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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道二年(1)


  明道二年遼重熙二年

  春,正月,戊寅,罷館閣侍書。

  初,光祿寺丞盛申甫、馬直方在館閣讀書,自陳歲久,請一貼職,帝止令大官給食,候三年與試,因詔後毋得複置。

  己卯,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賑江、淮饑民。

  癸未,鑄「明道元寶」錢。

  壬辰,女直貢於遼。女直即女真,避遼主名,改稱女直。

  二月,庚子,詔:「江、淮民被災死者,官為葬祭。」

  乙巳,皇太后服袞衣、儀天冠,享太廟,為初獻,皇太妃亞獻,皇后終獻。是日,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天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皇太后。丁未,祀先農,行藉田禮,禮成,禦正陽門,大赦。百官上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皇帝。

  三月,庚寅,皇太后不豫,大赦。丁謂特許致仕。

  甲午,皇太后崩于寶慈殿。遺誥:「尊太妃為皇太后,軍國大事與太后內中裁處;賜諸軍緡錢。」乙未,帝禦皇儀殿之東楹,號慟見輔臣,曰:「太后疾不能言,猶數引其衣,若有所屬,何也?」參知政事薛奎曰:「其在袞冕也,服之何以見先帝?」帝悟,以後服斂。命呂夷簡為山陵使。既宣遺誥,閣門趨百官賀太后于內東門。禦史中丞蔡齊目台吏毋追班,入白執政曰:「上春秋長,今始親國政,豈宜使女主相繼稱制乎?」遂罷預政。

  是月,溫逋奇囚嘉勒斯賚於阱中,而出兵收不附己者。守阱人出之,嘉勒斯賚因集部眾討殺溫逋奇而徙居青唐。

  夏,四月,丙申朔,下詔求言。刪去遺誥「皇帝與太后裁處軍國大事」之語。

  皇太后既崩,左右有以宸妃事聞者,帝始知為宸妃所生,號慟累日不絕。壬寅,追尊宸妃為皇太后;甲辰,詔改葬於永定陵,以大行皇太后山陵五使並兼追尊皇太后園陵使。或言太后死非正命,喪不成禮,帝亦疑焉。因易梓宮,帝遣太后弟李用和視之,則容貌如生,服飾嚴具。用和入告,帝歎曰:「人言其可信哉!」遇劉氏加厚。

  戊申,帝聽政於崇政殿西廂。

  庚戌,以流人林獻可為三班奉職。明道初,獻可抗言請太后還政,太后怒,竄於嶺南,至是特錄之。

  壬子,群臣上表請禦正殿,不允;表三上,乃從之。詔:「內外毋得進獻以祈恩澤,及緣親戚通章表。」罷創修寺觀。帝始親政,裁抑僥倖,中外大悅。

  癸醜,召知應天府宋綬、同判陳州范仲淹赴闕。

  初,太后稱制,宦者江德明、歲崇勳、任守忠等,交通請謁,權寵頗盛;參知政事薛奎言不遂斥逐,恐階以為亂。帝不欲暴其罪狀,止黜之於外。

  己未,呂夷簡罷為武勝節度使、同平章事,判澶州;樞密使張耆罷為左僕射、護國節度使,判許州,尋改陳州;樞密副使夏竦罷為禮部尚書,知襄州,尋改潁州;參知政事陳堯佐罷為戶部侍郎,知永興軍;樞密副使範雍罷為戶部侍郎,知荊南府,尋改揚州,又改陝州;樞密副使趙稹罷為尚書左丞,知河中府;參知政事晏殊罷為禮部尚書,知江寧府,尋改亳州。

  帝始親政,夷簡手疏八事,曰正朝綱,塞邪徑,禁賄賂,辨佞壬,絕女謁,疏近習,罷力役,節冗費,其語甚切。帝與夷簡謀,以耆、竦等皆太后所任用,欲悉罷之。退,告郭後,後曰:「夷簡獨不附太后邪?但多機巧,善應變耳。」由是並罷夷簡。及宣制,夷簡方押班,聞唱其名,大駭,不知其故。而夷簡素厚內侍副都知閻文應,因使為中詗,久之,乃知事由後雲。

  宰臣張士遜加昭文館大學士、監修國史;資政殿大學士、工部尚書、判都省李迪同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;戶部侍郎王隨參知政事;禮部侍郎、權三司使事李諮為樞密副使;步軍副都指揮使王德用為檢校太保、僉署樞密院事。

