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慶曆四年(2)


  秋,七月,戊寅,封宗室德文東平郡王,允讓汝南郡王,允弼北海郡王,允良華原郡王,從藹潁國公,從煦安國公,宗說祁國公,宗保建安郡公,宗達恩平郡公,宗望清源郡公。帝始用富弼議,次第封拜宗室,以德文屬尊且賢,方漢東平王蒼故事,封東平,仍詔德文等十人並列本班之上,少前。

  甲申,夷人寇三江砦,淯井監官兵擊走之。

  丙戌,詔:「諸路轉運使、副、提點刑獄,察所部知州、軍、知縣、縣令有治狀者,以名聞,議旌擢之。或不如所舉,令禦史台劾奏,並坐上收書不實之罪。」從范仲淹奏也。

  八月,辛卯,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天下農田,范仲淹領刑法,事有利害,其悉條上。

  初,仲淹建議:「周制,三公分兼六官之職,漢以三公分部六卿,唐以宰相分判六曹。今中書,古天官塚宰也;樞密院,古夏官司馬也。四官散於群有司,無三公兼領之重,而二府惟進擢差除,循資級,議賞罰,檢用條例而已。上不專三公論道之任,下不專六卿佐王之職,非法治也。臣請仿前代,以三司、司農、審官、流內銓、三班院、國子監、太常、刑部、審刑、大理、群牧、殿前馬步軍司,各委輔臣兼判其事,凡創置新規,更改前弊,官吏黜陟,刑法輕重,有利害者,並從輔臣予奪;其事體大者,二府僉議奏裁。臣願自領兵賦之職,如其無補,請先黜降。」章得象等皆以為不可,久之乃降是命,然卒不果行。

  甲午,以樞密副使富弼為河北宣撫使。先是輔臣奏事垂拱殿,帝曰:「契丹主受禮雲州,將襲我河東,兩府宜設備。」弼退而上言:「河北平坦,河東險阻,河北富實,河東空乏,河北無備,河東有備,契丹必不舍河北而襲河東。臣近奏河北守禦之策,乞守要郡,自行其事,不惟訓兵備敵以安元元,至於身羞國恥,庶幾可刷。」於是命弼宣撫河北。其實弼欲出避讒謗也。

  保州巡檢司雲翼卒擁都監韋貴據城叛,知州劉繼宗渡城濠溺水死。知廣信軍劉貽孫與走馬承受宋有言臨城諭之,叛兵有欲降者,計未決,而諸路各進兵來討,遂複固守拒命。

  戊戌,以右正言餘靖為回謝使,使於遼,其複書略曰:「若以元昊於北朝失事大之體,則自宜問罪。或謂元昊於本朝稽效順之故,則何煩出師!矧延州昨奏,元昊已遣楊守素將誓文入界,儻不依初約,則猶可沮還;如盡遵承,則亦難卻也。」

  以右正言、知制誥歐陽修為河北都轉運案察使。帝諭修曰:「勿為久居計,有事第言之。」修對以諫官乃得風聞,今在外,使事有指,越職,罪也。帝曰:「事苟宜聞,不可以中外為辭。」諫官蔡襄、孫甫奏留修,不許。

  以餘靖知制誥,仍知諫院;以知諫院蔡襄直史館,同修起居注。

  詔入內供奉官劉保信往視保州兵亂。

  庚子,命右正言田況度視保州,仍聽便宜行事。

  壬寅,降敕榜招安保州叛軍,仍詔知雄州王德基牒報北界,恐緣邊人戶驚擾也。

  甲寅,朝議以諸道兵集保州城下,未有統轄,因詔宣撫使富弼促行,往節制之。再降敕榜招安,仍令田況等且退兵,選人齎敕入城,若遂開門,即一切撫存;如尚拒命,則益兵進攻,其在營同居骨肉,無老幼皆戮之。

