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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聖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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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聖四年遼太平六年 春,正月,癸未,遼使蕭迪裡等入見。遼又遣人持酒果與迪裡等。帝問宰相王曾曰:「送酒果者三十餘人,已至莫州,聽其來否?」曾曰:「宜止其來,而以舟兵代之,轉酒果付迪裡可也。」帝曰:「善!」 知益州薛田言:「兩川犯罪人配隸它州,雖老疾得釋者,悉留不遣;自今請無拘停。」帝曰:「遠民無知犯法,而終身不得還鄉里,豈朕意乎!察其情有可矜者,聽遣還。」 庚辰,遼主如鴛鴦濼。 二月,己酉,遼以同知樞密院黃翩為兵馬都部署,引軍城混同江、疏木河之間。黃龍府請建堡障三,烽台十,遼主命俟農隙築之。 東京留守耶律巴格奏黃翩領兵入女真界徇地,俘獲不可勝計,得降者二百七十戶。遼主獎諭之。 庚戌,玉清昭應宮使王曾請下三館校《道藏》,從之。帝因曰:「道書多言飛煉金石,豈若老氏五千言之約哉!」 壬戌,遣官祀九宮貴神。帝謂輔臣曰:「祀日適與真宗大忌同,其施樂邪?」王曾曰:「但設而不作耳。」又問古今樂之異同。曾曰:「古樂用於天地、宗廟、社稷、山川、鬼神,而聽者莫不和悅。今樂則不然,徒娛人耳目而蕩人心志,自昔人君流連荒亡者,莫不由此。」帝曰:「朕於聲技未嘗留意,內外宴遊,皆勉強爾。」 己巳,遼以南京水,遣使賑之。 庚午,命:「黨項別部塌西,設契丹節度使治之。」 三月,庚寅,遼以大同軍節度使張儉入為南院樞密使、左丞相兼政事令。遼主方眷倚儉,參知政事吳淑達與儉不相能,遼主怒,出叔達為康州刺史。 禦史台自薛奎後,中丞闕人不補,侍御史知雜事韓億獨掌台務者逾年。壬午,始命權知開封府汝陰王臻權禦史中丞。臻建言:「三司、開封府諸曹參軍及赤縣丞、尉,率用貴遊子弟,驕惰不任事,請易以孤寒登第、更仕宦書考無過者為之。」又言:「京百司吏人入官,請如《長定格》,歸司三年。」並從之。 是月,准布侵遼,西北路招討使蕭惠破之。 夏,四月,安德節度推官李佑,唐莊宗曾孫也,上書求便官以灑掃陵廟,因改授西京留守推官。帝謂輔臣曰:「唐莊宗百戰有天下,嬖用伶官以及禍,可歎也!」王曾曰:「陛下日聽政事,又以前代治亂為高抬貴手,天下之福也。」 知甯州、職方員外郎楊及,嘗因乾元節獻繡佛。帝謂輔臣曰:「及,佞人也。民安政舉,乃守臣之職,焉用為此?」辛亥,令邸吏還之。 丙寅,遼主如永安山。 五月,己卯,詔禮部貢舉。 判刑部燕肅上奏曰:「唐大理卿胡演進月囚帳,太宗詔,凡決死刑,京師五覆奏,諸州三覆奏,全活甚眾。貞觀四年,斷死罪二十九,開元二十五年,才五十八。今天下生齒未加于唐,而天聖三年,斷大辟二千四百三十六,視唐幾至百倍。京師大辟雖一覆奏,而州郡之獄有疑及情可憫者,至上請而法寺多舉駁,官吏得不應奏之罪,故皆增飾事狀,移情就法,失朝廷欽恤之意。