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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理宗淳祐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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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辰淳祐四年 正月壬寅朔,禦大慶殿,群臣朝賀。詔曰:「朕惟晉羊祜之禦邊,綏懷遠近,開布大信,得江漢之心。境外刈糧獵獸,悉皆償所侵獲,朕甚嘉之。間者頗聞邊將貪小利以為功,甚者殺越人以貨,豈朕兼愛赤子之意哉?今上天助順,敵兵乖離,正當廣恩信以系人心,厚根本以俟機會。諮爾專閫之臣,分麾總戎之將,繼自今必安集流民,俾得復舊,招收逋將,俾得自新。毋擅興暴,毋殺無辜,使中原遺黎聞之,舉欣欣然有更生之望。宜昭德意,濟我修攘,爾亦有無窮之聞。」 《高抬貴手》曰:兵擇所養,則挾纊而士氣伸;兵強其備,則投袂而軍心一,此非得邊防之大計歟?兵法莫難於用將,而亦莫難於馭將。書兵法以賜諸閫,正欲厲將帥之忠勇也。蓋以孝宗志在規恢,虎臣、王彥討論孫武兵法,付之閫事,使將士皆曉暢古今成敗之機,帝則即成書而分賜諸閫,而諸閫各厲乃心,莫不知上有孝宗規恢之志。舉羊祜大信以戒邊臣,正欲以懲士卒之貪暴也。蓋晉人得羊祜,善禦邊,綏懷遠近,得江漢心,境外割糧獵善主事,悉皆償之。帝則嘉尚其事,取之而戒飭將士,而將士聞斯言者,悉得以自新,而毋擅興暴殺之事,莫不知莫羊祜禦邊之善,此馭將之道也。禦制《訓廉》、《謹刑》二銘戒飭中外,曰:「周典六計,吏治條陳,以廉為本,乃良而循。彼肆貪虐,與豺虎均,肥於其家,多瘠吾民。縱逭於法,愧其冠紳,貨悖而入,災及後人。我朝忠厚,黜貪為仁。諮爾群辟,是訓是遵。」又曰:「民吾同胞,疾痛猶已。報虐以威,刑非得已。仰惟祖宗,若保赤子,明謹庶獄,惻但溫旨。金科玉條,毫析銖累。夫何大吏,蔑棄法理?逮於都邑,濫用笞箠。典聽朕言,式克欽止。」 《諡議》曰:宋之得天下也以仁,孰增而高,孰浚而深。銘《謹刑》,銘《訓廉》,論仁厚,皆仁言之發也。下明詔以戢貪吏,立良法以蠲斛面,囚赦令以減田租。改官親民者,必使書字民箴於曆首,以示鑒戒,皆仁政之施也。以李鳴複參知政事,杜範同知樞密院事,以權刑部尚書兼給事中劉伯正為端明殿學士、簽書樞密院事。 庚戌,內小學孟?、孟茉並特補太子右內率府副率。 丁巳,侍御史劉晉之、右正言王瓚、監察禦史趙倫、呂午言,李鳴複罷,以資政殿大學士知福州;杜范罷,以資政殿學士知婺州。 己未,朝獻景靈宮。以劉伯正兼權參知政事,尋兼同提舉編修敕令。 丙寅,以吏部尚書兼給事中金淵知貢舉,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濮鬥南、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鄭起潛同知,侍御史劉晉之監試。 ◇ 二月壬申朔,御筆:「朕妙簡儒英,俾司文柄,冀得髦俊,以亮天工。學術必究其淵源,毋以涉獵為能;詞章必主於典實,毋以浮靡為尚。毋滋蹈襲,毋取雷同。昔人典貢,多能以程文占器識。