  先是知定州王果率兵趨保州,攻城甚急,會有詔招安,賊不肯降,登陴呼曰:「得李步軍來,我降矣。」李步軍,謂昭亮也。詔遣昭亮。是日,昭亮至,與況同諭賊,賊終未信。右侍禁洛陽郭逵徑逾壕詣城下,謂賊曰:「我班行也,汝下索,我就汝語。」賊乃下索,即援之登城,謂賊曰:「朝廷知亂不由汝,由官吏遇汝不以理。今赦汝罪,又以祿秩賞汝,使兩制大臣奉詔書來諭汝,汝何疑!」賊皆相顧動色曰:「果如此乎?」乃更召其所知數人登城。賊信之,爭投兵下城,降者一千餘人,遂開門納官軍。其造逆者四百二十九人,況具得其姓名,令楊懷敏率兵入城,悉坑殺之。降卒二千餘人,悉分隸諸州宣撫使。富弼恐後生變,與都轉運使歐陽修相遇于內黃,夜半,屏人謀,欲使諸州同日誅之。修曰:「禍莫大於殺已降,況脅從乎?既非朝命,諸州有一不從,為變不細。」弼悟,乃止。

  乙卯,帝謂輔臣曰:「如聞諸路轉運案察、提點刑獄司發擿所部官吏細過,務為苛刻,可降敕約束之。」先是監察禦史劉湜言:「轉運使掎摭州縣,苛束官吏,人不得騁其材。」包拯言:「諸道轉運使自兼案察及置判官以來,體量部下官吏,頗傷煩碎。欲乞於郊禋赦書內特行約束,凡官吏先被體量者,情非故犯,咸許自新。」於是降敕約束諸路案察使,備載台官所上之言。

  歐陽修奏曰:「自差諸路案察,雖未有大效,而老病昏昧之人,望風而懼,近日致仕者漸多,州縣方欲澄清,而朝廷自沮其事。乞令兩府召台官上言者至中書,問其何路案察之人因挾私怒,苟有跡狀,乞下所司辨明,若實無人,乃是妄說。其近降劄子,乞賜抽還,不使四方見朝廷自沮案察之權,而為貪贓老繆之吏所快。」

  先是夏遣使朝於遼,遼主怒其對不以情,羈之。丁巳,夏複遣使來,遼主詢以事宜,又不實對,遼主笞之。

  戊午,詔:「自今除台闌官,毋得用見任輔臣所薦之人。」

  徙知滄州劉渙知保州。渙至逾月,雲翼軍又謀反,渙以單騎至,械其首惡,誅之,一軍帖然。

  九月,辛酉,田況奏保州平。壬戌,詔:「保州官吏死亂兵而無親屬者,官為殯斂;戰歿兵官並優恤;民田蹂踐者蠲其租。」

  河北都轉運案察使、天章閣待制張日之落職知虢州。緣邊都巡檢楊懷敏嘗領兵至保州,特免罰。初,日之聞保州亂,自魏馳至城下,召諸部將分攻城,使人謂懷敏曰:「不即來,當以軍法從事。」既至,就坐,又以兵自衛,日皿之斥去之,故懷敏深恨日之,嘗密奏:「殺日之則賊降矣。」富弼力為日之辨,帝意解,猶坐前事落職。

  戊辰,壽州言太尉致仕申國公呂夷簡卒。帝涕下曰:「安得憂公忘身如夷簡者!」贈太師,中書令,諡文靖。夷簡當國柄最久,雖數為言者所詆,帝眷倚不衰。然所斥士旋複用,其于天下事屈伸舒卷,動有操術。後配食廟庭。始,王旦奇夷簡,謂王曾曰:「君其善交友之。」卒與曾並居相位。後曾家請禦篆墓碑,帝因慘然思夷簡,書「懷忠碑」三字以賜之。

  庚午,平章事兼樞密使晏殊,罷為工部尚書,知潁州。殊初入相,擢歐陽修等為諫官,既而苦其數論事,或面折之,及修出為河北都轉運使,諫官奏留修,不許。孫甫、蔡襄遂言:「莊懿誕生聖躬,為天下主,而殊被詔誌莊懿墓,沒而不言。」又奏論殊役官兵治僦舍以規利。殊坐是黜。然殊以莊獻方臨朝,故誌不敢斥言。而所役兵乃輔臣例宣借者,又役使自其甥楊文仲,時謂非殊之罪雲。