望准唐故事,天下死罪皆得一覆奏。」下其章中書,王曾謂:「天下皆一覆奏,則死囚充滿狴犴,久不得決;請獄疑若情可矜者聽上請。」壬午,詔曰:「朕念生齒之繁,抵冒者眾;法有高下,情有重輕,而有司巧避微文,一切致之重辟,豈稱朕好生之志哉!其令天下死罪情理可矜及刑名疑慮者,具案以聞,有司毋得舉駁。」 戊子,錄囚。 辛卯,遼以東京統軍使蕭慥古為契丹行宮都部署。 癸卯,遼命西北路招討使蕭惠將兵伐甘州回鶻。 閏月,戊申,減江、淮歲漕米五十萬石,除舒州、太湖等九茶場民逋錢十三萬緡。 辛亥,複陝西永豐渠以通解鹽。 甲子,詔輔臣於崇政殿西廡觀侍讀學士宋綬等講《唐書》。 帝曰:「朕覽舊史,每見功臣罕能保始終者,若裴寂、劉文靜,俱佐命元功,不免誅辱。」王曾對曰:「寂等之禍,良由功成而不知退也。」綬兼句當三班院,因請解所兼,專事勸講。太后命擇前代文字可資孝養、補政治者以備帝覽。遂錄進唐謝偃《惟皇誡德賦》,又錄《孝經》、《論語》要言及唐太宗所撰《帝範》二卷、明皇朝臣寮所獻《聖典》三卷、《君臣政理論》二卷上之。 六月,丁亥,建、劍、邵武等州、軍大水,賑之。 庚寅,大雨震電,京師平地水數尺。辛卯,避正殿,減常膳。 癸巳,以西上閤門使曹儀、洛苑副使、內侍押班江德明提舉修葺在京營房庫務,內殿崇班麥守忠相度疏導積水。水之作也,宰執方晨朝,未入,俄有旨放朝。王曾亟附中使奏曰:「天變甚異,乃臣等燮理無狀,豈可退安私室,恬然自處!」亟請入見,陳所以備禦之道。同列有先歸者,聞之皆愧服。時又傳言汴口決,水且大至,都人恐,皆欲東奔。帝以問曾,曾曰:「河決奏未至,民間訛言不足慮。」已而果然。 初,汴水大漲,眾洶洶憂京城,乃用樞密院奏,敕八作司決陳留堤及城西賈陂岡地,泄之于護龍河。水既落,命開封府界提點張君平調卒複治其堤防。秋,七月,丙午,賜役卒緡錢。 詔:「官物漂失,主典免償;流徙者所在撫存之。」 戊申,禦長春殿,複常膳。 乙丑,罷永興軍,秦、坊等州新醋務。 遼主獵于黑嶺。 辛未,詔:「兩川所造錦綺、鹿胎透背欹正等,歲減上供之半,其大小綾及花紗,仍令改織絹以供邊費。」先是上封者以此為言,帝謂輔臣曰:「朕意正欲如此,宜亟行之。」王曾等曰:「錦綺纂組,有害無益。臣約一錦之費,可為絹數匹。陛下崇儉節費以惠遠人,臣等敢不奉詔!」 帝謂輔臣曰:「比以天暑罷講讀,適已召孫奭等說書,卿等公事退,可暫至經筵。」王曾曰:「陛下留意經術,雖炎暑不輟,有以見聖學之高明也。」 壬申,詔諸路轉運使舉所部官通經術者。 八月,丁亥,築泰州捍海堰。先是堰久廢不治,歲患海濤冒民田,監西谿鹽稅范仲淹言於發運副使張綸,請修復之。綸奏以仲淹知興化縣,總其役。議者謂濤患息則積潦必為災,綸曰:「濤之患十九而潦之災十一,獲多亡少,豈不可乎?」役既興,會大雨雪,驚濤洶洶且至,役夫散走,旋濘而死者百餘人,眾讙言堰不可複,詔遣中使按視,將罷之。又詔淮南轉運使胡令儀同仲淹度其可否,令儀力主仲淹議。仲淹尋以憂去,猶為書抵綸,言複堰之利。綸表三請,願身自總役。乃命綸兼權知泰州,築堰自小海寨東南至耿莊,凡一百八十裡,而於運河置閘,納潮水以通漕。逾年,堰成,流逋歸者二千六百餘戶。民為綸立生詞。令儀及綸各遷官。 遼蕭惠之討甘肅回鶻也,徵兵諸路,獨准布部長特喇後期,立斬以徇。