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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載專權


  唐肅宗上元二年建子月戊子,禦史中丞元載為戶部侍郎,充勾當度支、鑄錢、鹽鐵兼江淮轉運等使。載初為度支郎中,敏悟善奏對,上愛其才,委以江淮漕運,數月,遂代劉晏,專掌財利。

  代宗廣德元年冬十月壬辰,詔以元載判元帥行軍司馬。冬十二月乙未,以苗晉卿為太保,裴遵慶為太子少傅,並罷政事。以宗正卿李峴為黃門侍郎、同平章事。遵慶既去,元載權益盛,以貨結內侍董秀,使主書卓英倩潛與往來,上意所屬,載必先知之。承意探微,言無不合,上以是愈愛之。英倩,金州人也。

  永泰元年。華原令顧繇上言:「元載子伯和等招權受賂。」十二月戊戌,繇坐流錦州。

  大曆元年。元載專權,恐奏事者攻訐其私,乃請「百官凡論事,皆先白長官,長官白宰相,然後奏聞。」仍以上旨諭百官曰:「比日諸司奏事煩多,所言多讒毀,故委長官、宰相先定其可否。」刑部尚書顏真卿上疏,以為「郎官、禦史,陛下之耳目,今使論事者先白宰相,是自掩其耳目也。陛下患群臣之為讒,何不察其言之虛實。若所言果虛,宜誅之。果實,宜賞之。不務為此,而使天下謂陛下厭聽覽之煩,托此為辭,以塞諫爭之路,臣竊為陛下惜之。太宗著《司門式》,雲其無門籍人,有急奏者,皆令門司與仗家引奏,無得關礙,所以防壅蔽也。天寶以後,李林甫為相,深疾言者,道路以目。上意不下逮,下情不上達,蒙蔽喑嗚,卒成幸蜀之禍。陵夷至於今日,其所從來者漸矣。夫人主大開不諱之路,群臣猶莫敢盡言,況令宰相大臣裁而抑之,則陛下所聞見者不過三數人耳。天下之士從此鉗口結舌,陛下見無複言者,以為天下無事可論,是林甫複起於今日也。昔林甫雖擅權,群臣有不諮宰相輒奏事者,則托以他事陰中傷之,猶不敢明令百司奏事皆先白宰相也。陛下儻不早寤,漸成孤立,後雖悔之,亦無及矣。」載聞而恨之,奏真卿誹謗。二月乙未,貶峽州別駕。

  五年。觀軍容宣慰處置使、左監門衛大將軍兼神策軍使、內侍監魚朝恩,專典禁兵,寵任無比。上常與議軍國事,勢傾朝野。朝恩好於廣坐恣談時政,陵侮宰相,元載雖強辯,亦拱默不敢應。

  神策都虞侯劉希暹、都知兵馬使王駕鶴皆有寵於朝恩。希暹說朝恩於北軍置獄,使坊市惡少年羅告富室,誣以罪惡,捕系地牢,訊掠取服,籍沒其家貲入軍,並分賞告捕者。地在禁密,人莫敢言。朝恩每奏事,以必允為期。朝廷政事有不豫者,輒怒曰:「天下事有不由我者邪。」上聞之,由是不懌。

  朝恩養子令徽尚幼,為內給使,衣綠,與同列忿爭,歸告朝恩。朝恩明日見上曰:「臣子官卑,為儕輩所陵,乞賜之紫衣。」上未應,有司已執紫衣在前,令徽服之,拜謝。上強笑曰:「兒服紫,大宜稱心。」愈不平。

  元載測知上指,乘間奏朝恩專恣不軌,請除之。上亦知天下共怨怒,遂令載為方略。朝恩每入殿,常使射生將周皓將百人自衛,又使其党陝州節度使皇甫溫握兵於外以為援。載皆以重賂結之,故朝恩陰謀密語,上一一聞之,而朝恩不之覺也。

  春正月辛卯,載為上謀,徙李抱玉為山南西道節度使,以溫為鳳翔節度使,外重其權,實內溫以自助也。載又請割郿、虢、寶雞、鄠、盩厔隸抱玉,興平、武功、天興、扶風隸神策軍。朝恩喜於得地,殊不以載為虞,驕橫如故。

  劉希暹頗覺上意異,以告魚朝恩,朝恩始疑懼。然上每見之,恩禮益隆,朝恩亦以此自安。皇甫溫至京師,元載留之未遣,因與溫及周皓密謀誅朝恩。既定計,載白上,上曰:「善圖之,勿反受禍。」三月癸酉,寒食,上置酒宴貴近於禁中,載守中書省。宴罷,朝恩將還營,上留之議事,因責其異圖。朝恩自辯,語頗悖慢,皓與左右擒而縊殺之,外無知者。上下詔罷朝恩觀軍容等使,內侍監如故,詐雲朝恩受詔乃自縊,以屍還其家,賜錢六百萬以葬。