  壬申,參知政事賈昌朝言:「用兵以來,天下民力頗困,請下諸路轉運司,毋得承例折變,科率物色;其須科折者,並奏聽裁。即有宣敕及三司移文而於民不便者,以聞。」從之。

  遼主親征元昊,會大軍於九十九泉,以太弟重元、北院樞密使韓國王蕭惠將先鋒兵,東京留守趙王蕭孝友率師以從。

  丙子,以荊湖南路體量安撫王絲為廣南東路轉運案察使兼本路安撫。絲在湖南凡十月,蠻既衰息,乃徙廣東。

  丁醜,元昊複遣楊守素來議事。

  甲申,以樞密使、吏部侍郎杜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。衍務裁僥倖,每內降恩,率寢格不行,積詔至十數,輒納帝前。諫官歐陽修入對,帝曰:「外人知杜衍封還內降邪?凡有求於朕,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,多於所封還也。」

  以參知政事賈昌朝充樞密使,資政殿學士、知青州陳執中為參知政事。

  先是傅永吉以誅王論故驟遷,得入見,帝面獎之,永吉謝曰:「臣非能有所成也。皆陳執中授臣節度,臣奉之,幸有成耳。」因極言執中之美。未幾,帝謂宰相曰:「執中在青州久,可召之。」遂召執中參知政事。於是諫官蔡襄、孫甫等爭言執中剛愎不學,不可任以政。帝命中使齎敕告即青州賜之,且諭意曰:「朕用卿,舉朝皆以為不可;朕不惑人言,力用卿耳。」明日,諫官上殿,帝作色迎謂之曰:「豈非論陳執中邪?朕已召之矣。」諫官乃不敢言。

  丁亥,宴宗室太清樓,射于苑中。

  初,元昊以誓表來上,其詞曰:「兩失和好,遂曆七年,立誓自今,願藏盟府。其前日所掠將校民戶,各不復還;自此有邊人逃亡,亦無得襲逐,悉以歸之。臣近以本國城寨進納朝廷,其栲栳、鐮刀、南安、承平故地及它邊境蕃、漢所居,乞畫中央為界,於界內聽築城堡。朝廷歲賜絹十三萬匹,銀五萬兩,茶二萬斤,進奉乾元節回賜銀一萬兩,絹一萬匹,茶五千斤,賀正貢獻回賜銀五千兩,絹五千匹,茶五千斤,中冬賜過服銀五千兩,絹五千匹,及賜臣生日禮物銀器二千兩,細衣著一千匹,雜帛二千匹,乞如常數,無致改更。乞俯頒誓詔,世世遵承。儻君親之義不存,或臣子之心渝變,使宗祀不永,子孫罹殃。」冬,十月,庚寅,賜誓詔,諭國人,藏書祖廟。

  辛卯,太子太師致仕陳堯佐卒,諡文惠。

  甲午,詔河北沿邊安撫司械送遼駙馬都尉劉三嘏至涿州。三嘏,六符之兄也,尚同昌公主,與公主不諧,逃至廣信軍。輔臣議厚館三嘏以硯其國陰事,諫官歐陽修亦請留之。帝以問杜衍,衍曰:「中國主忠信,若違盟誓,納叛亡,其曲在我。且三嘏舍近親而遁逃,謀身若此,惡足與謀國!」帝從衍言。遼人得三嘏,殺之。

  知諫院蔡襄以親老乞鄉郡,己酉,授右正言、知福州。襄與孫甫俱論陳執中不可執政,既不從,於是兩人俱求出。而襄先得請,時甫使遼未還也。

  范仲淹言:「麟、府二州,山川回環五六百里,皆蕃、漢人舊耕耘之地,自為西賊所掠,今尚有三千餘人散處黃河東涯。自來所修堡寨,只是通得麟、府道路,其四面別無城寨防守,邊戶至今不敢複業,糧草踴貴,官中大費錢帛糴買,河東百姓又苦饋運。今二州之人皆願修起城寨,若只以河西兵馬糧草般移應用,自可辦事。況折氏強盛之時,府州只屯漢兵二千,今雖殘破,兵馬堂及萬餘。如招輯蕃、漢人戶,從而安居,強人壯馬又可得數千,卻減屯漢兵,茲誠守禦之長計也。」因奏張亢得所增廣堡寨,宜使就總其役。

