔陝西、河東邊要進築守禦城砦。

  三月,甲申朔,禦邇英閣,侍讀顧臨讀《仁宗寶訓》,至鈔法事,左僕射呂大防曰:「臣當陳鈔法本末,祈陛下通知利害之祥。國初輦運香藥、茶、帛、犀、象、金、銀等物,赴陝西變易糧草,計率不下二百四十萬貫。自鈔法行,始令商賈於沿邊入中錢糧草,卻于京師或解池請鹽,赴沿邊出賣,於官私為便。」帝甚善之。

  丁亥,以程頤為直秘閣、判西京國子監。初,頤在經筵,歸其門者甚眾,而蘇軾在翰林,士亦多附之者。二人互相非毀,頤竟罷去。至是頤服闋,三省言宜除館職,判檢院蘇轍進曰:「頤入朝,恐不肯靜。」太皇太后從其言,故頤不復召。

  禮部侍郎兼侍讀范祖禹言:「臣掌國史,伏睹仁宗皇帝豐功盛德,不可得而名言,所可見者,其事有五:畏天,愛民,敬祖,好學,聽諫;此所以為仁也。願陛下深留聖思。」又言:「仁宗每因事示人好惡。皇祐中,楊安國講《論語》史魚、蘧伯玉一章,仁宗曰:『蘧伯玉信君子矣,然不若史魚之直。』仁宗,人主也,欲臣下切直,故言伯玉不如史魚,天下由是知仁宗好直不好佞。此聖人之大德也,願陛下以此為法。」帝然之。

  己亥,錄囚。

  遼主駐達裡舍澱。

  丁未,遼曲赦中京、蔚州役徒。

  辛亥,以知河中府蒲宗孟知永興軍。

  夏,四月,癸醜朔,以知永興軍蔡京為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成都府。

  先是議兩制差除,宰執異同不決。呂大防顧梁燾,問誰可,燾曰:「公久居朝廷,收養人材固多,惟不以愛憎牽於偏聽,而以朝廷得人為己任,此所望於公也。」大防曰;「苦乏材耳。」燾曰:「天下何嘗乏材,但賢者不肯自向前求進,須朝廷識拔,則有以來之。立賢無方,不患無人也。」及蔡京帥蜀,燾曰:「元豐侍從可用者多,惟京輕險貪愎,不可用。」後竟如其言。

  帝年益壯,太皇太后議立後,曆選庶家女百餘入宮。孟氏年十六,兩宮皆愛之,教以女儀。己未,太皇太后諭宰執曰:「孟氏能執婦道,宜正位中宮。」命學士草制。又以近世禮儀簡略,詔翰林、台諫、給舍與禮官議冊後六禮儀制以進。甲子,命尚書左僕射呂大防攝太尉,充奉迎使,同知樞密院事韓忠彥攝司徒,副之;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,充發冊使,簽書樞密院事王岩叟攝司徒,副之;尚書右丞蘇轍攝太尉,充告期使,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大宗正卿,副之;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攝太尉,充納成使,翰林學士范百祿攝宗正卿,副之;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,充納吉使;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,副之;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,充納采、問名使,禦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,副之。

  甲戌,立考察縣令課績法,以德義有聞、清慎明著、公平可稱、恪勤匪懈為四善,又分治事之最、勸課之最、撫字之最為三最,仍通取善、最,分為三等。

  丁醜,遼主獵於西山。

  己卯,范祖禹言:「程頤經術、行義,天下共知,司馬光、呂公著與相知二十餘年,然後舉之。頤草茅之人,未習朝廷事體,迂疏則固有之,人謂頤欲以故舊傾大臣,以意氣役台諫,其言皆誣罔非實。若複召頤勸講,必有補聖明。」又言王存、蘇軾、趙彥若、鄭雍、孔武仲、呂希哲、呂大臨、吳師仁等皆可用。希哲,公著之子;大臨,大防之弟也。

