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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聖元年


  天聖元年遼太平三年

  春,正月,丙寅朔,詔改元。帝讀詔,號泣者久之,謂左右曰:「朕不忍遽更先帝之號也。」

  遼主如納水。

  以耶律藏引為平章事。

  庚午,遼初使來賀長寧節。

  自建隆以來,吳、蜀、江南、荊湖、南粵、皆號富強,相繼降附,太祖、太宗因其蓄藏,守以恭儉簡易,方是時,天下生齒尚寡,而養兵未甚蕃,任官未甚冗,佛、老之徒未甚熾,百姓亦各安其生,不為巧偽放侈,故上下給足,府庫羨溢。承平既久,戶口歲增,兵籍益廣,吏員亦眾,佛、老、塞外,耗蠹中國,縣官之費,數倍昔日,百姓亦稍縱侈,而上下始困於財矣。權三司使李諮嘗言:「天下賦調有常,今西北寢兵二十年,而邊餽如故,它用浸廣,戍兵雖未可減,其末作浮費非本務者,宜一切裁損,以寬斂厚下。」鹽鐵判官歙人俞獻卿亦言:「天下穀帛日益耗,物價日益高,人皆謂稻苗未立而和糴,桑葉未吐而和買,自荊湖、江、淮間,民愁無聊。轉運使務刻剝以增其數,歲益一歲,又非時調率、營造,一切費用,皆出於民,是以物價益高,民力積困也。自天禧以來,日侈一日,又甚於前。卮不盈者漏在下,木不茂者蠹在內,陛下宜與公卿大臣朝夕圖議而救正之。」帝納其言。癸未,命禦史中丞劉筠、提舉諸司庫務薛貽廓與三司同議裁減冗費。

  詔中書、樞密院同議塞滑州決河。

  先是茶制,惟川、峽、廣南聽民自買賣,禁其出境,餘悉榷,犯者有刑。在淮南則蘄、黃、廬、舒、壽、光六州,官自為場,置使總之,謂之山場者十三,六州採茶之民皆隸焉,謂之園戶。歲課作茶,輸其租,餘則官悉市之。其售於官者,皆先受錢而後入茶,謂之本錢。又,百姓歲輸稅願折茶者,謂之折稅茶。總為歲課八百六十五萬餘斤,其出鬻皆就本場。在江南則宣、歙、江、池、饒、信、洪、撫、筠、袁十州,廣德、興國、臨江、建昌、南康、五軍,兩浙則杭、蘇、明、越、婺、處、溫、台、湖、常、衢、睦十二州,荊湖則江陵府,潭、鼎、澧、鄂、嶽、歸、峽七州,荊門軍,福建則建、劍二州,歲如山場輸租折稅,餘則官悉市而斂之。總為歲課,江南千二十七萬餘斤,兩浙百二十七萬九千餘斤,荊湖二百四十七萬餘斤,福建三十九萬三千餘斤,皆轉輸要會之地,曰江陵府,曰真州,曰海州,曰漢陽軍,曰無為軍,曰蘄州之蘄口,為六榷貨務。凡民欲茶者,皆售於官,其以給日用者,謂之食茶,出境則給券。商賈之欲貿易者,入錢若金帛京師榷貨務,以射六務、十三場茶,給券,隨所射與之,謂之交引。願就東南入錢若金皇者,聽計直予茶如京師。凡茶入官以輕估,其出以重估,縣官之利甚博,而商賈輸於西北以及散於塞外,其利又特厚焉。縣官鬻茶,歲課緡錢,雖贏縮不常,景德中至三百六十餘萬,此其最厚者也。