  詔既下,而明鎬持不可,屢牒止亢。亢曰:「受詔置堡寨,豈可得經略牒而止邪!」督役愈急。卒事,乃上章自劾,朝廷不問。蕃、漢歸者數千戶,歲減戍兵萬人,河外遂安。皇祐中,韓琦經略河東,按堡寨處,多北漢名將楊業所度者,益知亢有遠略雲。

  遼主之西征夏也,元昊上表謝罪,繼遣使奏,欲收叛黨以獻。辛亥,進方物,遼主命北院樞密副使蕭革迓之。壬子,遼軍于河曲,革言元昊親率黨項三部來,遼主命革詰其納叛背盟,元昊伏罪。賜酒,許以自新,遣之。

  遼主欲還,蕭惠曰:「元昊忘奕世恩,萌奸計,車駕親臨,不盡歸所掠。天誘其衷,使彼來迎,天與不圖,後悔何及!」遼主從之,督數路兵掩襲。夏人已有備,詰旦,夏人列拒馬於河西,蔽盾以立,惠擊敗之。夏師退,惠麾先鋒及右翼邀之,夏師千餘人突出。大風忽起,飛沙眯目,蕭孝友一軍先亂,夏人乘之,遼師大潰,蹂踐而死者不可勝計。駙馬蕭呼敦為所執,遼主單騎突出,幾不得脫,元昊命勿追。

  桂陽蠻降,授蠻酋三人奉職。

  直集賢院兼國子監直講石介通判濮州。富弼等出使,讒謗益多,人多指目介,介不自安,遂求出。

  元昊遣使如遼,以先被執者來歸,遼主命所留夏使亦歸其國。

  十一月,戊午朔,司天言日當食不食。

  辛酉,遼主第將校功罪,欲誅蕭孝友,以太后救免。

  壬戌,以西界內附香布為團練使。

  甲子,監進奏院劉巽、集賢校理蘇舜欽,並除名勒停;直龍圖閣兼天章閣侍講、史館檢討王洙,落侍講、檢討,知濠州;集賢校理刁約通判海州,江休複監蔡州稅,王益柔監複州稅,並落校理;降太常博士周延雋為秘書丞,集賢校理章岷通判江州,直集賢院、同修起居注呂溱知楚州,殿中丞周延讓監宿州稅,館閣校勘宋敏求簽署集慶軍節度判官事,將作監丞徐綬監汝州葉縣稅。益柔,曙之子;敏求,綬之子也。

  先是杜衍、范仲淹、富弼等同在政府,多引用一時聞人,欲更張庶事,禦史中丞王拱辰等不便其所為。而舜軟乃仲淹所薦,其妻又衍女,舜欽年少能文章,議論稍侵權貴。會進奏院祠神,舜欽循例用鬻故紙公錢,召妓樂,會賓客,拱辰廉得之,諷其屬魚周詢、劉元瑜等劾奏,因欲搖動衍。事下開封府劾治,於是舜欽及巽俱坐自盜除名,洙等同時斥逐。拱辰等喜曰:「吾一舉網盡之矣!」

  獄事起,樞密副使韓琦言於帝曰:「昨聞宦者操文書逮捕館職甚急,眾聽紛駭。舜欽一醉飽之過,止可付有司治之,何至是!」帝悔見於色。

  益柔亦仲淹所薦,拱辰既劾奏,宋祁、張方平又助之,力言益柔作傲歌,罪當誅,蓋欲因益柔以累仲淹也。章得象無所可否,賈昌朝陰主拱辰等議。及輔臣進對,琦獨言:「益柔少年狂語,何足深治!天下大事固不少,近臣同國休戚,置此不言,而攻一王益柔,此其意有所在,不特為傲歌也。」帝悟,稍寬之。

  時兩府合班奏事,琦必盡言,事雖屬中書,琦亦對帝陳其實,同列尤不悅,帝獨識之,曰:「韓琦性直。」

  丁卯,遼改雲州為西京。

  己巳,詔曰:「朕昃食厲志,庶幾治古。而承平之敝,澆競相蒙,人務交遊,家為激訐,更相附離,以沽聲譽,至陰招賄賂,陽托薦賢。又,案察將命者,悉為苛刻,構織罪端,奏鞫縱橫,以重多辟。至於屬文之人,類亡體要,底斥前聖,放肆異言,以訕上為能,以行怪為美。自今委中書、門下、禦史台采察以聞。」

