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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聖六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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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聖六年遼太平八年 春,正月,己酉,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。 詔:「自今南郊軍賞有闕,其三司官吏並劾罪。」 先是南郊賞賜軍士,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它軍,一軍大噪,捽守佐堂下劫之,約予善帛,乃免。城中戒備,遣兵圍廣勇營。轉運使孫沖適至,命解圍弛備,置酒張樂,推首惡十六人斬之,遂定。初,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,詔給善帛。使者至潞,沖促之還,曰:「以亂而得所欲,是誘之亂也。」卒留不予。 戊午,詔:「諸路提點刑獄朝臣、使臣,交割本職公事與轉運使、副使,仍令轉運司條所省事件以聞。」或言提點刑獄官過為煩擾,無益於事故也。 庚申,黨項侵邊界,邊帥擊破之。 甲子,遼詔州縣長吏勸農。 是月,遼主如混同江。 二月,辛未,同知禮院王皞言:「諡者,行之表也。近日臣寮薨卒,雖官品合該擬諡,其子弟自知父祖別無善狀,慮定諡之際,斥其謬戾,皆不請諡。竊以諡法自周公以來,垂為不刊之典,蓋以彰善癉惡,身歿之後,是非較然,用為懲勸。今若任其遷避,則為惡者肆志而不悛。欲乞今後凡有臣寮薨謝,不必候本家請諡,並令有司舉行。如此,則隱慝無行之人有所沮勸矣。」從之。 壬午,工部尚書、平章事張知白卒。知白在相位,慎名器,常以盛滿為戒,雖顯貴,其清約如寒士。贈太傅、中書令。禮官謝絳議諡文節,禦史王嘉言言:「知白守道徇公,當官不撓,可謂正矣,請諡文正。」王曾曰:「文節美諡矣。」遂不改。嘉言,禹偁子也。 知白九歲,其父終邢州,殯於佛寺;及遼師侵河北,寺宇多頹廢,殯不可辨。知白既登第,徒行訪之,得佛寺殿基,恍然識其處;既發,其衣衾皆可驗。眾歎其誠孝。 戊子,遼燕京留守蕭孝穆,請于拒馬河接宋境上置戍長以巡察,遼主從之。 三月,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 戊申,太后幸劉美第,左司諫劉隨奏疏勸止。太后納其言,自後不復再往。 壬子,以張士遜為禮部尚書、同平章事。 張知白既卒,帝謀代之者,宰相王曾薦呂夷簡,樞密使曹利用薦張士遜。太后以士遜位居夷簡上,欲用之,曾言輔相當擇才,不當問位,太后許用夷簡。夷簡因奏事,言士遜事帝于壽春府最舊,且有純懿之德,請先用之,太后嘉其能讓。 癸醜,以薑遵為樞密副使。遵長於吏事,其治尚嚴猛,所誅殘者甚眾,時人號為「薑擦子」。太后遣內侍於永興軍營浮屠,遵希太后旨,悉毀漢、唐碑碣以代磚甓,躬自督治,既成,乃得召用。 己未,以範雍為樞密副使,班薑遵上。 是月,遼主駐長春河。 夏,四月,戊辰,詔審官、三班院、吏部流內銓、軍頭司,各引對所理公事。自帝為皇太子,輔臣參決諸司事於資善堂,至是始還有司。 丁醜,貸河北流民複業者種食,複是年租賦。 癸未,命龍圖閣待制燕肅、直史館康孝基同議蠲減三司歲所科上供物。凡中都歲用百貨,三司視庫務所積豐約,下其數諸路,諸路度風土所宜及民產厚薄而率買,謂之科率。諸路用度非素蓄者,亦科率於民。然用有緩急,則物有輕重,故上方所須,輕者反重,賤者反貴,而民有受其弊者。肅等既受命,建言京師庫務所積可給二年者,請勿複科買,詔從之。 庚寅,以星變,齋居不視事五日,降畿內囚死罪,流以下釋之,罷諸土木工,賑河北流民過京師者。 時命僧道襘禳於文德殿,殿中侍御史李紘奏曰:「文德殿,布政會朝之位,每災異輒聚緇黃贊唄於間,何以示中外!」 右司諫劉隨,因星變言:「國家本支蕃衍,而定王之外,封策未行,望擇賢者,用唐故事,增廣嗣王、郡王之封,以應祖宗意。」 監察禦史鞠詠條上應變五事,又言:「太子少保致仕晁迥,雖老而有器識,宜蒙訪對,其必有補。」 五月,乙未朔,交趾寇邊,詔廣南西路轉運司發谿峒丁壯捕之。時文思使焦守節知邕州,遣人入交趾,諭以利害,李公蘊拜章謝罪。 遼主清暑永安山。 庚戌,詔:「溫、鼎、廣等州歲貢柑,不得以貢餘為名,餉遺近臣。」始,王曾言於帝,請斷貢餘。帝曰:「貢且勞矣,況其餘乎!」亟命罷之。 