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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哲宗紹聖二年


  乙亥紹聖二年

  春正月丙午,楊畏為寶文閣待制、知成德軍。畏既叛呂大防附章惇,及李清臣、安燾與惇異議,複陰附安、李,而惇亦徐覺其險詐,乃命畏出守。黃履言:「朝廷以趙彥若等修纂先帝實錄厚加誣毀,皆已竄逐,惟監修官呂大防獨得倖免。」詔呂大防特追奪兩官,趙彥若、范祖禹、陸佃、曾肇、林希並追奪一官,黃庭堅特追一官。詔國子監大學、武、律學並依元豐七年終以前見行條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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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月丁卯朔,日有食之,雲陰不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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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月丁酉,林希權禮部尚書。常安民言:「希,章惇之黨,為惇謀客。」由是惇與其黨日毀短安民於上前,謂安民力主元佑,意欲為范祖禹等營解。邢恕為寶文閣待制、知青州。夏四月,恕入對,涕泣曰:「臣不謂今日複得見陛下!」以至淚濺禦袍。上不樂,遂令赴青州。

  先是,恕請覲,韓忠彥曰:「所言必有以惑聖聽。」上曰:「恕自謂有定策功。」曾布曰:「恕嘗謂元祐執政言:『恕雙手分付與個太平天下,卻逐恕在外』。聞者皆笑之。」上亦笑。布又曰:「此人學識以至盡心公家誠不可得,但多犯分。如欲調一確與司馬光,令新舊人協心同力,此豈可得?」上亦笑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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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甲申,詔應呂大防等永不得引用期數及赦恩敘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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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,範純仁在陳州,齋戒上奏曰:「竊見呂大防等竄謫江湖,已更年祀,未蒙恩旨,久困拘囚。仰惟陛下每頒赦令,斬絞重囚,髡黥徒隸,咸蒙赦宥;股肱近臣,簪履舊物,肯忘軫側,常俾流離?在漢有黨錮之冤,于唐有牛李之黨,後皆淪胥善類,貽患朝廷,數十年間,未能消弭。」

  癸卯,上批:「範純仁立異邀名,沮抑朝廷已行之命,可落觀文殿大學士、知隨州。」上始亦有意從純仁所奏,章惇力主前議,且謂純仁同罪未錄,遂並責之。

  辛亥,大享於明堂。

  壬戌,詔:「監察禦史常安民立心兇險,處性頗邪,薦致人言,奸狀甚著。異之要路,誠非所宜。可罷監察禦史,送吏部與降監當差遣。」初,安民言:「蔡京奸足以惑眾,辨足以飾非,巧足以移奪人主之視聽,力足以顛倒天下之是非。內結中官,外連台諫。今在朝之臣,京黨過半。陛下若不早覺悟逐去之,他日援引群奸,佈滿中外,變移是非,陰奪人主之權。羽翼已成,就欲去之,嗟無及矣!」又為上言:「今大臣為紹述之說者,其實皆借此名以報復私怨,一時朋附之流從而和之,遂至已甚。張商英在元祐時上呂公著詩求進,其言諛佞無恥,士大夫皆傳笑之。及近為諫官,則上疏論司馬光、呂公著,乞斫棺鞭屍。陛下察此輩之言,果出於公論乎?朝廷凡事不用元祐例,至王珪家蔭孫五人,皆珪身後所生,乃引元祐例許奏薦。近日講複官制,職事官不帶職,寄祿官不帶左右,至於權尚書、侍郎,獨以林希、李琮之故不復改易。如此等事,謂之公心,可乎?故凡勸陛下紹述先帝者,皆欲托先帝以行奸謀,謂他事難以惑陛下,若聞先帝,則易為感動,故欲快恩讎,陷良善者,須假此以移陛下之意,不可不察。宣仁聖烈皇后甚得人心,前日陛下駕幸秦、楚國夫人第澆奠,及輟朝,並命敕葬諸費從官給,人人無不歡呼。今權臣恣橫,朋黨滿朝,言官未嘗一言及之,惟知論元祐舊事,力攻已去臣僚。臣荷陛下獎拔,不敢負恩,摧枯拉朽之事,臣實恥為之。舉朝嫉臣,誣陷非一。臣賦性愚直,恐終不能勝朋黨之論,願乞外任以避之。」上開慰而已。上初命與安民知軍,惇乃進擬送吏部降監當。明年,董敦逸論瑤華事,上怒,欲貶之,謂執政曰:「依常安民例與知軍。」惇救之,乃知上亦初不曾知安民降監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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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冬十月,右丞鄭雍為資政殿學士、知陳州。章惇之貶斥元祐舊臣,皆以白帖子行遣。上疑惇,惇甚恐。雍私語惇曰:「用白帖子有王安石故事。」惇大喜,取其案牘白上,惇遂安。

  議者謂雍欲以此結惇也,然雍竟罷絀。

  甲戌,守吏部尚書許將為尚書左丞,翰林學士蔡卞守尚書右丞。

  丙子,戶部尚書蔡京為翰林學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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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乙未,門下侍郎安燾為觀文殿學士、知河南府。燾舊與章惇相好,及同省執政,惇憚且惡之,所以排陷燾者無不至。

  戊戌,監察禦史陳次升為殿中侍御史。蘇州自夏迄秋地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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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乙丑,詔禦史台六察案複置監察禦史三員分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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