  然自西北宿兵既多,餽餉不足,因募商人入中芻粟,度地裡遠近,增其虛估,給券,以茶償之。後又益以東南緡錢、香藥、象齒,謂之三說。而塞下急於兵食,欲廣儲偫,不受虛估,入中者,以虛錢得實利,人競趨焉。及南北和好罷兵,邊儲稍緩,物價差減,而交引虛錢未改,則其法既弊,虛估日益高,茶日益賤,入實錢金帛日益寡,而入中者非盡行商,多其土人,既不知茶利厚薄,且急於售錢,得券則轉鬻于茶商或京師坐賈號交引鋪者,獲利無幾。茶商及交引鋪,或以券取茶,或收畜貿易以射厚利,由是虛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賈,券之滯積,雖二三年茶不足以償,而入中者以利薄不趨,邊備日蹙,茶法大壞。景德中,丁謂為三司使,嘗計其得失,以為邊糴才及五十萬,而東南三百六十餘萬茶引盡歸商賈,當時以為至論。厥後雖屢變以救之,然不能無弊。丁亥,詔置計置司,以樞密副使張士遜、參知政事呂夷簡、魯宗道總之。

  庚寅,計置司考茶法利害,奏言:「十三場茶,歲課緡錢五十萬。天禧五年,才及緡錢二十三萬。每券直錢十萬,鬻之,售錢五萬五千,總為緡錢實十三萬,除九萬餘緡為本錢,歲才得息錢三萬餘緡,而官吏廩給不與焉。是則虛數雖多,實利殊寡。」因請罷三說,行貼射之法。其法,以十三場茶買賣本息,並計其數,罷官給本錢,使商人與園戶自相交易,一切定為中估,而官收其息。如鬻舒州羅源場茶,斤售錢五十有六,其本二十有五,官不復給,但使商人輸息錢三十有一而已。然必輦茶入官,隨商人所指而與之,給券為驗,以防私售,故有貼射之名。若歲課貼射不盡,則官市之如舊。園戶過期而輸不足者,計所負數,如商人入息。舊輸茶百斤,益以二十斤至三十五斤,謂之耗茶,亦皆罷之。其入錢以射六務茶者,如舊制。大率使茶與邊糴各以實錢出納,不得相為輕重,以絕虛估之弊,從之。

  庚子,發卒增築京城。

  二月,丙申,鑄「天聖元寶」錢。

  初,祥符天書既降,建天慶、天祺、天貺、先天降聖節,及真宗誕節,本命三元,用道家法,內外為齋醮,京城之內外,一夕數處。帝即位,並太后誕節亦如之,糜費甚眾。至是或以為言,而宰相馮拯,因奏海內久安,用度宜有節,帝及太后曰:「此先帝意也。」即詔禮儀院裁定。禮儀院請帝及太后誕節、本命宜如舊,它節命八宮觀迭醮。舊一歲醮四十九,請損為二十;大醮二千四百分,請損為五百,齋官第給湯茗。詔增醮分為千二百,餘悉可。

  遼以丁振為武信軍節度使,進封蘭陵郡王。

  遼蕭巴雅爾之敗於高麗也,遼主使人責之曰:「汝輕敵深入,以至敗績,何面目來見乎!朕當皮面然後戮之。」及歸,止坐免官。至是念其南伐之功,複以為西南面都招討,進封豳王。

  三月,己巳,禮儀院又請罷天慶等五節天下賜宴。詔新定設醮州府,賜宴如舊,餘悉罷。

  減玉清昭應宮、景靈宮、會靈觀、祥源觀清衛卒以分配諸軍,其工役送八作司;袞州景靈宮、太極觀清衛准此。

  辛卯,始行淮南十三山場貼射茶法。

  司天監上新曆,賜名《崇天》,保章正張奎、靈台郎楚衍等所造也。

  夏,四月,己亥,以吏部郎中、龍圖閣待制薛奎權知開封府。奎為政嚴敏,擊斷無所貸,人畏憚之,目為「薛出油」。其語上達,帝因問奎,謝曰:「臣知擊奸,安避此!」帝益加重焉。

  辛醜,中書言:「諸道轉運使、副,河北、河東、陝西部署、鈐轄、都監並奉使契丹臣寮辭見,請並許上殿奏事。」從之。

  初,但令兩府大臣附奏,太常丞祥符丁度言:「臣下出外,必有所陳,今一切令附奏,非所以防壅蔽也。」故中書為言,卒得請。帝初即位,度上書論六事,又嘗獻《王鳳論》于皇太后,以戒外戚雲。

