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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平六年


  咸平六年遼統和二十一年

  春,正月,遼主如鴛鴦濼。

  二月,己卯,遣使賑京東、西、淮南水災。

  六谷酋長巴勒結遣蕃官來貢,表言:「感朝廷恩信,憤繼遷倔強,已集騎兵六萬,乞會王師,收復靈州。」帝曰:「繼遷每來寇邊,軍出則遁。使六穀部族近寨捍禦,與官軍合,亦國家之利也。」詔許之。庚辰,以巴勒結為朔方軍節度、靈州西面都巡檢使。

  三月,辛卯朔,田錫曰:「去秋以來,霖雨作沴,近畿諸處水潦為災,雖為檢覆災傷,乃是虛名,即行賑貸,且非實事。又,國家為闕兵備邊,遂于曹、單、宋、亳、陳、蔡、汝、潁之間揀選強壯,得五七萬人。始降指揮,只令在本城防守,及至奏聞都數,即並押赴京師。失信如此,下民寧無怨望!古者民為邦本,食為民天,今國家取壯丁為兵,已失邦本,以災傷去食,寧有民天!五七萬人並離農畝,災沴之餘,寇盜若起,適足為外敵之利耳。」

  壬辰,遼主詔修日曆官無書細事。

  左司諫、直昭文館種放再表乞暫還山,許之。丙午,特授起居舍人。將行,宴餞于龍圖閣,又詔三館、祕閣官宴餞于瓊林苑,帝賜七言詩三章,在坐皆賦。

  夏,四月,置河東神銳、神虎軍共萬三千餘人,立指揮,常加訓習。

  乙丑,女真遣使貢於遼。

  庚午,徙知益州馬知節知延州,兼鄜延駐泊部署。知節在成都,有訟龍騎卒謀變者,株引千數,知節密捕其黨,案實,止誅為魁者七人。自乾德平蜀,每歲上供紈綺萬計,籍裡民部舟遞運,沉覆殆半,多破產以償。知節請擇廷臣省吏二十人,凡舟二十艘為一綱,以二人主之,三歲一代而較其課,自是鮮有敗者。承寇亂之後,戢兵撫俗,甚著威惠。然嫉惡太過,兵民有犯,多徙配它境,人頗怨懼。朝議務安遠俗,恐知節不協蜀人之情,以其素有武幹,故移守西邊,仍手詔諭以委屬之意。

  舊制,士庶家僮僕有犯,或私黥其面。帝以今之僮使本傭雇良民,癸酉,詔:「有盜主財五貫以上,杖脊、黥面、配牢城;十貫以上奏裁,勿得私黥涅之。」

  乙亥,參知政事王欽若上言:「桂州通判、太常博士王佑之,近丁母憂才逾月,連進五狀,皆匪機宜;殊忘哀戚之容,苟懷進動之意。望加黜責,以勖有位。」詔削佑之三任,配隸郴州,仍令禦史台榜朝堂告諭。

  李繼遷寇洪德砦,蕃官慶香等擊走之。以慶香等領刺史。

  丙子,遼遣南府宰相耶律諾袞、南京統軍使蕭達蘭進攻定州,行營都部署王超先發步兵千五百人逆戰於望都縣,殺戮甚眾。副部署、雲州觀察使開封王繼忠與諾袞等戰康邨,自日昳至乙夜,敵勢小卻。遲明,複戰,遼人悉眾攻東偏,出陣後焚絕糧道。繼忠率麾下躍馬馳赴,素衒儀服,遼人識之,圍數十重,士皆重創,殊死戰,且戰且行,旁西山而北,至白城,力不能支,遂就擒。超等即引兵還定州,遺使上聞。

  左衛上將軍信國公元祐,孝恪敏悟,帝所鍾愛。及被病,司天言月犯前星庶子星;帝憂之,屢設齋醮祈禳。是日卒,才九歲,追封周王,諡悼獻。後十五日,皇子生兩月者亦不育,帝乃取宗室子,養之宮中。

