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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祚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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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祚,字季祐,太原晉陽人,魏車騎郭淮弟亮後也。祖逸,州別駕,前後以二女妻司徒崔浩,一女妻浩弟上党太守恬。世祖時,浩親寵用事,拜逸徐州刺史,假榆次侯,終贈光祿大夫。父洪之,坐浩事誅,祚亡竄得免。少而孤貧,姿貌不偉,鄉人莫之識也。有女巫相祚,後當富貴。祚涉歷經史,習崔浩之書,尺牘文章見稱於世。弱冠,州主簿,刺史孫小委之書記。又太原王希彥,逸妻之侄,共相周恤,得以饒振。 高祖初,舉秀才,對策上第,拜中書博士,轉中書侍郎,遷尚書左丞,長兼給事黃門侍郎。祚清勤在公,夙夜匪懈,高祖甚知賞之。從高祖南征,及還,正黃門。車駕幸長安,行經渭橋,過郭淮廟,問祚曰:「是卿祖宗所承邪?」 祚曰:「是臣七世伯祖。」 高祖曰:「先賢後哲,頓在一門。」 祚對曰:「昔臣先人以通儒英博,唯事魏文。微臣虛薄,遭奉明聖,自惟幸甚。」 因敕以太牢祭淮廟,令祚自撰祭文。以贊遷洛之規,賜爵東光子。高祖曾幸華林園,因觀故景陽山。祚曰:「山以仁靜,水以智流,願陛下修之。」 高祖曰:「魏明以奢失於前,朕何為襲之於後?」 祚曰:「高山仰止。」 高祖曰:「得非景行之謂?」 遷散騎常侍,仍領黃門。是時高祖銳意典禮,兼銓鏡九流,又遷都草創,征討不息,內外規略,號為多事。祚與黃門宋弁參謀幃幄,隨其才用,各有委寄。祚承稟注疏,特成勤劇。嘗以立馮昭儀,百官夕飲清徽後園,高祖舉觴賜祚及崔光曰:「郭祚憂勞庶事,獨不欺我;崔光溫良博物,朝之儒秀。不勸此兩人,當勸誰也?」 其見知若此。 初,高祖以李彪為散騎常侍,祚因入見,高祖謂祚曰:「朕昨誤授一人官。」 祚對曰:「陛下聖鏡照臨,論才授職,進退可否,黜陟幽明,品物既彰,人倫有序。豈容聖詔一行而有差異?」 高祖沉吟曰:「此自應有讓。因讓,朕欲別授一官。」 須臾,彪有啟雲:「伯石辭卿,子產所惡。臣欲之已久,不敢辭讓。」 高祖歎謂祚曰:「卿之忠諫,李彪正辭,使朕遲回不能複決。」 遂不換彪官也。乘輿南討,祚以兼侍中從,拜尚書,進爵為伯。高祖崩,咸陽王禧等奏祚兼吏部尚書,尋除長兼吏部尚書、並州大中正。 世宗詔以奸吏逃刑,懸配遠戍,若永避不出,兄弟代之。祚奏曰:「慎獄審刑,道煥先古;垂憲設禁,義纂惟今。是以先王沿物之情,為之軌法;故八刑備於昔典,奸律炳於來制,皆所以謀其始跡,訪厥成罪,敦風厲俗,永資世範者也。伏惟旨義博遠,理絕近情,既懷愚異,不容不述。誠以敗法之原,起於奸吏,奸吏雖微,敗法實甚。伏尋詔旨,信亦斷其逋逃之路,為治之要,實在於斯。然法貴止奸,不在過酷,立制施禁,為可傳之於後。若法猛而奸不息,禁過不可永傳,將何以載之刑書,垂之百代?若以奸吏逃竄,徙其兄弟;罪人妻子,複應徙之。此則一人之罪,禍傾二室。愚謂罪人既逃,止徙妻子,走者之身,懸名永配,於眚不免,奸途自塞。」 詔從之。 尋正吏部。祚持身潔清,重惜官位,至於銓授,假令得人,必徘徊久之,然後下筆。下筆即雲:「此人便以貴矣。」 由是事頗稽滯,當時每招怨讟。然所拔用者,皆量才稱職,時又以此歸之。 出為使持節、鎮北將軍、瀛州刺史。及太極殿成,祚朝于京師,轉鎮東將軍、青州刺史。祚值歲不稔,闔境饑敝,矜傷愛下,多所賑恤,雖斷決淹留,號為煩緩,然士女懷其德澤,於今思之。入為侍中、金紫光祿大夫、並州大中正,遷尚書右僕射。時議定新令,詔祚與侍中、黃門參議刊正。故事,令、僕、中丞騶唱而入宮門,至於馬道。及祚為僕射,以為非盡敬之宜,言于世宗,帝納之。下詔:「禦在太極,騶唱至止車門;禦在朝堂,至司馬門。」 騶唱不入宮,自此始也。詔祚本官領太子少師。祚曾從世宗幸東宮,肅宗幼弱,祚懷一黃㼐出奉肅宗。時應詔左右趙桃弓與禦史中尉王顯迭相唇齒,深為世宗所信,祚私事之。時人謗祚者,號為桃弓僕射、黃㼐少師。 祚奏曰:「謹案前後考格雖班天下,如臣愚短,猶有未悟。今須定職人遷轉由狀,超越階級者即須量折。景明初考格,五年者得一階半。正始中,故尚書、中山王英奏考格,被旨:但可正滿三周為限,不得計殘年之勤。又去年中,以前二制不同,奏請裁決。旨雲:『黜陟之體,自依舊來恒斷。』