卿等其精意考校,以副朕側席之意。」付金淵以下。 癸酉,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幣各十萬付京湖、四川、兩淮制置司,收瘞頻年交兵遺骸。 壬午,採石水軍統制關寶、太平州防江軍統轄陳致各進一秩,餘推賞有差,旌其造戰船軍器之勞也。 乙酉,始雷。 丁酉,壽昌飛虎軍統制鄭大成追三官,以其出戍涪州不至,以致棄城故也。 ◇ 三月壬寅,詔以杜範辭免新除,依舊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。 甲寅,經筵進講《論語》終篇。 己未,賜宰執、講讀、侍立官燕于秘書省,仍進講讀、侍立官一秩。以吏部尚書兼給事中金淵為端明殿學士、同僉書樞密院事,尋差同提舉編修《經武要略》。 ◇ 四月,流星大如太白,出尾,距昴。 壬午,詔兩浙漕司下屬部郡邑,將今年夏稅折帛之半,令民間以楮幣准錢供輸。詔壽春受圍,將士勤勞,各補轉三官資,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幣百萬給犒,俟圍解日,仍與優賞。又令江東漕司撥寄樁十七界楮幣二十萬犒安豐策應將士。 丁亥,以淮東制司言榷總管王德等隨王鑒撫定山城有勞,詔進德二秩,餘補轉、給犒有差。 ◇ 五月乙巳,以淮東制臣言副總管兼知海州周田、左武衛大將軍湯孝信直搗山東膠密之功,並于遙郡上進一秩。 庚戌,詔知瀘州曹致大帶行遙郡刺史,以四川制臣餘玠言其包砌神臂山城之功也。 壬子,詔浙西兵鈐、鎮江府駐紮殿司策應軍軍統制萬選進一秩,制領將佐徐勝等補轉、減年有差,以沿江制置副使司言其招遊擊軍之勞也。 乙卯,詔以權吏部侍郎兼國子祭酒項容孫、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曾宏迪、殿中侍御史王瓚為殿試詳定官。 丙辰,禦集英殿策進士。 丁巳,禦後殿,閱武舉進士射。 戊午,以呂文德解圍壽春,令赴密院稟議。又詔江東漕司撥寄樁十七界楮幣百萬付淮東西制置司,犒水陸應援立功將士。 癸亥,以鄒應龍薨,特輟視朝一日,尋贈少保。 ◇ 六月庚午朔,以餘玠言沔州都統制、權遂寧府雲拱因成都之擾殺奪民財,襲劫龍州、石泉郡印;權知潼川府張涓馭軍無紀,殺掠平民。詔並追毀勒停,拱竄瓊州,涓昭州。以呂文德兼淮西招撫使兼知濠州、節制濠安豐壽亳州軍。 癸酉,詔王福暫屯揚州,同共措置秋防。 乙亥,禦集英殿,賜進士留夢炎等敕凡四百二十四人。 丙子,賜特奏名進士魏汝賢等敕凡六百二十一人。詔安豐軍策應解壽春圍將士補轉官資有差。又詔壽春受圍將士有全城卻敵之功,先立賞格,令淮東西制司從實保明補轉。又以淮東制司言,先來海道立功將士,亦補轉有差。 丙戌,知樞密院事范鐘乞歸田裡,詔不許。 庚寅,禦射殿,閱正奏名進士射。 辛卯,閱特奏名進士射。 ◇ 七月辛醜,分命刑部尚書、監察禦史、卿監、郎官錄臨安並屬縣三衙兩廂系囚。 壬寅,詔夏皋敘複元官,令制司申辟差遣。羊洪帶行遙郡刺史,鄧淳、鐘實、邢得、高勝並帶行閣職,實添差淮西鈐轄,賞壽春解圍之功也。 癸卯,初命監察禦史一人監鈐闈試,仍添差檢點雷同官一員。 庚戌,詔知安吉州楊瑾奪一官罷,以監察禦史胡清獻言其妄以平民為盜,用刑失當也。 壬子,詔:「其將來明堂大禮,恭奉甯宗皇帝升陪太祖皇帝、太宗皇帝,參配天地。」詔沿淮失業強壯之人置武勝軍五千人,從淮西安撫副使王鑒請也。 