  成都闕守,朝議難其人。帝以知永興軍府張詠前在蜀,為政明肅,勤于安集,遠民便之,甲申,加詠刑部侍郎,充樞密直學士,知益州。民聞詠再至,皆鼓舞相慶。

  五月,辛卯,定州部署王超言遼師出境。

  甲午,太白晝見。

  乙未,以田錫為左諫議大夫,仍遣中使諭錫曰:「第安心著述,必無差出。欲升殿者聽先奏。」

  帝聞王繼忠戰死,丁酉,贈大同軍節度使兼侍中,官其三子,皆加等。繼忠既擒,見遼主於炭山,太后知其才,授戶部使,兼賜妻室;繼忠亦自激昂,為遼盡力。

  辛亥,錄望都戰歿將士子孫。

  望都失利,帝語近臣曰:「用兵固有勝敗,然此戰頗聞有臨陣公然不護主帥,引眾先遁者。若不推窮,何以懲後!」乃命宮苑使劉承珪、供備庫副使李允則馳驛案問。癸醜,鎮州副部署李福,坐削籍流封州;拱聖都指揮使王升,決杖配隸瓊州。因降詔戒勵諸路將帥。

  李繼遷攻西蕃,取西涼府。都首領巴勒結偽降,繼遷受之不疑。巴勒結遽集六穀蕃部及結隆族合擊之,繼遷大敗,中流矢,奔還靈州。丁巳。繼遷死,其子德明遣使告於遼。

  六月,己未朔,禦便殿,出陣圖示輔臣,並授諸將方略:「令鎮、定、高陽三路兵悉會定州,夾唐河為大陣,量寇遠近,出軍樹柵,寇來,堅守勿逐,俟信宿寇疲,則鳴鼓挑戰,勿離隊伍,貴持重,而敵騎無以馳突也。又分兵出三路,以六千騎屯威虜軍,魏能、白守素、張銳領之;五千騎屯保州,楊延朗、張延禧、李懷岊領之;五千騎屯北平寨,田敏、張凝、石延福領之,以當賊鋒。始至,勿與鬥,待其氣衰,背城挑戰,使其奔命不暇。若契丹南越保州與大軍遇,則令威虜之師與延朗會,使其腹背受敵,乘便掩殺。若契丹不攻定州,縱軼南侵,則復會北平田敏合勢入北界,邀其輜重,令雄、霸、破虜已來互為應援。又命孫全照、王德鈞、裴自榮領兵八千屯甯邊軍,李重貴、趙守倫、張繼旻領兵五千屯邢州,扼東西路,敵將遁,則令定州大軍與三路騎兵會擊之。」其它選用,悉皆類此。初,馮拯建議,謂備邊之要,當扼險以制敵之沖,若於保州、威虜間依徐、鮑河為陣,其形勢可以取勝。至是帝多採用其議雲。

  丁卯,詔:「命官流竄嶺南者,給緡錢歸葬。」

  豐州瓦窯沒劑、加羅、昧克等族以兵濟河擊李德明,敗之。

  丁醜,隴山西首領禿逋等貢馬,願附大兵擊敗。

  己卯,遼贈李繼遷尚書令,遣西上閤門使丁振吊慰。

  辛巳,黨項入貢於遼。乙酉,准布諸部附遼。

  以定州蒲陰縣當高陽關會兵路,詔葺其城。供奉官、閤門祗候謝德權,兼掌其事,一日,乘傳詣闕求對,言:「沿邊民庶多挈族入城居止。前歲契丹入境,傅潛閉壘自固,康保裔被擒,王師未有勝捷。臣以為今歲必複入寇,兵聚一處,尤非利便。願速分戍鎮、定、高陽三路,天雄城壁闊遠,請急詔蹙之,仍葺澶州北城,浚德清軍隍塹,以為豫備。」帝變色曰:「此大事,非爾所當言。」德權曰:「臣蒙恩驅策,冒萬死求見,原陛下留意。臣實濾蒲陰工作未訖,敵必暴至。」帝慰遣之。既而遼人果圍蒲陰。