  時祖禹屢請知梓州,宰執擬從其請,太皇太后曰:「皇帝未欲令去,且為皇帝留之。」祖禹乃不敢複請。

  五月,丙戌,詔程頤許辭免直秘閣、權判西京國子監差,管句崇福宮。初,頤表請歸田裡,言:「道大則難容,節孤者易躓。入朝見嫉,世俗之常態;名高毀甚,史冊之明言。如臣至愚,豈免眾口!」又曰:「前日朝廷不知其不肖,使之勸學。人主不用,則亦已矣,若複無恥以苟祿位,孟子所謂是為壟斷也,儒者進退,當如是乎!」及崇福命下,頤即承領敕牒,但稱疾不拜。假滿百日,亟尋醫,訖不就職。

  戊戌,帝禦文德殿,冊孟氏為皇后。後,洺州人,馬軍都虞候元之孫也。太皇太后語帝曰:「得賢內助,非細事也。」既而歎曰:「斯人賢淑,惜福薄耳。異日國家有事,必斯人當之。」

  庚子,罷侍從官轉對。

  甲辰,遼主駐赤勒嶺。

  楊畏、黃慶基言:「王岩叟父子預政,交通貨賄,竊弄威福」岩叟遂稱疾,章再上。丙午,罷,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。

  築李諾平城,賜名定遠城,從陝西轉運使穆衍請也。

  是月,遼生女真部節度使和哩布卒。

  和哩布生十一子,其著者,長曰烏雅舒,次曰阿古達,曰烏奇邁、曰棟摩,曰紥喇。和哩布病篤,呼弟英格,謂曰;「烏雅舒柔善;若辦集契丹事,阿古達能之。」遂卒。母弟頗拉淑襲為節度使。和哩布嚴重多智,每戰,未嘗被甲。初建官屬,統諸部,其官長皆稱貝勒。頗拉淑機敏善辨,尤能知遼人國政民情,每白事於遼,聽者皆信服不疑。

  六月,癸醜朔,詔:「淮南東、西、兩浙路諸逋負,不問新舊有無官本,並權住催理一年。」從知揚州蘇軾請也。

  辛酉,以尚書左丞蘇頌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,尚書右丞蘇轍為門下侍郎,翰林學士范百祿為中書侍郎,翰林學士梁燾為尚書左丞,禦史中丞鄭雍為尚書右丞,韓忠彥知樞密院事,戶部尚書劉奉世簽書樞密院事。

  梁燾累章辭位,帝遣中使趣拜。已而入謝,太皇太后曰:「官家聖德日成,正須卿家輔助」燾對曰:「臣不敢不盡忠,如範純仁、韓維輩,在外賢德尚多,願陛下留意。」又上疏言:「范祖禹、劉安世,久在侍從,宜置諸左右,使斷國事。安燾、許將皆舊人,可倚任。」

  甲子,置廣文館解額,以待四方遊士之試京師者。

  乙丑,夏人遣使乞援於遼。

  戊辰,渾天儀象成。

  秋,七月,丁亥,遼主獵于沙嶺。

  癸巳,詔修《神宗正史》。

  複翰林侍讀學士,以范祖禹為之。祖禹時為翰林學士,因叔百祿在中書,改是官。

  癸卯,以龍圖閣學士、知楊州蘇軾為兵部尚書。

  八月,丙辰,罷監酒稅務增剩給賞法。

  己未,詔西邊諸路嚴備,毋輕出兵。

  乙亥,前陷交趾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。

  癸酉,龍圖閣學士、兵部尚書蘇軾兼侍讀。

  時朋黨之論浸熾,吏部尚書王存為帝言:「人臣朋黨,誠不可長,然或不察,則濫及善人,東漢黨錮是也。慶曆中,或指韓琦、富弼、范仲淹、歐陽修為朋黨,賴仁宗聖明,不為所惑。今複有進此說有,願陛下察之。」由是與用事者不合。乙卯,詔存出知大名府,辭之,改杭州。

