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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甯宗嘉定三年


  庚午嘉定三年

  春正月甲辰,詔曰:「朕以眇躬,君臨方夏。明有未燭,德有未孚。頃緣奸臣妄開邊釁,科役繁重,人不聊生,旱蝗頻仍,更不加恤,使吾赤子皆轉徙以無依,而彼奸民因誘引以為暴。靖言致寇,敢昧責躬。近而淮、楚兩郡之間,遠則江、湖數邑之地,生齒遭其蹂躪,室廬致於毀焚。惕若興懷,為之旰食。今禁旅揚威而並進,鄉豪戮力以爭先,震疊無前,蕩平有日。言念脅從之眾,豈皆好亂之氓?與其假息以偷生,孰若轉禍而為福。今則宏開禁網,誕布寬書,推予不殺之仁,畀爾更生之路。倘復舊業,即為良民。尚惟郡縣字人之官,共宣朝廷惠下之澤。亟蘇民瘼,庸副朕心。其楚、衡、郴、吉州、南安等處盜賊,惟捕渠魁外,其餘脅從,並行原貸,許以自新。」又詔曰:「歲比旱蝗,民食不登,捐瘠流亡,良可哀痛。朕蠲租發廩,日夕惴惴,惟恐賑恤弗及,亦冀在位有以分朕之憂。而監司、守令鹵莽具文,未副朕意。其能按察而無拘攣歟?撫字而無刻剝歟?不然,何吾民不安業而忍為寇盜之歸也。繼自今以體國為心,以舉職為能,旌褒選擢,朕不汝靳。其或緣奸作邪,營私自豐,使上德壅於下,下怨叢於上,厥有常憲,斯言不偷。毋忽!」

  丙午,雨土。

  癸醜,雷。

  ◇

  二月辛酉,黎州複寇邊,官軍失利。先是,飛虎軍既敗,朝廷方議擇黎州守臣,會聞大使司已遣官節制,乃亟命通判成都府何德彥知黎州、節制軍馬,用金字牌遞行。去年十二。初,安癸仲自舊寨歸,留統領官傅順、董炤、軍正程伯雄在後寨捍虜。至是,羌人自艮溪寨下用皮船渡河攻相嶺寨,炤引所部兵百餘人寨後突出禦之。賊登堡子城,炤又逐之,賊自旦至晚不得食,走之河岸,眾已疲矣。西漢地土丁知賊饑困,欲馳下剿之,炤恐分其功,戒土丁毋得進。會日暮,炤移泊薑地寨。夜,羌人秉炬度船,若將屯者,而滅炬載兵以來。詰朝再戰,賊兵數倍,炤不能支,乃拔兵而去。

  丙寅,新知黎州何德彥至州視事。

  癸仲還眉州未幾,總管馮興以制置大使司之命,部西兵三百至州,賊不復出。

  丁卯,前知昆山縣徐挺之、縣丞范大雅犯贓刺面,配英德府、賓州,仍籍其家。

  庚午,詔楚州武鋒軍歲給累重錢,如大軍例。

  壬午,以工部侍郎王居安知隆興府,督捕峒寇。居安,合之黃岩人,進士高第。韓侂胄死之日,自館職擢為諫官,俄以事改起居郎,又坐他累,奪一官罷去。江淮盜起,複官知太平州,除直龍圖閣、兩浙西路提點刑獄公事,甚有風采,乃召為工部侍郎,使之平賊。居安至江西,賊方四出,廣南東路安撫使廖俁遏其入嶺之路,賊遂出沒洪、潭間,頃之又移梅嶺,摧鋒軍擊賊者殲焉。

  ◇

  三月丁亥,蠲成都府荒歉諸州民間逋負。

  己亥,以湖南轉運判官曹彥約知潭州,督捕峒寇。彥約,南康軍人,知名士也。開禧末除知澧州,未上,會敵人淮漢,彥約攝守漢陽,堅守不動,用是遷兩官、提舉荊湖北路常平公事,又遷提點刑獄公事。

  庚子,賜彭龜年諡曰忠肅。

  甲寅,官軍捕殺楚州賊首湖海。

  乙卯,罷福建、江東路招軍一年。

  丙辰,以久雨,釋兩浙州縣系囚。

  ◇

  夏四月癸亥,李元礪犯南雄州,遊騎至韶州,會江湖諸司言元礪請降,獨知隆興府王居安有所未白,乃少俟之。既而居安言元礪降書侮慢,有「甘罰錢」之語。賊既不能入廣,複犯江西。

  乙丑,決行在系囚,釋杖以下。

  丙寅,詔泰、吉州民經賊蹂踐者,監司、守臣安集之。

  戊辰,出內庫錢二十三萬緡賜行在軍民。

  ◇

  五月乙未,淮賊悉平。詔寬恤淮南殘破州縣。

  辛醜,廢忠銳軍。

  甲辰,詔:「去歲旱蝗,百官應詔封事,兩省擇可行者以聞。」

  乙巳,命沿海諸州督捕海寇。

  戊申,經理兩淮民田。

  庚戌,以江陵忠勇軍為御前忠勇軍。

  癸醜,以久雨,發豐儲倉米賑貧民。是月,詔追贈朱熹中大夫、寶謨閣直學士,門人蔡元定亦特贈迪功郎。元定制曰:「士之遇不遇,天也。其或擯斥於生前而獲伸於死後,天理昭昭,未有久而不定者。爾問學有源,操修無玷,杜門著書,初無與於世者。不幸見誣,竟遭遠謫。今是非已定,爾則殂矣,朕甚湣之。其贈以官,慰爾泉下。死雖莫贖,尚知享哉!」