庚申,詔揚州精銳軍統制李旺進二秩,以其整辦舟師,解圍壽春也。 甲子,詔項安世正學直節,先朝名儒,可特贈集英殿修撰。 ◇ 八月癸未,詔戶部申嚴州縣受租苛取之禁,令諸路漕臣察其違者劾之。 ◇ 九月癸卯,右丞相史嵩之以父彌忠病告假。有旨范鐘、劉伯正時暫當筆。 乙巳,史彌忠薨。 丙午,制起複史嵩之。太學生黃愷伯、金九萬、孫翼鳳等百四十四人上書曰:「臣等恭睹御筆,起複右丞相史嵩之,令學士院擇日降制,臣等有以見陛下念時事之多艱,重大臣之去也。臣等竊謂君親等天地,忠孝無古今,事親孝,故忠可移於君。自古求忠臣,必于孝子之門,未有不孝而可望其忠也。宰我問三年之喪于夫子,而曰「期可已矣」,其意欲以期年之近而易三年之喪。夫子曰:「予之不仁也。子生三年,然後免于父母之懷。夫三年之喪,天下之通喪也。予也有三年之愛于父母乎?」夫宰予期年之請,夫子猶以不仁斥之,未聞有聞父母垂亡之病而不之問,聞父母已亡之訃而不之奔,有人心天理者固如是乎?是不特無三年之愛于其父母,且無一日之愛于其父母矣。宰予得罪於聖門,而若人者,則又宰予之罪人也。此天地所不覆載,日月所不照臨,鬼神之所共殛,天下萬世公論之所共誅,其與禽獸相去不遠矣。且起複之說,聖經所無,而權宜變禮,衰世始有之。我朝大臣若富弼,一身佩社稷安危,進退系天下重輕,所謂國家重臣,不可一日無者也。起複之詔凡五遣使,弼以金革變禮不可用於平世,卒不從命,天下至今稱焉。至若鄭居中、王黼輩頑忍無恥,固持祿位,甘心起複,絕滅天理,卒以釀成靖康之禍,往事可覆也。彼嵩之何人哉?心術曲邪,蹤跡詭秘,曩者開督府,以和議隳將士心,以厚貲竊宰相位,羅天下之小人為之私黨,奪天下之利權歸之私室,蓄謀積累,險不可測。在朝廷一日,則貽一日之禍,在朝廷一歲,則貽一歲之憂。萬口一辭,惟恐其去之不亟也。嵩之亡父以速嵩之之去,中外方以為快,而陛下起複之命已下矣!陛下姑曰「大臣之去,不可不留也」,嵩之不能聞訃即行,乃徘徊數日,牽引奸邪,佈置要地,彌縫貴戚,賈鬻中璫,轉移上心,私求御筆,必得起複之禮然後徐徐引去。大臣居天子之下,位百官之上,佐天子以孝治天下者也。孝不行于大臣,是率天下而為無父之國矣。鼎鐺尚有耳,嵩之豈不聞富公不受起複之事乎?而乃忍為鄭居中、王黼輩之所為耶!臣謹按古禮,親有疾飲藥,子先嘗之。嵩之于其父之病也,盍涕泣以告陛下曰:「臣父年八十余矣,恐朝夕不相見。矧陛下春秋鼎盛,臣事陛下之日長而事父之日短,願陛下哀而賜之歸,使臣一見老父,終天何憾。」陛下以孝教天下,未必不可其請也。今嵩之視父病如路人,方峨冠整佩,洋洋人政事堂,鼎食談笑,無異平日,昔李密有言:「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,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。烏鳥私情,願乞終養。」密之于祖猶爾,嵩之于父獨不然乎?臣又按《禮》經:「父母之喪,見星而行,見星而舍。」嵩之于父之死也,盍號泣於昊天曰:「某不孝,父病不及藥,是罪大矣。今又死不及殮,欲與俱殞,不可得也。星馳奔赴,雖日行百里可也。」今嵩之視父死如路人,方經營內引,搖尾乞憐,作飛鳥依人之態,又擺佈私人,以為去後之地。暨奸謀已遂,乃始從容就道,初不見其有憂戚之容也。晉顧和喪母,其君欲起之,和曰:「古者固有釋衰絰從王事者,以其才足濟時也。