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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平四年(3)


  八月,丁未朔,太白晝見。

  辛亥,司馬光言:「竊聞陛下好令內臣採訪外事及問以群臣能否,臣竊以為非宜。陛下內有兩府、兩省、台諫,外有提、轉、牧、守,皆腹心耳日股肱之臣也。誠能精擇其人,使之各舉其職,則天下之事,猶一堂之上,陛下何患于不知哉!今深處九重,詢于近習,采道聽塗說之言,納曲躬附耳之奏,不驗虛實,即行賞罰,臣恐讒邪得以逞其愛憎,而陛下為之受其譏謗也。」

  戊午,複夏人和市。

  張方平、司馬光奏所詳定內外封事,帝令中書參議。光對延和殿,言:「封事善者,在陛下決行之。」帝曰:「大臣多不欲行。」光曰:「陛下詢蕘以廣聰明,斯乃社稷之福,而非大臣之利也。」癸亥,詔:「詳定封事所奏,如其中有難行者,可召詳定官赴中書問難,令述利害以進。」

  己巳,京師地震。帝問輔臣曰:「地震何祥也?」曾公亮對曰:「天裂,陽不足;地震,陰有餘。」帝曰:「誰為陰?」公亮曰:「臣者君之陰,子者父之陰,婦者夫之陰,夷狄者中國之陰,皆宜戒之。」吳奎曰:「但為小人党盛耳。」帝不懌。

  癸酉,葬憲文肅武宣孝皇帝于永厚陵,廟號英宗。

  是月,判河陽軍富弼上疏曰:「帝王都無職事,惟別君子、小人。然千官百職,豈盡煩帝王辨之乎?但精求任天下之事者,不使一小人參用於其間,莫不得人矣。陛下勿謂所采既廣,所得必多,其間當防小人惑亂聖聽。奸謀似正,詐辭似忠,疑似之際,不可不早辨也。」

  九月,丁醜,詔減諸路逃田稅額。

  壬午,祧僖祖及文懿皇后。乙酉,祔英宗神主于太廟,樂曰《大英之舞》。

  戊子,減兩京畿內、鄭、孟州囚罪一等,民役山陵者蠲其賦。

  辛卯,徙封昌王顥為岐王,樂安郡王頵為高密郡王。

  遣孫思恭等報謝於遼。

  壬辰,錄周世宗從曾孫貽廓為三班奉職。

  甲午,遼遣使來賀即位。

  戊戌,召知江寧府王安石為翰林學士。

  遼主命給諸路囚糧。

  辛醜,韓琦、吳奎、陳升之並罷。琦曆相三朝,或言其專。自王陶論劾後,曾公亮因力薦王安石,欲以間琦。琦稱疾求去,帝不許,以詔書慰撫。琦又疏有四當去,複不許。厚陵複土,琦更不入中書,請甚堅。於是帝夜召張方平議,且曰:「琦志不可奪矣。」方平遂建議,宜寵以兩鎮節鋮,且虛府以示覆用;乃除鎮安、武勝軍節度使、守司徙、檢校太師兼侍中、判相州。帝複召知制誥鄭獬草奎知青州及方平、趙抃參知政事制,賜雙燭歸舍入院,外廷無有知者。明旦,獬進草,遂降付中書。升之,初名旭,避帝嫌名,故以字行。帝始擢任楊定,升之屢諫不宜生邊事,由是忤旨;以母老,乞便郡,遂出知越州。

  以樞密副使呂公弼為樞密使,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、知諫院趙抃並參知政事,三司使韓絳、知開封府邵亢並樞密副使。

  先是薛向奏蕃部嵬名山有歸附意,壬寅,司馬光對延和殿,言諒祚稱臣奉貢,不當誘其叛臣以興邊事。帝曰:「此外人妄傳耳。」光曰:「陛下知薛向之為人否?」帝曰:「固非端方士也,徒以其知錢谷及邊事耳。」光曰:「錢谷誠知之,邊事則未也。」又言張方平奸邪貪猥,帝曰:「有何實狀?」光曰:「請言臣所目見者。」帝作色曰:「每有除拜,眾言輒紛紛,非朝廷美事。」光曰:「此乃朝廷美事也。知人,帝堯難之;況陛下新即位,萬一用一奸邪,若台諫循默不言,陛下從何知之?」帝曰:「吳奎附宰相否?」光曰:「不知也。」帝曰:「結宰相與結人主孰賢?」光曰:「結宰相為奸邪;然希意迎合,觀人主趨向而順之者,亦奸邪也。」

