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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易太子


  魏邵陵厲公正始二年五月,吳太子登卒。三年春正月,吳主立其子和為太子。

  八月,吳主封子霸為魯王。霸,和母弟也,寵愛崇特,與和無殊。尚書僕射是儀領魯王傅,上疏諫曰:「臣竊以魯王天挺懿德,兼資文武,當今之宜,宜鎮四方,為國藩輔,宣揚德美,廣耀威靈,乃國家之良規,海內所瞻望。且二宮宜有降殺,以正上下之序,明教化之本。」書三四上,吳主不聽。

  六年春正月,吳太子和與魯王同宮,禮秩如一,群臣多以為言。吳主乃命分宮別僚,二子由是有隙。衛將軍全琮遣其子寄事魯王,以書告丞相陸遜,遜報曰:「子弟苟有才,不憂不用,不宜私出以要榮利。若其不佳,終為取禍。且聞二宮勢敵,必有彼此,此古人之厚忌也。」寄果阿附魯王,輕為交構。遜書與琮曰:「卿不師日磾而宿留阿寄,終為足下門戶致禍矣。」行既不納遜言,更以致隙。

  魯王曲意交結當時名士,偏將軍朱績以膽力稱,王自至其廨,就之坐,欲與結好。績下地住立,辭而不當。績,然之子也。

  於是自侍禦、賓客,造為二端,仇黨疑貳,滋延大臣,舉國中分。吳主聞之,假以精學,禁斷賓客往來。督軍使者羊衟上疏曰:「聞明詔省奪二宮備衛,抑絕賓客,使四方禮敬不復得通,遠近悚然,大小失望。或謂二宮不遵典式,就如所嫌,猶宜補察,密加斟酌,不使遠近得容異言。臣懼積疑成謗,久將宣流,而西北二隅,去國不遠,將謂二宮有不順之愆,不審陛下何以解之?」

  吳主長女魯班適左護軍全琮,少女小虎適票騎將軍朱據。全公主與太子母王夫人有隙,吳主欲立王夫人為後,公主阻之,恐太子立怨已,心不自安,數譖毀太子。吳主寢疾,遣太子禱于長沙桓王廟,太子妃叔父張休居近廟,邀太子過所居。全公主使人覘視,因言:「太子不在廟中,專就妃家計議」。又言:「王夫人見上寢疾,有喜色」。吳主由是發怒,夫人以憂死,太子寵益衰。

  魯王之党楊竺、全寄、吳安、孫奇等共譖毀太子,吳主惑焉。陸遜上疏諫曰:「太子正統,宜有磐石之固。魯王藩臣,當使寵秩有差。彼此得所,上下獲安。」書三四上,辭情危切。又欲詣都口陳嫡庶之義,吳主不悅。

  太常顧譚,遜之甥也,亦上疏曰:「臣聞有國有家者,必明嫡庶之端,異尊卑之禮,使高下有差,等級逾邈,如此,則骨肉之恩全,覬覦之望絕。昔賈誼陳治安之計,論諸侯之勢,以為勢重雖親,必有逆節之累,勢輕雖疏,必有保全之祚。故淮南親弟,不終饗國,失之於勢重也。吳苪疏臣,傳祚長沙,得之於勢輕也。昔漢文帝使慎夫人與皇后同席,袁盎退夫人之位,帝有怒色。及盎辨上下之義,陳「人彘」之戒,帝既悅懌,夫人亦悟。今臣所陳,非有所偏,誠欲以安太子而便魯王也。」由是魯王與譚有隙。

  芍陂之役,譚弟承及張休皆有功。全琮子端、緒與之爭功,譖承、休于吳主,吳主徙譚、承、休於交州,又追賜休死。

  太子太傅吾粲請使魯王出鎮夏口,出楊竺等,不得令在京師。又數以消息語陸遜。魯王與楊竺共譖之,吳主怒,收粲下獄,誅。數遣中使責問陸遜,遜憤恚而卒。其子抗為建武校尉,代領遜眾,送葬東還,吳主以楊竺所白遜二十事問抗,抗事事條答,吳主意乃稍解。

  嘉平二年。初,會稽潘夫人有寵于吳主,生少子亮,吳主愛之。全公主既與太子和有隙,欲豫自結,數稱亮美,以其夫之兄子尚女妻之。吳主以魯王霸結朋黨以害其兄,心亦惡之,謂侍中孫峻曰:「子弟不睦,臣下分部,將有袁氏之敗,為天下笑。若使一人立者,安得不亂乎?」遂有廢和立亮之意,然猶沈吟者歷年。峻,靜之曾孫也。