今未審從舊來之旨,為從景明之斷,為從正始為限?景明考法:東西省文武閑官悉為三等,考同任事;而前尚書盧昶奏上第之人三年轉半階。今之考格,複分為九等,前後不同,參差無准。」 詔曰:「考在上中者,得泛以前,有六年以上遷一階,三年以上遷半階,殘年悉除。考在上下者,得泛以前,六年以上遷半階,不滿者除。其得泛以後,考在上下者,三年遷一階。散官從盧昶所奏。」 祚又奏言:「考察令:公清獨著,德績超倫,而無負殿者為上上,一殿為上中,二殿為上下,累計八殿,品降至九。未審今諸曹府寺,凡考:在事公清,然才非獨著;績行稱務,而德非超倫;幹能粗可,而守平堪任;或人用小劣,處官濟事,並全無負殿之徒為依何第?景明三年以來,至今十有一載,准限而判,三應升退。今既通考,未審為十年之中通其殿最,積以為第,隨前後年斷,各自除其善惡而為升降?且負注之章,數成殿為差,此條以寡愆為最,多戾為殿。未審取何行是寡愆?何坐為多戾?結累品次,複有幾等?諸文案失衷,應杖十者為一負。罪依律次,過隨負記。十年之中,三經肆眚,赦前之罪,不問輕重,皆蒙宥免。或為禦史所彈,案驗未周,遇赦複任者,未審記殿得除以不?」 詔曰:「獨者、超倫及才備、寡咎,皆謂文武兼上上之極言耳。自此以降,猶有八等,隨才為次,令文已具。其積負累殿及守平得濟,皆含在其中,何容別疑也?所雲通考者,據總多年之言;至於黜陟之體,自依舊來年斷,何足複請?其罰贖已決之殿,固非免限,遇赦免罪,惟記其殿,除之。」 尋加散騎常侍。 時詔營明堂國學。祚奏曰:「今雲羅西舉,開納岷蜀;戎旗東指,鎮靖淮荊;漢沔之間,複須防捍。徵兵發眾,所在殷廣,邊郊多壘,烽驛未息,不可于師旅之際,興板築之功。且獻歲雲暨,東作將始,臣愚量謂宜待豐靖之年,因子來之力,可不時而就。」 從之。世宗末年,每引祚入東宮,密受賞賚,多至百余萬,雜以錦繡。又特賜以劍杖,恩寵甚深,遷左僕射。 先是,蕭衍遣將康絢遏淮,將灌揚徐。祚表曰:「蕭衍狂悖,擅斷川瀆,役苦民勞,危亡已兆。然古諺有之,『敵不可縱』。夫以一酌之水,或為不測之淵;如不時滅,恐同原草。宜命一重將,率統軍三十人,領羽林一萬五千人,併科京東七州虎旅九萬,長驅電邁,遄令撲討。擒斬之勳,一如常制,賊資雜物,悉入軍人。如此,則鯨鯢之首可不日而懸。誠知農桑之時,非發眾之日,苟事理宜然,亦不得不爾。昔韋顧跋扈,殷後起昆吾之師;玁狁孔熾,周王興六月之伐。臣職忝樞衡,獻納是主,心之所懷,寧敢自嘿。並宜敕揚州選一猛將,遣當州之兵令赴浮山,表裡夾攻。」 朝議從之。 出除使持節、散騎常侍、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、征西將軍、雍州刺史。太和以前,朝法尤峻,貴臣蹉跌,便致誅夷。李沖之用事也,欽祚識幹,薦為左丞,又兼黃門。意便滿足,每以孤門往經崔氏之禍,常慮危亡,苦自陳挹,辭色懇然,發於誠至。沖謂之曰:「人生有運,非可避也。但當明白當官,何所顧畏。」 自是積二十餘年,位秩隆重,而進趨之心更複不息。又以東宮師傅之資,列辭尚書,志在封侯、儀同之位,尚書令、任城王澄為之奏聞。及為征西、雍州,雖喜於外撫,尚以府號不優,心望加大,執政者頗怪之。于時,領軍於忠恃寵驕恣;崔光之徒,曲躬承奉。祚心惡之,乃遣子太尉從事中郎景尚說高陽王雍,令出忠為州。忠聞而大怒,矯詔殺祚,時年六十七。 祚達於政事。凡所經履,鹹為稱職;每有斷決,多為故事。名器既重,時望亦深,一朝非罪見害,遠近莫不惋惜。靈太后臨朝,遣使吊慰,追複伯爵。正光中,贈使持節、車騎將軍、儀同三司、雍州刺史,諡文貞公。 初,高祖之置中正,從容謂祚曰:「並州中正,卿家故應推王瓊也。」 祚退謂僚友曰:「瓊真偽今自未辨,我家何為減之?然主上直信李沖吹噓之說耳。」 祚死後三歲而於忠死,鹹以祚為祟。 祚長子思恭,弱冠,州辟為主簿。早卒。思恭弟慶禮以第二子延伯繼。 延伯,襲祖爵東光伯。武定中,驃騎大將軍、將作大匠。齊受禪,爵例降。 思恭弟景尚,字思和。涉歷書傳,曉星曆占候,言事頗驗。初為彭城王中軍府參軍,遷員外郎、司徒主簿、太尉從事中郎。公強當世,善事權寵,世號之曰「郭尖」。肅宗時,遷輔國將軍、中散大夫。轉中書侍郎,未拜而卒,年五十一。 子季方,武定中,膠州驃騎府長流參軍。 景尚弟慶禮,字叔,為祚所愛。著作佐郎、通直郎。卒,贈征虜將軍、瀛州刺史。 子元貞,武定末,定州驃騎府長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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