  潮州地震。

  癸卯,同僉書樞密郭逵罷為宣徵南院使、判鄆州;從張紀、唐淑問、趙抃言也。逵至鄆七日,徙師延州。

  權禦史中丞司馬光復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,以滕甫權禦史中丞。光言:「臣昨論張方平參政,不協眾望,其言既不足采,所有新命,臣未敢祇受。」光等誥敕下通進銀台司,呂公著具奏封駁。帝手詔諭光曰:「朕以卿經術行義,為世所推,今將開邇英之度,欲得卿朝夕討論,敷陳治道,以箴遺闕,故換卿禁林,複兼勸講,非為前日論奏張方平也。呂公著封還,蓋不如此意耳。」於是取誥敕直付閤門,趣光等受職。公著又言:「誥敕不由本司,則封駁之職因臣而廢。」帝手批其奏曰:「俟開邇英,當諭朕意。」

  韓琦既出判相州,入對,帝泣下,琦亦垂涕稱謝。詔琦出入如二府儀,又賜興道坊宅一區,擢其子秘書丞忠彥為秘閣校理。帝曰:「卿去,誰可屬國者?王安石何如?」琦曰:「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,處輔弼之地則不可。」帝默然。

  是月,遼主如南京。

  冬,十月,丙午朔,漳、泉諸州地震。

  丁未,富弼罷判河陽。

  戊申,建州、邵武、興化軍地震。

  己酉,初禦邇英閣,召侍臣講讀經史。講退,獨留呂公著,語曰:「朕以司馬光道德學問,欲常在左右,非以其言不當也。」公著力請解職,許之,它日,又謂公著曰:「光方直,如迂闊何?」公著曰:「孔子上聖,子路猶謂之迂;孟軻大賢,時人亦謂之迂。況光者,豈免此名!大抵慮事深遠,則近於迂矣。願陛下更察之!」

  命禦史中丞滕甫考諸路監司課績。

  舊制,審定殿最格法,自發運使下至知州,皆歸考課院,專以監司所第等級為據。至考監司,則總其甄別部吏能否,副以採訪才行,合二事為課,悉書中等,無高下,帝即位,凡職皆有課,凡課皆責實,監司所上守臣課不中等者,展年降資;而治狀優異者,增秩賜金帛,以璽書獎勵之。若監司以上,則命禦史中丞、侍御史考校。

  參知政事張方平,以父憂罷。

  庚戌,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,令糴穀賑霜旱州縣。

  癸醜,詔:「翰林學士、禦史中丞、侍御史知雜事舉材堪禦史者各二人。」

  甲寅,翰林學士司馬光初進讀《通志》于邇英閣,賜名《資治通鑒》,親制序以賜光,令候書成寫入,又賜潁邸舊書二千四百二卷。序略曰:「博而得其要,簡而周於事,是亦典刑之總會,冊牘之淵林矣。」

  癸酉,知青澗城種諤複綏州。夏將嵬名山部落在綏,其弟夷山降於諤,諤使人因夷山以誘之,賂以金盂。名山小吏李文喜受而許降,而名山未之知也。諤即奏言:「諒祚累年用兵,人心離貳,嘗欲發橫山族帳盡過興州,族帳皆懷土重遷,其首領嵬名山欲以橫山之眾取諒祚以降。」帝信之。知延州陸詵言以情偽未可知,戒諤毋妄動,諤持之力。詔詵詔諤問狀,且與轉運使薛向議招納。乃共畫三策,令幕佐張穆之入奏。穆之陰受向指說,言必可成。帝意詵不協力,徙之秦鳳。諤不待報,悉起所部兵長驅而前,圍其帳。名山驚,援槍欲鬥,夷山呼曰:「兄已約降,何為如是?」文喜因出所受金盂示之,名山投槍大哭,遂舉眾從諤而南,得酋領三百,戶萬五千,勝兵萬人。將築城於其地,詵以無詔出師,召諤還。軍次懷遠,虜眾四萬人坌集城下。諤出兵擊走之,遂城綏州。

  初,諤言名山約降,帝將令邊臣招納其眾。司馬光上疏極論,以為:「名山之眾未必能制諒祚。幸而勝之,滅一諒祚,生一諒祚,何利之有?若其不勝,必引眾歸我,不知何以待之!臣恐朝廷不獨失信於諒祚,又將失信於名山矣。若名山餘眾尚多,還北不可,入南不受,窮無所歸,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。陛下獨不見侯景之事乎?」帝不聽。及諤取綏州,費六十萬,西方用兵蓋自此始矣。

  種諤既取綏州,夏人乃詐為會議,誘知保安軍楊定等,殺之。朝廷謀西討,邵亢曰:「天下財力殫屈,未宜用兵,唯當降意撫納,俟不順命,則師出有名矣。」因條上其事。」詔報曰:「中國民力,大事也。兵興之後,不無倍率,人心一搖,安危所系。且動自我始,先違信誓,契丹聞之,將不期而自合,茲朕所深憂者。當悉如卿計。」於是欲棄綏州,知延州郭逵言:「賊既殺王官,而又棄綏不守,見弱已甚。且嵬名山舉族來歸,當何以處之?」帝不聽。