如和不才,只以傷孝道、壞風俗爾。」時人高之。和在衰世,猶能盡其孝道,以厲風俗。嵩之身為台輔,曾一顧和之不若乎?且陛下所以起複嵩之者,為有折衝萬里之才歟?嵩之本無捍衛封疆之能,徒有劫制朝廷之術。彼國內亂,骨肉相殘,天使之也,嵩之貪天之功以欺陛下,其意以為三邊雲擾,非我不足以制彼也。殊不知敵情叵測,非嵩之之所能制,嵩之徒欲以制敵之名以制陛下爾。陛下所以起複嵩之者,謂其有經理財用之才歟?嵩之本無足國裕民之能,徒有私自豐殖之計。且國之利源,鹽策為重,今鈔法屢更,利之歸於國者十五一二,而聚之於私帑者已無遺算。國家之土壤日削,而嵩之之田宅益廣;國家之帑藏日虛,而嵩之之囊橐日厚。陛下眷留嵩之,將以利吾國也,殊不知適以貽吾國無窮之害爾。嵩之敢於無忌憚而經營起複,為有彌遠故智可以效尤,然彌遠所喪者庶母也,嵩之所喪者父也;彌遠奔喪而後起複,嵩之起複之後而後奔喪。以彌遠貪黷固位,猶有顧藉,丁艱於嘉定改元十一月之戊午,起複於次年五月之丙申,未有如嵩之匿喪罔上,殄滅天常如此其慘也。且嵩之之為計亦奸矣,自人相以來,固知二親耄矣,為有不測,旦夕以思,無一事不為起複張本。當其父未死之前,已預為必死之地。近畿總餉本不乏人,而起複未卒哭之馬光祖;京口守臣豈無勝任?而起複未經喪之許堪,故里巷為十七字之謠也,曰:光祖做總領,許堪為節制,丞相要起複援例。夫以裡巷之小民猶知其奸,陛下獨不知之乎?台諫不敢言,台諫,嵩之爪牙也;給舍不敢言,給舍,嵩之腹心也;侍從不敢言,侍從,嵩之肘腋也;執政不敢言,執政,嵩之羽翼也。嵩之當五內分裂之時,方且擢奸臣以司喉舌,謂其必無陽城毀麻之事也。植私黨以據要津,謂其必無惠卿反噬之虞也。自古大臣不出忠孝之門,席寵怙勢,至於三世,未有不亡人之國者,漢之王氏、魏之司馬是也。史氏秉鈞,今三世矣。軍旅將校惟知有史氏,天下士大夫惟知有史氏,而陛下之左右前後亦惟知有史氏。陛下之勢孤立於上,甚可懼也。天欲去之,而陛下留之,堂堂中國,豈無君子,獨信一小人而不悟,是陛下欲藝祖三百年之天下壞于史氏之手而後已。臣方涕泣裁書,適觀麻制,有曰「趙普當乾德開創之初,勝非在紹興艱難之際,皆從變禮,迄定武功」。夫擬人必於其倫,曾於奸深之嵩之,而可與趙普諸賢同日語耶?趙普、勝非在相位也,忠肝貫日,一德享天,生靈倚之以為命,宗社賴之以為安。我太祖、高宗奪其孝思,俾之勉承王事,所以為生靈宗社計也。嵩之自視器局何如勝非?且不能企其萬一,況可匹休趙普耶!臣愚所謂擢奸臣以司喉舌者,此其驗也。臣又讀麻制,有曰「謀諗僨兵之聚,邊傳哨騎之馳,況秋高而馬肥,近冬寒而地凜」。方嵩之虎踞相位之時,諱言邊事,通川失守,至逾月而後聞;壽春有警,至危急而後告。今圖起複,乃密諭詞臣,昌言邊警,張皇事勢,以恐陛下,蓋欲行其劫制之謀也。臣愚所謂擢奸臣以司喉舌者,又其驗也。竊觀嵩之自為宰相,動欲守法,至於身,乃跌盪于禮法之外。五刑之屬三千,其罪莫大於不孝,若以法繩之,雖置之斧鉞,猶不足謝天下,況複置諸岩岩具瞻之位,其何以訓天下後世耶!臣等於嵩之本無宿怨私忿,所以爭進闕下為陛下言者,亦欲挈綱常於日月,重名教于泰山,使天下後世為人臣、為人子者死忠死孝,以全立身之大節而已。孟軻有言:「學則三代共之,皆所以明人倫也。」臣等久被教育,此而不言,則人倫掃地,將與嵩之胥為夷矣。惟陛下幸裁!」 己未,將作監徐元傑奏:「史嵩之起複,士論紛然。乞許其舉執政自代。」上曰:「起複之命,以邊事稍急爾。」