  范仲淹上表乞罷政事,知邠州,詔不許。

  知潞州尹洙上疏言:「去年朝廷擢歐陽修、余靖、蔡襄、孫甫相次為諫官,臣甚慶之,所慮者任之而不能終耳。夫今世所謂朋黨,甚易辨也。陛下試以意所進用者姓名詢於左右曰:某人為某人稱譽;必有對者曰:此至公之論。異日其人或以事見疏,又詢於左右曰:某人為某人營救;必有對者曰:此朋黨之言。昔之見用,此一臣也。今之見疏,亦此一臣也,其所稱譽與營救一也。然或謂之公論,或謂之朋黨,是則公論之與朋黨,常系於上意,不系於忠邪也。惟聖明裁察!」

  詔如天禧故事置諫官六員。

  己卯,改上莊穆皇后諡曰章穆,莊獻明肅皇太后曰章獻明肅,莊懿皇太后曰章懿,莊懷皇后曰章懷,莊惠皇太后曰章惠。先是禮官言:「舊制,後諡皆冠以帝諡,孝字連太祖諡,德字連太宗諡;唯真宗諸後不然,請改莊為章。至是始用其議。

  庚辰,朝享景靈宮。時雨雪連日,至是大霽。辛巳,享太廟、奉慈廟。壬午,合祭天地於圜丘,大赦。複西京、河陽府所廢縣。京西、湖南、北經賊剽劫處,第蠲其租。

  十二月,己醜,遼主如西京。

  壬辰,加恩百官。左千牛衛大將軍宗敏,緣郊恩請封所生母范氏,許之。宗室得封所生母自宗敏始。宗敏,信安郡王允寧子也。

  乙未,遣祠部員外郎張子奭等冊元昊為夏國主,更名曩霄,約稱臣,奉正朔,改所賜敕書為詔而不名,許自置官囑。使至京,就驛貿易,燕坐朵殿。朝廷遺使至其國,相見以賓客禮。置榷場於保安軍及高平寨,第不通青鹽。子奭既行,尋有詔即所在止之,候契丹使至別議。富弼深言其不便,曰:「若北使未至而子奭先去,天下共知事由我出。若候北使至方行,則是以講和之功歸於契丹。萬一北使知我尚未封冊,詞或不順,又不可卻拒元昊而曲就契丹。如此,則是朝廷舉動坐為契丹所制,而又前後反覆,大為元昊所薄矣。優乞斷自宸衷,速令子奭行封冊之典。」

  己亥,高麗遣使貢於遼。

  環、原之間,屬羌有敏珠爾、密藏、康諾三族最大,素號強梗。其北有二川,交通西界,宣撫使范仲淹,議築古細腰城斷其路。於是檄知環州種世衡與知原州蔣偕共主其事。世衡時臥病,即日起兵,會偕於細腰,使甲士晝夜築城,先遣人以計款羌人,果不來爭。又召三族酋長犒之,諭以官築此城,為汝禦寇。三族既出不意,又亡外援,因遂服從。城成而世衡卒。世衡在邊數年,積穀通貨,所至不煩縣官,益兵增饋,善撫士卒,得人死力。及卒,羌猷朝夕臨者數日,青澗及環人皆畫象祠之。

  仲淹複檄蔣偕築堡大蟲巉,堡未完而為敏珠爾、密藏伺間邀擊,偕輒從間道遁歸,伏經略使庭下請死。王素將赦其罪,令複往畢功以自贖,狄青曰:「偕輕而無謀,往必更敗。」素曰:「偕死則部署行矣。」青乃不敢言。偕卒完所築堡,致其酋長而還。

  戊申,夏釋蕭呼敦歸於遼。時遼都監耶律哈哩濟方以賀生辰來使,館于白溝驛。及設宴,優人嘲蕭惠河西之敗,哈哩濟曰:「勝負兵家常事。我嗣聖皇帝俘石重貴,至今興中有石家寨。惠之一敗,何足較哉!」後遼主聞之,曰:「優伶失詞,何為傷兩家交好?」鞭哈哩濟二百,免其官。

  辛亥,置保安、鎮戎軍榷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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