  十一月,丁醜,詔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。

  文彥博言於帝曰:「諸路帥臣、轉運使,職任至重,一道慘舒系焉,所宜擇人久任。」又言:「兩府堂陛之重,亦當久任,使其下不能傾危,乃可立事。」韓絳曰:「漢王嘉以為二千石尊重難危,乃可使下,況堂陛之勢乎!」

  戊寅,詔求直言。

  詔禦史台每遇起居日,令百僚轉對。

  丙戌,詔曰:「故事,二府初入,舉所知者三人,將以觀大臣之能。比年多因請謁干譽,薦者不公,其令中書、樞密院舉人皆明言才業所長,堪任何事,以副朕為官擇人之意。」

  改命韓琦判永興軍兼陝西路經略安撫使,賜手劄趣令治裝。琦言:「邊臣肆意妄作,構怨戎狄。臣朝夕引道非難,但須稟朝廷成算,願召二府亟決之。」琦入辭,曾公亮等方奏事,乞與琦同議,帝召之,琦曰:「臣前日備員政府,所當共議。今藩臣也,惟奉行朝廷命令耳,決不敢與聞。」又言:「王陶指臣為跋扈,今陛下乃舉陝西兵柄授臣,夏有劾臣如陶者,則臣赤族矣。」帝曰:「侍中猶未知朕意邪?」

  丁亥,詔:「令天下州軍各上所轄縣令治狀優劣,其條約,令考課院詳定以聞。」

  戊子,分命審臣祈雪。

  置馬監於河東交城縣。

  庚寅,詔:「近臣以舉官不當,經三劾者,中書別奏取旨。」

  壬辰,夏國遣使進回鶻僧、金佛,《梵覺經》於遼。

  乙未,詔:「內外文武官各舉所知二人,見任兩府三人,或恥於自媒,久淹下位,或偶因微累,遂廢周行者,咸以名聞。」

  先是以向傳範知澶州兼京東、西路安撫使。傳範,敏中之子也。知諫院楊繪言:「後族不當領安撫使,請易之,以杜外戚干進之漸。」文彥博曰:「傳範累典郡有政聲,非由外戚。」帝曰:「諫官如此言甚善,可以止它日妄求者。」己亥,命改知鄆州。它日,繪又言曾公亮不當用其子孝寬判鼓院。帝謂滕甫曰:「鼓院,傳達而已,何與於事?」甫曰:「人有訴宰相者,使其子傳達,可乎?且天下見宰相子在是,豈敢複訴事?」帝為寢其命。繪亦解諫職,改兼侍讀,繪固辭。甫言於帝,帝詔甫諭意,繪曰:「諫官不得其言則去,經筵非姑息之地。」卒不拜。未閱月,複知諫院。

  十二月,丁未,遼參知政事劉詵仍為樞密副使,以樞密直學士張孝傑參知政事。己酉,以孝傑同知樞密院事。孝傑附耶律伊遜,故累遷。

  遼主行再生禮,赦死罪以下。

  辛酉,詔以來歲日食正旦,自乙丑避正殿,減常膳,罷朝賀。

  壬戌,詔起居日增罷對官二人。

  丙寅,詔曰:「獄者,民命之所系也。比聞有司歲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。其具為令,提點刑獄歲終會死者之數以聞。委中書檢察,或死者過多,官吏雖已行罰,當更黜責。」

  己巳,夏人求以亡命景詢易嵬名山,郭逵曰:「詢,庸人也,于事何所輕重!受之則不得不還名山,恐自是蕃酋無複敢向化矣。」是月,逵詗得殺楊定等首領姓名,諜告,將斬之於境以謝罪,逵曰:「是且梟死囚以紿我。」報曰:「必執李崇貴、韓道喜來。」夏人言殺之矣,逵命以二人狀貌物色詰問,敵情得,乃錮而獻之。

  夏國主諒祚殂,年二十一,國人諡曰昭英皇帝,廟號毅宗,葬安陵;子秉常即位,時年七歲,梁太后攝政。

  是月,韓琦至永興。初,薛向、郭逵等議欲存綏州,詔琦度其可否,琦奏:「賊今已誘殺楊定等,綏州不可棄也。」及諒祚病死,其子秉常方幼,琦因奏:「當此變故,尤非棄綏之時。」文彥博、呂公弼恥於中變,督促棄綏如初,琦條陳不已。帝遣中使齎手詔訪琦利害,琦複具奏,言綏不可棄,乃詔如琦議。

  是歲,觀文殿學士、太子少師致仕胡宿卒。宿內剛外和,臨事慎重,不輒發,發即不可回,尤顧惜大體,其篤行自厲,至於貴達,常如布衣時。

  遼南京旱、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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