樞密副使薑遵言:「咸陽民元守亮歲貢梨,朝廷給賜,常倍其直,守亮恃此誇其裡中,因以淩弱。請絕其獻。」帝曰:「朕不知守亮敢恃此以橫也。」辛亥,詔罷之。 六月,丙寅,罷戎、瀘諸州谷稅錢。 周虢州防禦使柴貴,世宗弟也,其孫肅自陳求官。帝問王曾曰:「肅果柴氏之後乎?」曾對曰:「得貴告身驗之,信然。」帝曰:「世宗開拓土宇,為吾國家也,後裔其可忘哉!」命為三班奉職。 秋,七月,遼以南院大王耶律迪裡為上京留守。 戊戌,遼主獵于平地松林。 乙未,開封府推官、監察禦史館陶王沿為河北轉運副使。沿上言:「本朝制兵刑,未幾于古。自契丹通好三十年,二邊地常屯重兵,坐耗國用,而未知所以處之。請教河北強壯,以代就糧禁卒之闕,罷招廂軍,以其冗者隸作屯田,行之數年,當漸銷減,而強壯悉為精兵矣。 「古者刑平國,用中典,而比者以敕處罪,多重於律。律以絹估罪者,敕以緡直代之;律坐髡釱而役者,敕黥竄以為卒。比諸州上言,謫卒太多,衣食不足,願勿複謫者七十餘州。以律言之,皆不至是,是以繁文罔之而置於理也。誠願削深文而用正律,以錢定罪者,悉從絹估,黥竄為卒者,止從髡釱;此所謂勝殘去殺,無待百年者也。」 壬子,江寧府、揚、真、潤州江水溢,壞官民廬舍,遣使安撫賑恤。 八月,乙丑,詔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。 初,帝謂輔臣曰:「比令內侍往緣邊視水災,如聞有龍堰於海口,故水壅而不泄。可遣官致祭。」王曾曰:「邊郡數大水,蓋《洪範》所謂不潤下之證。海口恐非龍可堰,宜寬民賦以答天災。」故有是詔。 甲戌,淮南、江、浙、荊湖制置發運使張綸知秦州。綸,天禧末為發運副使。時鹽課積虧者十年,綸乃奏除通、泰、楚三州鹽戶宿負,官助其器用,鹽入優與之直,由是歲增課數十萬。複置鹽場于杭、秀、海三州,歲入課又三百五十萬。居三歲,增上供米八十萬。在江、淮逾六年,為民興利除害甚眾。性喜施與,漕卒多凍餒道死者,綸見之,歎曰:「此有司之過,非所以體上仁也。」推俸錢市絮襦千數,衣其不能自存者。 乙亥,河決澶州王楚埽。 戊寅,翰林學士承旨兼龍圖閣學士劉筠知廬州。筠三入翰林,意望兩府,及為承旨,頗不懌,嘗移疾不出。或戲筠曰:「服清涼散必愈。」蓋兩府乃得用清涼傘也。筠前嘗知廬州,愛其土,遂築室城中,架閣藏前後所賜書,帝為飛白書,曰:「真宗聖文秘奉之閣」。及再至,即營塚墓,作棺,自為銘刻之。後二歲,竟卒於書閣。筠初為楊億所識拔,後遂與億齊名,時號楊、劉。性不苟合,臨事明達,而其治尚簡嚴。然晚為陽翟同姓富人奏求恩澤,清議頗少之。 丙戌,錄唐張九齡後。九齡九代孫錫,以九齡告身及明皇批答來獻。帝謂輔臣曰:「九齡,唐名相,宜旌其後。」即授國子四門助教。 九月,己亥,詔:「京朝官任內,五人同罪,奏舉者減一任。」 乙巳,遣使修諸路兵械。 丙午,太常少卿、直昭文館陳從易為左司郎中,兵部郎中、集賢院修撰楊大雅並知制誥。 自景德後,文士以雕靡相尚,從易獨自守不變;與大雅特相厚,皆好古篤行,無所阿附。天禧初,大雅提點淮南刑獄,案部過金陵境上,遇風舟覆,冠服盡喪。時丁謂鎮金陵,遣人遺衣一襲,大雅辭不受。王欽若亦不喜之。時議欲矯文弊,故並進用。大雅初名侃,避真宗舊諱,改焉。 壬子,遼主如中京,北德哷勒部節度使耶律延壽請視諸部,賜旗鼓,從之。 是月,准布諸部長多降于遼。 冬,十月,甲申,除福州民逋官莊錢十二萬八千緡。 初,王氏據福州時,有田千餘頃,謂之官莊。太平興國中,授券與民耕,歲輸賦而已。天聖二年,發運使方仲荀言:「此公田也,鬻之可複厚利。」遣屯田員外郎辛惟慶領其事,凡售錢三十五萬餘緡,詔減緡錢三之一,期三年畢償。監察禦史朱諫以為傷民,不可,詔複為貧弱者寬期。至是知州章頻複以為言,詔悉除之。 遼魏王耶律色軫之孫婦指斥乘輿,其夫為之容隱,事覺,連坐,並籍其家。 遼主諭燕城將士:「若有敵至,總管備城之東南,統軍使守西北,馬步軍備野戰,統軍副使繕壁壘、課士卒,各練其事。」 十一月,丙申,遼太子宗真納妃蕭氏,駙馬都尉克迪之女也。 遼以耶律求翰為北院大王。 癸卯,翰林學士宋綬等上所撰《天聖鹵簿記》十卷。初,南郊,綬攝太僕卿,陪玉輅,帝問儀物典故,占對辨給,因使綬集官撰記,帝歎其詳備。 十二月,丁卯,賜故杭州處士林逋諡曰和靖先生,仍贍其家。逋臨終賦詩,有「茂陵它日求遺稿,猶喜曾無封禪書」之句。既卒,州以聞,帝嗟惜之。 初,逋嘗客臨江,李諮方舉進士,未有知者。逋曰:「此公輔器也。」及逋卒,諮適為州守,為素服,與其門人葬之。 遼主詔:「兩國舅及南北王府乃國之貴族,賤庶不得任本部官。」 是歲,遼放進士張宥等五十七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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