元傑雲:「學校之書不可泯。」上曰:「學校雖是正論,但言之太甚。」元傑雲:「正論是國家元氣。今正論猶在學校,要當保養一線之脈。」元傑又乞引去,上曰:「經筵正賴卿規益,以何事而引去?」 乙丑,雷。 ◇ 十月辛未,詔曰:「朕德弗類,無以格陰陽之和。乃秋冬之交,雷電交至,天威震動,咎證非虛,甚可畏也。今朕避正殿,減常膳,方將反觀內省,回皇天之怒;可不廣覽兼聽,盡群下之心?應中外臣寮各指陳闕失,毋有所隱,朕將親覽,博采忠讜,見之施行,以昭應天之實。」 壬申,以范鐘參知政事,劉伯正簽書樞密院事。金淵乞罷,詔不許。以強再興添差成都府路馬步軍副總管兼知懷安軍、節制戍兵。 甲戌,令慶元府守臣趙倫勉史嵩之赴闕。已醜,出右諫議大夫劉晉之、殿中侍御史王瓚、監察禦史龔基先、胡清獻,除劉漢弼為右司諫。上欲更新庶政,故有是命。 庚寅,漢弼遷侍御史。 壬辰,詔起杜范、游似提舉萬壽觀兼侍讀,自此群賢率被錄用。 甲午,詔:「台諫耳目之寄,若稽舊章,悉由親擢。自今不許大臣薦進。」殿中侍御史鄭寀言:「宰相非百官比,豈容久虛?竊恐中書之地預沒堤防,縉紳之徒各懷向背。」御筆:「詳卿所奏,雖切事情,進退大臣,豈容輕易?」侍御史劉漢弼言金淵屍位,妨賢罷政;馬光祖貪榮忘親,罷江西運判新命,勒令追服。又言:「台諫彈擊論列,乞非時人奏。」從之。 ◇ 十一月辛醜,詔趨游似、杜范赴闕。 壬寅,召王伯大、趙以夫、徐鹿卿。 癸卯,詔奪前禮部侍郎劉晉之一官罷祠,以監察禦史孫起予言其懷利志失也。 乙巳,以劉漢弼言,罷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王德明,以王福代之。 丙午,以程公許為起居郎兼直學士院。 丁未,再趨游似、杜範供職。 戊申,雷。 庚戌,日南至。禦大慶殿,群臣朝賀。召陳韡、李性傳。 丁巳,以陳韡為兵部尚書,李性傳權刑禮部尚書兼給事中,王伯大權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,趙以夫權刑部侍郎。 戊午,以禱雪,出封樁庫十八界楮幣二十萬賑臨安細民,犒三衙諸軍亦如之。 庚申,詔釋大理寺、三衙、臨安府並兩浙路州縣杖以下系囚。 辛酉,以雪寒,給諸軍錢,出戍者倍之。 ◇ 十二月庚午,以范鐘為左丞相,杜范為右丞相,並帶樞密使;遊似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,劉伯正參知政事。 壬申,以趙葵同知樞密院事。 癸酉,詔曰:「蓋聞以公滅私,周王所以治官;後義先利,軻書所以垂戒。朕望道未見,閔時多艱。與予共治之臣,錮於謀身之習。有官守者,以謀身而失其守;有言責者,以謀身而失其言,各懷患得患失之私,安有立政立事之志?致天工之多曠,宜國步之未夷。今朕躬攬權綱,首嚴訓迪,凡聯事而合治,各滌慮以洗心,毋懷私恩,毋萌私念,毋植私計,毋締私交。三事暨大夫,則以朝廷未尊為已愆,士氣未振為己恥;守令以民俗未裕為己責,將帥以邊疆未謐為己憂。主爾忘身,國爾忘家,以共圖內安外寧之效,則予汝嘉。其或不恭,邦有常憲,非我一人以薄待下,乃惟爾自速辜。欽哉!毋替朕命。」上一新吏治,故有是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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