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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徽宗大觀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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庚寅大觀四年 春正月庚子朔,中丞吳執中言:「邇來諸路以八行貢者,臣謂所貴乎士者,為其能學知先王之道,其為行不悖於義而已。以親病而割股,閭裡小民時有能者,官有給賜,憫恤其愚有愛親之心。而至於毀傷支體,用是以恤之。士而為此,是不知孝之道矣。然頂刺血,非聖人之教;常誦佛書,豈儒者之事哉?救其兄之溺,恤其女之貧,皆不足以為異。伏願下之太學,俾長貳博士考以道義,別白是非,澄去冒濫。」從之。 丁未,月犯天街。 ◇ 二月庚午朔,禁然頂、煉臂、刺血、斷指者。 辛未,新知杭州張商英入對。上語及蔡京亂紀綱事,商英曰:「京自來專恣,無所忌憚。批狀便是條貫,入狀請寶便是聖旨,安得不亂?」商英言:「祖宗以來,擢用台諫官,或出自宸衷,或采於久次,或下禁從,各舉所知,號為不次用人。然自州縣選人召對者,不過三四人而已,曾未見近歲多士拔擢之驟也。由庠序不數月作六察,由六察不數月作殿中侍御史,又不數月作侍御史,作中丞,作諫議,作給舍,作執政。問之以政事,則不知也;問之以古今,則不知也;問之以邊防,則不知也;問之以錢谷,則不知也,安得有限之名器,而待無窮之進取哉?」 辛巳,太白犯歲。 己醜,張商英為中書侍郎。 辛卯,月犯鬥。 ◇ 三月,陳正匯者,瓘子也。先是,瓘居明州,遣正匯以事如錢塘。正匯素聞其父言蔡京奸邪,將不利於社稷,且聞京嘗有傾搖東宮意。及是,又聞蔡宗盛稱京後當獲福非常,亟詣杭州,告謀反有端。事連陳師錫。時蔡薿帥杭,遂執正匯送京師,下詔獄。瓘自明州赴逮。吏脅瓘使承教正匯妄訴,瓘語吏曰:「正匯安能知京反謀?瓘實知之。願得筆劄,悉以聞。」吏恐懼不敢與。正匯坐所告失實竄海島,瓘安置通州,師錫亦貶郴州,崇但勒停雲。 甲寅,月犯亢。 ◇ 四月,太白犯井鉞。 庚辰,太白犯井。 辛巳,入井。 ◇ 五月甲辰,熒惑犯歲。秘書監何志同奏:「慶曆間,嘗命儒臣集四庫秘藏敘次為籍,名之曰《崇文總目》。其書之總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。今一館所藏,善否相揉,號為全本者,不過二萬餘卷,而脫簡斷編,亡散闕逸之數亦如之。宜及今有所搜采,視慶曆舊錄及《總目》之外別有異書,並許借傳。」從之。詔改立詞學兼茂科。 乙卯,彗出奎、婁間。 甲子,詔:「蔡京權重位高,人屢告變,全不引避,公議不容。言章屢上,難以屈法。制曰:宜褫師臣之秩,俾參宮保之官。」京西轉運使張杲言:「蔡州諸縣有瑞麥,一莖兩岐至七八岐者凡十畝。」具圖十二本以聞。 ◇ 六月戊辰朔,通議大夫、申國公章惇追複特進。熒惑犯月星。 乙亥,月犯進賢。 癸未,歲犯天陰。 庚寅,太史局言彗星全消。 ◇ 秋七月戊申,月犯鬥。 戊午,月犯歲。 辛酉,滎惑入井。 ◇ 八月甲戌,月犯天江。 ◇ 閏八月丙午,填犯泣。 丙辰,熒惑犯鬼,又犯積屍氣。 ◇ 九月丙寅朔,日有食之。張商英表上袁州瑞禾圖。 ◇ 冬十月戊戌,太白晝見。 戊午,太白犯氐。 ◇ 十一月丁卯,祀昊天上帝於圓壇,以太祖配。大赦天下,改明年元曰政和。 戊寅,右僕射張商英表:「願編集熙甯、元豐政事,號曰《皇宋政典》。若陛下增光潤色之事,率以類貫其篇。所定篇目凡十七,曰原廟、官制、新省差除、三舍、導洛、斷例、回河、保甲、將兵、免役、青苗、吏祿、守具、禮樂、營造、糴便、茶馬。」是日,詔通州安置人陳瓘與自便。月犯五諸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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