  始,太后臨朝,有求內降補軍事者,德用曰:「補吏,軍政也;敢挾此以幹軍政,不可與。」太后固欲與之,卒不奉詔,乃止。帝閱太后閤中,得德用前奏軍吏事,奇之,以為可大用,故擢任樞密。德用謝曰:「臣武人,待罪行間,不足以當大任。」帝遣使者趣入院。

  以權禦史中丞蔡齊為龍圖閣學士,權三司使事;天章閣待制範諷為右諫議大夫,權禦史中丞。

  時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,即捕得,系獄,逮及數百人,齊案之元跡。帝督責愈急,齊曰:「小人無知,不足治,且無以安荊王。」一夕三疏。帝大悟,止笞數人而已。

  先是諷出知青州,時山東旱蝗,前宰相王曾,家多積粟,諷發取數千斛濟饑民,因請遣使安撫。於是以禦史中丞召,其在青州不逾歲也。

  以太常博士、秘閣校理范仲淹為右司諫。仲淹初聞遺誥以太妃為皇太后,參決軍國事,上疏言:「太后,母號也,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。今一太后崩,又立一太后,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矣。」時已刪去參決等語,然太后之號訖不改,止罷冊命而已。

  降殿中丞、知吉州方仲弓為太子中舍、監豐國監。

  初,仲弓請依唐武后故事立劉氏七廟,太后見其奏,怒曰:「吾不作此負祖宗事!」裂而擲之,猶用是得知吉州。帝以累更赦宥,止薄責焉。

  壬戌,始禦崇政殿。

  癸亥,上太后諡曰莊獻明肅。舊制,後諡二字;稱制加四字自此始。追尊李太后諡曰莊懿。

  五月,丁卯,判河南府錢惟演請以莊獻、莊懿皇太后並祔真宗室。惟演既罷景靈宮使,還河南,不自安,乃建此議以希帝意。

  戊辰,詔禮部貢舉。

  辛未,以屯田員外郎武城龐籍為殿中侍御史。籍奏請下閣門取垂簾儀制盡焚之。又奏:「陛下躬親萬機,用人宜辨邪正,進擢近列,願采公論,毋令出於執政。」孔道輔嘗謂人曰:「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,獨龐君可謂天子禦史也。」

  癸酉,詔:「太后垂簾日詔命,中外毋輒以言。」

  始,太后稱制,雖政出宮闈,而號令嚴明,左右近習亦少假借,賜與皆有節。賜族人禦食,必易以釦器,曰:「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。」晚,稍進外家,任內官羅崇勳、江德明等訪外事,崇勳等以此勢傾中外,又以劉從德故黜曹修古等。然太后保護帝既盡力,帝奉太后亦甚備。及太后崩,言者多追斥垂簾時事。范仲淹言於帝曰:「太后受遺先帝,保佑聖躬十餘年,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。」帝大感悟,乃降是詔。

  丙子,命張士遜撰《藉田》及《恭謝太廟記》,以翰林學士馮元為編修官,直史館宋祁為檢討官。既而祁言皇太后謁廟非後世法,乃止撰《藉田記》。

  帝始召宋綬,將大用之,為張士遜所沮。丁醜,以綬為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,判都省。

  六月,甲午朔,日有食之。

  壬寅。錄周世宗及高季興、李煜、孟昶、劉繼元、劉鋹後。

  辛亥,太子少傅致仕孫奭卒。帝謂張士遜曰:「朕方欲召奭還,而奭遂死矣!」嗟惜久之,罷朝一日,贈左僕射,諡曰宣。

  奭勸講禁中二十餘年,討論典禮,必取前代中正合法事類陳之,故政府奉行無疑。當真宗封禪時,獨正言諫諍不少阿。晚節勇退。疾甚,徙正寢,屏婢妾,謂其子瑜曰:「無令我死婦人手也!」

  初,以錢惟演議下,禮院言:「夏、商以來,父昭子穆,皆有配坐。每室一帝一後,禮之正儀,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文。」詔都省與禮院議,皆以為:「莊穆位崇中壺,與懿德有異,已祔真廟,自協一帝一後之文。莊獻輔政十年,在懿誕育聖躬,德莫與並,退就後廟,未厭眾心。案《周禮》大司樂職:『奏夷則,歌小呂,以享先妣。』先妣者,薑嫄也,帝嚳之妃,後稷之母,特立廟而祭,謂之閟宮。宜於太廟外別立新廟,奉安二後神主,同殿異室,歲時薦享,用太廟儀。別立廟名,自為樂曲,以崇世享。忌前一日不禦正殿,百官奉慰,著之甲令。」詔從之。己未,命權知開封府程琳、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度地營建新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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