  秋,吳主遂幽太子和。票騎將軍朱據諫曰:「太子國之本根,加以雅性仁孝,天下歸心。昔晉獻用驪姬而申生不存,漢武信江充而戾太子冤死。臣竊懼太子不堪其憂,雖立思子之宮,無所複及矣。」吳主不聽。據與尚書僕射屈晃率諸將吏泥頭自縛,連日詣闕請和。吳主登白爵觀見,甚惡之,敕據、晃等「無事匆匆」。無難督陳正、五營督陳象各上書切諫,據、晃亦固諫不已,吳主大怒,族誅正、象。牽據、晃入殿,據、晃猶口諫,叩頭流血,辭氣不撓。吳主杖之各一百,左遷據為新都郡丞,晃斥歸田裡。群司坐諫誅放者以十數。遂廢太子和為庶人,徙故鄣。賜魯王霸死。殺楊竺,流其屍于江。又誅全寄、吳安、孫奇,皆以其黨霸譖和故也。初,楊竺少獲聲名,而陸遜謂之終敗,勸竺兄穆,令與之別族。及竺敗,穆以數諫戒竺,得免死。朱據未至官,中書令孫弘以詔書追賜死。

  冬十一月,吳主立子亮為太子。三年夏四月,吳主立潘夫人為皇后。

  吳主頗寤太子和之無罪。冬十一月,吳主祀南郊,還得風疾,欲召和還,全公主及侍中孫峻、中書令孫弘固爭之,乃止。

  四年春正月,吳主立故太子和為南陽王,使居長沙。仲姬子奮為齊王,居武昌。王夫人子休為琅邪王,居虎林。

  吳潘後性剛戾,吳主疾病,後使人問孫弘以呂後稱制故事。左右不勝其虐,伺其昏睡,縊殺之,托言中惡。後事泄,坐死者六七人。

  夏四月,吳主殂,太子亮即位。太傅恪不欲諸王處濱江兵馬之地,乃徙齊王奮于豫章,琅邪王休於丹陽。奮不肯徙,又數越法度,恪為箋以遺奮曰:「帝王之尊,與天同位,是以家天下,臣父兄。仇讎有善,不得不舉,親戚有惡,不得不誅,所以承天理物,先國後身,蓋聖人立制,百代不易之道也。昔漢初興,多王子弟,至於太強,輒為不軌,上則幾危社稷,下則骨肉相殘,其後懲戒,以為大諱。自光武以來,諸王有制,惟得自娛于宮內,不得臨民幹與政事,其與交通,皆有重禁,遂以全安,各保福祚。此則前世得失之驗也。大行皇帝覽古戒今,防芽遏萌,慮於千載,是以寢疾之日,分遣諸王各早就國,詔策勤渠,科禁嚴峻,其所戒敕,無所不至。誠欲上安宗廟,下全諸王,使百世相承,無凶國害家之悔也。大王宜上惟太伯順父之志,中念河間獻王、東海王疆恭順之節,下存前世驕恣荒亂之王以為警戒。而聞頃至武昌以來,多違詔敕,不拘制度,擅發諸將兵治護宮室。又左右常從有罪過者,當以表聞,公付有司,而擅私殺,事不明白。中書楊融親受詔敕,所當恭肅,乃雲正自不聽禁,當如我何。聞此之日,小大驚怪,莫不寒心。裡語曰:明鑒所以照形,古事所以知今。大王宜深以魯王為戒,改易其行,戰戰兢兢,盡禮朝廷。如此,則無求不得。若棄忘先帝法教,懷輕慢之心,臣下甯負大王,不敢負先帝遺詔。甯為大王所怨疾,豈敢忘尊主之威,而令詔敕不行於藩臣邪。向使魯王早納忠直之言,懷驚懼之慮,則享祚無窮,豈有滅亡之禍哉。夫良藥苦口,唯病者能甘之。忠言逆耳,唯達者能受之。今者,恪等慺慺,欲為大王除危殆于萌芽,廣德慶之基原,是以不自知言至,願蒙三思。」王得箋懼,遂移南昌。

  五年冬十月,孫峻殺諸葛恪。齊王奮聞諸葛恪誅,下住蕪湖,欲至建業觀變。傅相謝慈等諫,奮殺之。坐廢為庶人,徙章安。

  南陽王和妃張氏,諸葛恪之甥也。先是恪有徙都之意,使治武昌宮,民間或言恪欲迎和立之。及恪被誅,丞相峻因此奪和璽綬,徙新都,又遣使者賜死。初,和妾何氏生子皓,諸姬子德、謙、俊。和將死,與張妃別,妃曰:「吉凶當相隨,終不獨生。」亦自殺。何姬曰:「若皆從死,誰當字孤。」遂撫育皓及其三弟,皆賴以獲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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