  先是三司各置使局,不相總統,彼此自求充濟,以促辦為務。至於出納移用,均會有無,則專吝封執,動相違戾,或交摭利病以邀功希進。嘩言日聞於上,帝頗煩親決,文符互出,莫知適從。丁亥,始並鹽鐵、度支、戶部為一使,命權知開封府寇准為兵部侍郎,充三司使。複置鹽鐵、度支、戶部副使,以卞袞領鹽鐵,查道領度支,林特領戶部。判使非奏事及有所更張,則止署按檢,餘皆本部副使判官主之。三司副使自是始預內朝。

  以吏部侍郎陳恕為尚書左丞,知開封府。恕在三司,前後逾十數年,利病條例,多所改創。其徙官也,嘗薦寇准可用。及准為三司,即檢其前後所改創事類為方冊,其曉諭榜帖,悉以新版別書,齎詣恕第請署,恕一一為署之,不復辭,准拜謝去。故三司多循恕舊貫自准始。

  秋,七月,甲辰,複並三司鹽鐵、度支、戶部句院為一,命著作郎、直史館陳堯諮兼判之。

  己酉,遼供奉官李信來歸。信言:「其國中所管幽州漢兵,謂之神武、控鶴、羽林、驍武等,約萬八千餘騎,其所署將帥,契丹、九女奚、南北皮室當真舍利及八部落舍利,山後四鎮諸軍約十萬八千餘騎,內五千六百常衛契丹主,餘九萬三千九百五十,即時南侵之兵也。其國境自幽州東行五百五十裡至平州,又五百五十裡至遼陽城,即所號東京者也。又東北六百里至烏惹國,又東南接高麗,又北至女真,東逾鴨江,即新羅也。」以信為供奉官,賜器幣、冠帶。

  癸醜,太保兼中書令兗王元傑薨,追封安王,諡文惠。

  甲寅,遼以奚府監軍耶律實嚕為南院大王。實嚕魁岸,美容儀,與遼主同年生,遼主愛之。甫冠,補祗候郎君,未幾,為宿直官。後為隊帥,從耶律諾袞、蕭達蘭略地燕、趙有功,故有是擢。

  八月,庚午,太白晝見。

  辛未,原、渭等州言西蕃八部、二十五族納質來歸。

  丙子,詔:「環慶秋田經寇踐傷者,每頃賜粟十五斛;民被掠者,每口賜米一斛。」蠲免棣州民租十之三。

  甲寅,徙莫州路部署石普屯順安之西,與威虜軍魏能、保州楊延朗、北平田敏掎角,以為防遏。

  乙酉,准布部長朝于遼。

  丙戌,高麗國王誦遣其戶部侍郎李宣古來貢,且言:「晉割幽薊以屬契丹,遂直趨玄菟,屢來攻伐,求取無厭,乞王師屯境上為之牽制。」詔書優答。

  九月,丙申,出內府繒帛市谷實邊。

  司空、平章事呂蒙正,凡七上表求退,甲辰,罷為太子太師,封萊國公。

  癸醜,遼主如女河湯泉,改其名曰松林。

  是秋,募近京強壯補禁衛,詔殿前都指揮使高瓊閱習陣勢,召近臣觀之,行伍整肅。帝甚喜,謂瓊曰:「昨日邨民,皆為精銳矣。」

  冬,十月,丁巳朔,遼主駐七渡河。

  甲子,靜戎軍王能奏:「於軍城東新河之北開田,廣袤相去皆五尺許,深七尺,狀若連鎖,東西至順安、威虜軍界,必能限隔戎馬;縱或來侵,亦易於防捍。」仍以地圖來上。帝召宰相李沆等示之,沆等曰:「沿邊所開方田,臣寮累曾上言,朝廷繼亦商榷,皆以難於設防,恐有奔突,尋即罷議。今專委邊臣,漸為之制,斯可矣。乞並威虜、順安軍皆依此施行。且慮興功之際,敵或侵軼,可選兵五萬人分據險要,漸次經度之。」是日,詔靜戎、順安、威虜界並置方田,鑿河以遏敵騎。