  先是,詔議郊祀典禮。顧臨、范祖禹等八人議,請合祭天地。范純禮、彭汝礪、曾肇、孔武仲等二十二人議,南郊合祭天地,不見於經;範百祿亦言圜丘無祭地之禮,先帝所廢,稽古據經,未可輕改。九月,壬辰,太皇太后謂輔臣曰:「郊祀宜依仁宗、先帝故事。」呂大防言:「皇帝臨禦之始,當親見天地,而諸儒獻議欲南郊,不設皇地示位,恐亦未安。」蘇頌、鄭雍意與大防合,太皇太后是其言。

  戊戌,詔曰:「國家郊廟時祀,祖宗以來,命官攝事,惟三歲一親郊,則先饗清廟,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。元豐間,有司援周制以合祭,不應古儀;先帝詔定親祀北郊之儀,未之及行。是歲郊祀,不設皇地示位,而宗廟之饗,率如權制。朕以涼昧,嗣承六聖休德鴻緒,今茲禋禮,奠幣上帝,祼鬯廟室,而地示大神,久未親祀。矧朕方郊見天地之始,其冬至南郊,宜依熙寧十年故事,設皇地示位,以嚴並祀之報。闕後躬行方澤之祀,則修元豐六年五月之制。俟郊禮畢,集官詳議以聞。」

  己酉,永興軍、蘭州、鎮戎軍地震。

  冬,十月,庚戌朔,環州地震。

  丙辰,遼賑西北路饑。

  時邊部有侵遼者,西北路招討使阿嚕薩古召准布部長瑪古蘇使攻之,俘獲甚眾。阿嚕薩古以功加左僕射,複整軍進討,誤擊瑪古蘇,由是准布諸部俱不服。

  丁巳,詔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,給民五家充守陵戶。

  戊午,以開封府推官咸平來之邵複為監察禦史。

  辛酉,詔以大河東流,都水監使者吳安持賜三品服,北都水監丞李偉任滿日令再任。

  夏人寇環州及永和諸砦,凡七日,始解去。

  初,知慶州章楶數遣輕兵出討,屢有斬獲,部族不敢甯居。楶策其必報,諜知將攻環州,乃料精兵才萬,統以驍將折可適等,而授之策曰:「敵進一舍,我退一舍。彼必謂我怯,不復備我邊壘,乃銜枚由間道繞出其後,或伏山谷,伺間以擊其歸。」又以境外皆沙磧,近城百里有牛圈,所瀦水足以飲人馬,乃夜遣置毒。夏人圍環數日,無所獲而歸。可適等潛屯洪德城,伺夏師過,識其母梁氏旗幟,城中鼓躁而出,馳突躪躒,夏師大敗,梁氏幾不得脫,盡棄供帳而逃。又飲牛圈水,人馬被毒,死傷不可勝計。

  准布部長瑪古蘇叛,殺遼金吾圖古斯。遼主命奚六部呼哩耶律郭三發諸番兵討之。

  壬申,遼南府宰相王經卒。

  戊寅,以左伊勒希巴耶律足哩為彰聖軍節度使。

  十一月,辛巳,太白晝見。

  甲申,詔:「大中大夫、觀察使以上,許各占永業田十五頃。餘官及民戶願以田宅供祖宗饗祀之費者,亦聽官給公據,改正稅籍。」

  戊子,遼以樞密副使王是敦兼知樞密院事,以權參知政事韓資讓參知政事。

  辛卯,朝獻景靈宮。壬辰,享太廟。癸巳,祀天地於圜丘,赦天下,群臣中外加恩。罷南京榷酒。民有親喪者,以差等與免徭。

  丁酉,遼以通州水潦害稼,遣使賑之。

  辛醜,賜徐王顥劍履上殿。

  乙巳,梁燾言:「先帝大臣多以材進,可稍複用,委以別都名藩,以全終始。」

  戊申,遼北院大王哈魯卒。

  十二月,甲寅,以京西路轉運副使賈易知蘇州。

  是歲,遼放進士冠尊文等五十三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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