至甘州,攻圍三日,不克而還。時特喇之子聚兵來襲,准布部有烏拜者,密以告惠,惠未之信。會西准布諸部皆叛,都監尼嚕古。國舅帳太保阿卜魯等將兵三千來救,遇敵于哈屯城西南,為其所敗,尼嚕古、阿卜魯俱死之,士卒潰散。惠倉卒列陣,准布諸部出不意,攻遼營。遼人請乘勢奮擊,惠曰:「我軍疲敝,未可用也。」烏拜請以夜斫諸部之營,惠又不許。及諸部兵退,惠乃設伏以邀擊之,前鋒始交,諸部散去。遼主遣特裡袞耶律洪古、林牙耶律華格將兵討之。洪古,華格之弟也。遼主嘗刺臂血與洪古盟為友,禮遇尤異,及討准布有功,拜南府宰相,改上京留守。 九月,乙卯,詔孫奭、馮元舉京朝官通經術者。 庚申,詔禮部貢院,諸科通《三經》者薦擢之。 錄周世宗從孫柴元亨為三班奉職。 辛未,廢襄、唐二州營田務,以田賦民,每頃輸稅五分。 壬申,命翰林學士夏竦、蔡齊、知制誥程琳等重刪定《編敕》。帝問輔臣曰:「或謂先朝詔令不可輕改,信然乎?」王曾曰:「此憸人惑上之言也。咸平中,刪太宗朝詔令,十存一二。蓋去其繁密之文以便於民,何為不可!今有司但詳其本末,又須臣等審究利害,一一奏稟,然後施行。」帝然之。 是月,遼主駐遼河。 冬,十月,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 丙子,哈斯罕諸部長朝于遼。未幾,哈斯罕部乞建旗鼓,遼主從之。 辛卯,淮南轉運司言楚州北神堰、真州江口堰修水閘成。 初,堰度舟,歲多壞,而監真州排岸潯陽陶鑒、監楚州稅元城王乙,並謂置水閘堰旁,以時啟閉。及成,漕舟果便,歲省堰卒十餘萬。乃詔發運司,它可為閘處,令規畫以聞。鑒、乙並優遷。 先是孫奭、馮元共薦大理寺丞安丘楊安國為國子監直講,於是並召安國父袞州州學講書光輔入見。帝令說《尚書》,光輔曰:「堯、舜之事,遠而未易行,臣願講《天逸》一篇。」時年七十餘矣,而論說明暢。帝欲留為學官,光輔固辭。十一月,乙卯,以光輔為國子監丞,遣還。 遼蕭惠為招討使累年,屢遭侵掠,士馬疲困。十一月,有小校訴其三罪,遼主命案之,旋降惠為南京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。 十二月,丁醜,恤畿內饑。 辛巳,遼主詔北面諸部廉察州縣之官,不治者罷之。又詔:「大小職官,有貪暴殘民者立罷,終身不錄;其不能廉直,雖處重任,亦代之;清勤者,雖卑位,亦當薦拔。」 遼自蕭哈綽、蕭朴相繼為樞密使,專尚吏才,好自聽訟,時人轉相效習,風俗日衰。遼主下詔曰:「朕以國家以南、北二院分治契丹、漢人,蓋欲去貪枉,除煩擾也。若貴賤異等,則怨必生。夫小民犯罪,必不能動有司以達於朝,惟內族、貴戚,各恃恩行賄以圖苟免,如是則法廢矣。自今貴戚以事被告,不以事之大小,並令所在官吏案問,具申北、南院覆問,得實以聞;其不按輒申及受請托為奏言者,以本犯人罪罪之。」 丁亥,帝白太后,欲元日先上太后壽乃受朝,太后不可。王曾奏曰:「陛下以孝奉母儀,太后以謙全國體,請如太后令。」因再拜稱賀。帝固欲先上太后壽,既退,出墨詔付中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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