  ◇

  六月丁巳朔,日有食之。

  壬戌,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十有九條。

  癸亥,遣起居郎黃中賀金主生辰。

  己卯,楊次山為少保,封永陽郡王。詔三衙、江上、四川諸軍主帥核實軍籍,欺冒者以贓論。是月,池州副都統許俊、江州都統劉元鼎與李元礪戰於江西,皆不利。知潭州曹彥約親與賊戰,亦為所敗,勢愈熾。

  ◇

  秋七月辛卯,申嚴圍田增廣之禁。

  癸卯,定南班為三十員。

  ◇

  八月乙亥,大風拔木。是月,臨安府蝗。

  ◇

  九月丙戌朔,詔三衙、江上諸軍升差將校,必以材藝年勞。其徇私者,台諫及制置、總領核之。

  癸醜,遣司農卿錢仲彪賀金主正旦。

  ◇

  冬十月丙辰朔,福州觀察使根為安德軍承宣使。

  乙丑,詔四川總領所毋受宣、制司節制。

  壬申,雷。金主遣使來賀瑞慶節。

  丁醜,推南雄州戰歿將士恩。

  辛巳,廢鄂州都統司威勝軍。

  ◇

  十一月癸巳,賞楚州平賊功。

  乙巳。遣朝臣二人往兩淮路,與提舉官議收浮鹽。李元礪迫贛州、南安軍。詔以重賞募人擒捕之。

  ◇

  十二月丙辰,詔江淮諸司嚴飭守令安集流民。

  戊午,參知政事婁機罷。

  丙寅,兵部尚書兼知臨安府趙師翼免兼知臨安府,軍器少監兼國子司業陳武免兼國子司業。先是,府民有因訟行賕者,事連武學生柯子沖、盧宣德,理院案上當贖銅七斤,師翼書判各決竹簞二十,押出府城,仍申國子監照會,士論譁然,諸生乃陳詞於學官,學官備申監,監以申尚書省及禦史台、諫院,右學之士亦詣都省投牒。執政出語頗抑士,士愈不平,複群稟司業及學官,於是監學以狀申都省,未報,武學生周源等遂空學赴監投牒,繳納綾紙,不肯歸齋。其詞大略以為:「趙帥而不經本監,不申朝廷,輒取天子之學生,撻之公庭之下,屏之國門之外,蔑視學校,不有君父。況師翼本權臣之死黨,奴事蘇、周,賄結貪相,奸回駔儈,暴虐貪殘,實小人之渠魁,當時譏之者曰:「奸邪誰不附韓王,師寡於中最不臧。手拾骰錢諛寵婢,身當勸酒舞齋郎。叩頭雅拜尊師旦,畫膝為書薦自強。更有一般人不齒,也曾學犬吠山莊。」此皆小人之不屑為,彼乃甘心為之。更化之後,党韓之人誅斥殆盡,而斯人獨漏網。朝廷收拭而用之者,特以小人有材,或能辦事。今既經年,徒聞貪酷。前此肆無忌憚,特為天子結怨于民;今兩生之辱,是為天子結怨于士。諸生見幾而作,多已告假,所存元幾,源等亦何面目複為天子學生?所有敕給綾紙,隨狀繳納。」於是監學繳申台省,且並乞罷黜;太學之士亦詣監投牒,其略雲:「往歲權臣得志之初,始斥逐忤己者五六人,然猶未敢加以鞭撻,猶有待於畫旨也。今師擇乃為權臣之所不為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?右學諸生已訴之台省,且複相率而去矣。竊謂文武雖分而道則同,學校雖二而體則一。伏乞備申朝廷敷奏施行,無使異日天下誦之國史,書之曰:「守臣撻逐天子學生,自今日始。」」陳武複為備申都省,師擇乃上章待罪,其自辨數甚悉而理終屈。執政知士論不可遏,乃畫旨府尹放罷,詔獄官放罪,推勘二吏斷勒,永不敗敘。尚書省劄下,令學官安職,士人歸學,又劄臨安府:今後南學士人或因公事合行追會,先當申國子監,候報乃施行。而太學之士複詣檢鼓院進狀,學官連銜再乞罷黜,方有是命。師擇既為諸生所攻,明年,竟以奉祠而去,不復再入矣。湖南賊羅世傳縛李元礪以降,峒寇悉平。元礪欲圖世傳,而先為世傳所縛,其徒就執者二十有八人。於是江西、湖南安撫司皆言大戰于秋平野,生擒元礪,而湖南又言:本司不敢爭奪,已解赴江西矣。奏未至,會鎮江都統制畢再遇赴召,朝論欲遣再遇討之,於是元礪已就擒,而朝廷未知也。

  辛巳,金人遣使來賀明年正旦。黎州蠻青羌曳失索請降。是歲,臨安府、紹興府、嚴、衢州大水,賑之,仍蠲其賦。著作佐郎仲貫府轉對,請追爵周敦頤、程顥、程頤、張載列於從祀。未克行。

  李心傳曰:四先生繼絕學于千載之後,正人心,明天理,自游、夏諸賢有不能及。其視馬、鄭諸儒之功孰多?雖以配享可也。然論道統之傳,則當升曾於、子思於堂上,而姑列四先生及朱先生于從祀,念老矣,自念不及與朝廷之議,會有達者舉行之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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