  戊辰,遼以皇弟楚王隆祐為西南面招討使。

  戊寅,給軍中傳信牌。先是石普言:「北面抗敵,行陣間有所號令,遣人馳告,多失詳審,複慮奸詐。請令將帥破錢而持之,遇傳令則合而為信。」帝以為古者兵符既已久廢,因命漆木為牌,長六寸,闊三寸,腹背刻字而中分之,置鑿柄,令可合,又穿二竅,容筆墨,其上施紙劄,每臨陣則分而持之,或傳令則署其言而系軍吏之頸,至彼合契,乃署而覆命焉。

  鄧州觀察使錢若水卒。若水能斷大事,事繼母以孝聞。及卒,帝甚悼惜之,贈戶部尚書,諡宣靖。特遣中使存問其母,賜白金五百兩。

  十一月,壬辰,遼故裕悅耶律休格之子道士怒、高九等謀叛,伏誅。

  丙申,遼通括南院部民。

  王繼忠既見任于遼,從容進說曰:「竊觀大朝與南朝為仇敵,每歲賦車籍馬,國內騷然,未見其利。熟若馳一介,尋舊盟,結好息民,休兵解甲!為彼此之計,無出此者。」時太后春秋已高,頗然之。

  己亥,閱捧日軍士教三陣於崇政殿。

  甲寅,有星孛于井、鬼,大如杯,色青白,光芒四尺餘,凡三十餘日沒。帝謂宰相曰:「垂象如此,朕誕辰宜罷稱觴之會,以答天譴。」李沆曰:「陛下克謹天戒,甚盛德也。其咎屬臣等。至於華夷上壽,禮不可廢。且邊塞未寧,大兵在境,所慮物情罔測。」固請不已,乃許之。

  十二月,甲子,詔求直言。

  庚午,以李繼隆為山南東道節度使。

  辛未,右諫議大夫、史館修撰田錫卒。

  錫耿介寡合,慕魏征、李絳之為人,及居諫署,連上八疏,皆直言時政得失。將卒,命悉取平時封疏五十二奏焚之,曰:「直諫,臣職也;言苟獲從,吾幸大矣,豈可留之以賣直邪?」自作遺表,勸帝以居安思危。帝覽之惻然,謂宰相李沆曰:「田錫,直臣也,天何奪之速乎!自居位以來,盡心匪懈,如終如一,若此諫官,誠不易得。朝廷小有闕失,方在思慮,錫之奏章已至矣。不顧其身,惟國家是憂,孰肯如此!」壬申,優詔贈工部侍郎,以其子慶遠、慶餘並為大理評事,給俸終喪。命有司錄其事佈告天下。

  甲戌,萬安太后不豫,詔求良醫。

  戊寅,赦天下,死罪降一等,流以下並釋之,除五年逋租;萬安太后不豫故也。

  癸未,帝親閱逋負名籍,釋系囚四千一百六人,蠲賦八萬三千。於是將肆赦改元,或謂蠲放數多,三司必以虧損國計為言,帝曰:「非理害民之事,朝廷決不可行。吝于出納,固有司職也,要當使斯人實受上賜。」

  遼罷三京諸道貢。

  甲申,日加午,雷暴震。司天言占主國家發號布德未及黎庶,帝謂輔臣曰:「豈所議赦書小惠未遍,上天以雷警朕邪?今河北、關西,戍兵未息,民甚勞苦,而三司、轉運使賦斂益繁。卿等宜悉取民弊,著為條目,大者隨事減省,小者即為蠲免。又,諸道罪人情重者,頃令並家屬赴闕,委棄資產,流離道路,深可憐憫,自今止送正身。臣寮負私過情輕、終身為累者,委刑部特與洗滌。其它卿等皆盡心謀求之。」

  是歲,集賢學士、判院事陳恕卒。恕事母孝,母亡,哀慕過甚,不食葷茹,遂至羸瘠。起複視事,遷尚書左丞,權知開封府。恕已病,猶勉強親職,數月增劇,表求館殿之職,帝從之,詔太醫診療。滿百日,有司請停俸,不許,未幾卒,恕精於吏治,深刻少恩,人不敢幹以私。前後掌利柄十餘年,強力幹事,胥吏畏服,有稱職之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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