  罷禮儀院,從樞密副使張士遜等請也。太常禮院,典禮所出,大中祥符中,又增置禮儀院,以輔臣領其事,於是始罷。

  丁巳,詔:「翰林學士至三司副使、知雜禦史,各舉堪充諫官、禦史者,以名聞。」先是上封者請複置諫官、禦史三五員,蓋宋初左右諫議大夫、司諫、正言多不專言責,而禦史或領它局,天禧初,詔兩省置諫官,禦史台置侍御史以下各六員,不兼職務,每月須一員奏事;其後員缺不補,故言者及之。

  欽州深在山谷間,人苦瘴毒,推官建安徐的請徙州瀕水。轉運使以聞,且留的再任辦役;辛酉,詔從其請。的短衣持梃,與役夫同勞苦,築城郭,立樓櫓,畫地居軍民,治府舍、倉庫、溝渠、廛肆,民皆便之。

  五月,甲子,行陝西、河北入中芻糧見錢法。

  庚寅,議皇太后儀衛,制同乘輿。

  是月,遼主清暑緬山;未幾,賜緬山名曰永安。

  六月,戊申,河南府言永定陵占民田十八頃,凡估錢七十萬。帝曰:「營奉先帝陵寢而償民田直,可拘以常制邪?」特給百萬。

  乙卯,禁毀錢鑄鐘。

  秋,七月,戊寅,遼以南府宰相耶律哈噶為上京留守,封漆水郡王。

  壬午,蠲天下逋欠,以即位赦恩也。自是因赦除欠負,遂為例。

  丙戌,遼以皇后生辰為順天節。

  初,後見愛于睿智太后,太后歿後,遼主恩禮有加,為置宮闈司,補官屬,得出教令。元妃妒之彌甚。先是遼主南伐,掠深州小兒趙安仁,俘為閹,漸為內侍省押班,元妃密令伺後短長,後宮中動靜,元妃無弗知者。久之,無所得。後善琵琶,乃誣後與琵琶工燕文頗、李文福私,遼主不之信。又為國書投遼主帳中,遼主得之,曰:「此必元妃所作也。」命焚之。安仁見讒間不行,而後權方盛,懼禍,謀亡歸宋。事泄,後欲誅之,元妃營救於遼主曰:「安仁父母兄弟俱在南朝,每一念及,神魂隕越。今為思親而亡,亦孝子用心,實可憐憫。」遼主赦之。

  八月,乙巳,以太常博士建安曹修古為監察禦史,孔延魯、劉隨並為左正言。延魯常為寧州軍事推官,數與州將爭事。有蛇出天慶觀真武殿中,州將率官屬往奠拜之,欲上其事。延魯徑前以笏擊蛇,碎其首,觀者大驚,已而莫不嘆服。遷大理寺丞,知仙源縣,主孔氏祠事。孔氏故多放縱者,延魯一繩以法。上言廟制卑陋,請加崇飾,從之。延魯後更名道輔。

  甲寅,有芝生天安殿柱,召輔臣觀之,退,奉表稱賀。乙卯,詔群臣就觀,監察禦史開封鞠詠言:「陛下新即位,河決未塞,霖雨害稼,宜思所以應災變。臣願陛下以援進忠良、退斥邪佞為國寶,以訓勸兵農、豐積倉廩為天瑞,草木之怪,何足尚哉!」

  先是錢惟演自河陽赴亳州,因朝京師,圖入相。詠奏:「惟演憸險,嘗與丁謂為婚姻,緣此大用;後揣知謂奸狀已蔭,懼牽連得禍,因出力攻謂。今若遂以為相,必大失天下望。」太后遣內侍持奏示之,惟演猶顧望不行。詠語右正言劉隨曰:「若相惟演,當取白麻廷毀之。」惟演聞,乃亟去。

  馮拯病,太后有複相王欽若意,欽若時以刑部尚書知江甯府,帝為飛白書王欽若字。適欽若有奏至,太后因取字緘置湯藥合,遣中人賚以賜,且口宣召之,輔臣皆不與聞。己未,欽若至國門,庚申,入見。九月,丙寅,馮拯罷為武勝節度使兼侍中,判河南府;欽若守司徒兼門下侍郎、平章事、昭文館大學士。