  丁醜,加劉希暹、王駕鶴禦史中丞,以尉安北軍之心。丙戌,赦京城系囚,命盡釋朝恩黨與,且曰:「北軍將士,皆朕爪牙,並宜仍舊。朕今親禦禁旅,勿有憂懼。」

  元載既誅魚朝恩,上寵任益厚,載遂志氣驕溢。每眾中大言,自謂有文武才略,古今莫及,弄權舞智,政以賄成,僭侈無度。吏部侍郎楊綰,典選平允,性介直,不附載。嶺南節度使徐浩,貪而佞,傾南方珍貨以賂載。辛卯,載以綰為國子祭酒,引浩代之。浩,越州人也。載有丈人自宣州來,從載求官,載度其人不足任事,但贈河北一書而遣之。丈人不悅,行至幽州,私發書視之,書無一言,惟署名而已。丈人大怒,不得已,試謁院僚,判官聞有載書,大驚,立白節度使,遣大校以箱受書,館之上舍,留宴數日,辭去,贈絹千匹。其威權動人如此。

  劉希暹內常自疑,有不遜語,王駕鶴以聞。九月辛未,賜希暹死。

  上悉知元載所為,以其任政日久,欲全始終,因獨見,深戒之。載猶不悛,上由是稍惡之。

  載以李泌有寵於上,忌之,言:「泌常與親故宴於北軍,與魚朝恩親善,宜知其謀」。上曰:「北軍,泌之故吏也,故朕使之就見親故。朝恩之誅,泌亦豫謀,卿勿以為疑。」載與其黨攻之不已,會江西觀察使魏少遊求參佐,上謂泌曰:「元載不容卿,朕今匿卿于魏少遊所,俟朕決意除載,當有信報卿,可束裝來。」乃以泌為江西判官,且屬少遊,使善待之。

  六年夏四月,成都司錄李少良上書,言元載奸贓陰事,上置少良於客省。少良以上語告友人韋頌,殿中侍御史陸珽以告載,載奏之。上怒,下少良、頌、珽禦史台獄。禦史奏:「少良、頌、珽兇險比周,離間君臣」,五月戊申,敕付京兆,皆杖死。

  上益厭元載所為,思得士大夫之不阿附者為腹心,漸收載權。秋八月丙子,內出制書,以浙西觀察使李棲筠為御史大夫,宰相不知,載由是稍絀。

  八年春三月,吏部侍郎徐浩、薛邕,皆元載、王縉之黨。浩妾弟侯莫陳怤為美原尉,浩屬京兆尹杜濟虛以知驛奏優,又屬邕擬長安尉。怤參台,御史大夫李棲筠劾奏其狀,敕禮部侍郎萬年于邵等按之。邵奏邕罪在赦前,應原除。上怒,夏五月乙酉,貶浩明州別駕,邕歙州刺史,丙戌,貶濟杭州刺史,邵桂州長史,朝廷稍肅。

  十二年。中書侍郎、同平章事元載專橫,黃門侍郎、同平章事王縉附之,二人俱貪。載妻王氏及子伯和、仲武,縉弟、妹及尼出入者,爭納賄賂。又以政事委群吏,士之求進者,不結其子弟及主書卓英倩等,無由自達。上含容累年,載、縉不悛。

  上欲誅之,恐左右漏泄,無可與言者,獨與左金吾大將軍吳湊謀之。湊,上之舅也。會有告載、縉夜醮圖為不軌者,三月庚辰,上禦延英殿,命湊收載、縉於政事堂,又收仲武及卓英倩等系獄。命吏部尚書劉晏與御史大夫李涵等同鞫之。問端皆出禁中,仍遣中使詰以陰事,載、縉皆伏罪。是日,先杖殺左衛將軍、知內省事董秀於禁中,乃賜載自盡於萬年縣。載請主者「願得快死。」主者曰:「相公須受少污辱,勿怪。」乃脫穢襪塞其口而殺之。王縉初亦賜自盡,劉晏謂李涵等曰:「故事,重刑覆奏,況大臣乎。且法有首從,宜更取進止。」涵等從之。上乃貶縉括州刺史。載妻王氏,忠嗣之女也,及子伯和、仲武、季能皆伏誅。有司籍載家財,胡椒至八百石,他物稱是。

  夏四月癸未,貶吏部侍郎楊炎、諫議大夫韓洄、包佶、起居舍人韓會等十餘人,皆載黨也。炎,鳳翔人。載常引有文學才望者一人親厚之,異日欲以代已,故炎及於貶。洄,滉之弟。會,南陽人也。上初欲盡誅炎等,吳湊諫救百端,始貶官。

  五月庚午,上遣中使發元載祖父墓,斫棺棄屍,毀其家廟,焚其木主。戊寅,卓英倩等皆杖死。英倩之用事也,弟英璘橫於鄉里。及英倩下獄,英璘遂據險作亂。上發禁兵討之,乙巳,金州刺史孫道平擊擒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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