  初,拯五上表乞罷相,於是遣使撫問。還,奏其家儉陋,被服甚質,太后賜以衾裯、錦綺屏。然拯平居自奉侈靡,顧禁中不知也。為相氣貌嚴重,宦者傳詔至中書,不延坐。林特常詣拯第,累日不得通;白以諮事,使詣中書,既至,又遣堂吏謂之曰:「公事,何不自達朝廷?」卒不見。

  欽若再入中書,謂平時百官敘進,皆有常法,為《遷敘圖》以獻,冀便省覽,然亦不能大用事如真宗時矣。同列往往駁議,欽若不堪,曰:「王子明在政府日,不爾也。」魯宗道曰:「王文正先朝重德,固非它人可企。公若執政平允,宗道安敢不服!」

  閏月,戊戌,寇准卒于雷州。

  馮拯病,不能赴河南,己亥,卒。贈太師、中書令,諡文懿。

  癸卯,始命寇准為衡州司馬,准已卒,弗及知也。其妻宋氏乞歸葬西京,許之。道出荊南公安縣,人皆設祭于路,折竹植地,掛紙錢焚之。逾月,枯竹盡出筍,眾因為立廟,號竹林寇公祠。

  淮南、江、浙、荊湖制置發運使封丘趙賀,言蘇州太湖塘岸壞及並海支渠堙廢,水侵民田。即詔賀與兩浙轉運使徐奭領其事,伐石增堤,浚積潦,自吳江東赴海;流民歸占者二萬六千戶,歲出苗租三十萬。

  先是賀通判漢州,蜀吏喜弄法,而賀精明,吏不敢欺,人稱為「趙家關」,言如關梁不可越也。後為江淮制置發運使,所部漕船,舊皆由主吏自遣,受賕不平,或數得詣富饒郡,因以商販,貧者至不堪其役。賀乃籍諸州物產厚薄,分劇易為三等,視其功過自裁定,由是吏巧不得施。

  癸醜,詔審官院:自今知州軍、同判、知縣人並引對於便殿。

  冬,十月,辛酉朔,徙陝西緣邊軍馬屯內地。

  監察禦史鞠詠嫉王欽若阿倚,數睥睨其短,欽若心忌之。會詠兼左巡,率府率安崇俊入朝失儀,詠言崇俊少在邊有勞,此不足罪。欽若奏詠廢朝廷儀,責授太常博士、同判信州。

  遼主自秋獵於赤山,是月,駐遼河。

  十一月,辛卯朔,遼以皇侄宗范為歸德軍節度使,北府宰相蕭孝穆為南京留守,封燕王,南京留守耶律制心為南院大王,兵馬都總管仇正為燕京轉運使。

  戊戌,詔禁江南諸路師巫邪術。先是知洪州夏竦,索部中師巫得一千九百餘戶,勒令歸農,毀其淫祠,因奏請朝廷嚴賜條約,故降是詔。

  初,蜀民以鐵錢重,私為券,謂之交子,以便貿易,富民十六戶主之。其後富者稍衰,不能償所負,爭訟數起。大中祥符末,薛田為轉運使,請官置交子務以榷其出入,久不報。寇瑊守蜀,遂乞廢交子不復用。會瑊去而田代之,詔田與轉運使張若穀度其利害。田、若穀議:「廢交子不復用,則留易非便,但請官為置務,禁民私造。」戊午,詔從其請,始置益州交子務,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為額。瑊,臨汝人;若谷,南劍人也。

  大理寺丞、知彭山縣盧察乞官襄州以掃灑墳墓,帝許之。

  十二月,壬戌,遼以皇侄宗范為平章事,封三韓郡王。

  江州陳蘊,聚居二百年,食口二千,而蘊年八十,且有行義,州以聞。帝曰:「良民一鄉之表,旌之則為善者勸矣。」甲子,授蘊本州助教。

  丁卯,遼以蕭永為太子太師。

  辛未,詔吏部流內銓選幕職官知大縣,闕京朝官故也。

  己卯,遼皇子重元為秦國王。重元,元妃之少子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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