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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神宗元豐四年


  辛酉元豐四年

  春正月,中書禮房請令進士于本經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大義、論策之外加律義一道,省試二道;武舉止試孫、吳大義及策。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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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月甲辰,翰林學士、承議郎張璪為參知政事。先是,王珪嘗三薦璪不用,珪曰:「璪果賢,陛下未嘗用。以為不賢,讒也。臣恐士弗得進矣。臣為宰相,三薦賢三不用,臣失職請罷。」上喜曰:「宰相當如是,朕姑試卿。卿德不回,朕複何慮?」夏五月戊申,詔河東、河北路轉運司尋訪程嬰、公孫杵臼墳廟所在,以承議郎吳處厚言二人保全趙孤乞加封爵故也。詔嬰封成信侯,杵臼封忠智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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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甲子,有上書乞審擇守令者。上謂輔臣曰:「天下守令之眾至千餘人,其才性難以遍知。惟立法於此,使象之於彼。從之則為是,背之則為非。以此進退,方有准的,所謂朝廷有政也。如漢黃霸妄為條教,以幹名譽,在所當治,而反增秩賜金。夫家自為政,人自為俗,先王之所必誅。變風變雅,詩人所刺。朝廷惟一好惡,定國是,守令雖眾,沙汰數年,自當得人也。」

  戊辰,詔:「聞河北飛蝗極盛,漸已南來。速令開封府界提舉司、京東南西路轉運司遣官督捕。」

  己卯,洪州言知州、觀文殿學士王韶卒。韶為人粗獷,用兵頗有方略,然熙河所奏多欺誕,軍以首級為功。韶交親皆楚人,多依韶以求仕。韶分屬諸將,諸將畜降羌老弱,或殺與其首以應命。既病疽發,皆洞見五藏,亦其報也。

  壬午,詔陝西緣邊諸路累報夏國大集兵,須至廣為之備,以種諤為鄜延路經略安撫副使,應本司事,與經略安撫使沈括從長處置。諤入對,大言曰:「夏國無人,秉常孺子,臣往提其臂而來耳。」上壯之,乃決意西征,命諤副括。上初議西討,知樞密院孫固曰:「舉兵易,解禍難。」前後論之甚切。上意既決,固曰:「然則熟為陛下任此者?」上曰:「吾以屬李憲。」固曰:「伐國大事,而使宦者為之,士大夫誰肯為用?」上不悅。他日又對曰:「今五路並進而無大帥,就使成功,兵必為亂。」上諭以其無人。同知樞密院呂公著進曰:「既無其人,不若且已。」固曰:「公著言是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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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秋七月丁亥,權發遣群牧判官郭茂恂言:「准詔以陝西博買蕃部馬並糧草,欲專以茶博買馬,以彩帛博買糧穀。及以茶馬並為一司,令臣具經久利害。臣竊聞昔時亦是用茶折馬價,雖兼用金帛等,亦從其便。近歲始專用銀絹及錢鈔等。況賣茶買馬,事實相須,令提舉買馬官通管茶場,實為職務相濟。」從之。詔斬四方館使韓存寶於瀘州。先是,存寶經制瀘州夷賊無功,時方大舉伐夏,故誅存寶以令諸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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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庚申,史館修撰曾鞏兼同判大常寺,詔鞏專典史事,更不預修兩朝史。上曰:「修史最為難事,如魯史,亦止備錄國事,待孔子然後筆削。司馬遷才足以周物,猶止記君臣善惡之跡為實錄而已。」王珪曰:「近修《唐書》,褒貶亦甚無法。」上曰:「唐太宗治僭亂以一天下,如房、魏之徒,宋祁、歐陽輩尚不能窺其淺深及所以成就功業之實。為史官者才不足以過其一代之人,不若實錄事蹟。以待賢人去取褒貶爾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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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丙申,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:九月乙酉收復蘭州。李憲又言:乞建蘭州為帥府,以鎮洮為列郡。並從之。

  己亥,宰臣王珪上《國朝會要》二百卷。仁宗時修會要,自建隆至慶曆四年一百五十卷。熙甯初,珪請續之,凡十二年乃成。止熙寧十年,通舊增損,成三百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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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冬十月,種諤破米脂寨援軍。捷書至,群臣稱賀。

  辛巳,史館修撰曾鞏言:「臣修定五朝國史要,見宋興以來名臣良士,或嘗有名位,或素在丘園,嘉言善行,曆官行事,軍國勳勞,或貢獻封章,著撰文字,本家碑誌、行狀、紀述,或他人為作傳記之類,今所修國史,須當收采載述。恐舊書訪尋之初有所未盡,乞京畿委開封知府及畿縣知縣,外委逐路監司、州縣長吏博加求訪,有子孫者延致詢問,所有事蹟或文字,盡因郡府納于史局,以備論次。或文字稍多,其家無力繕寫,即官為庸寫校正。其嘗任兩府、兩制、台諫之家,家至詢訪,各限一月發送史局。並中書編集累朝文字及樞密院機要文字、並累朝禦劄詔副本送本局,以備討論。」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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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癸未朔,日有食之。

  辛醜,環慶、涇原兵去靈州。初,高遵裕攻圍靈州,十有八日不能下,糧道且絕。賊決七級渠以灌我師,潰死者甚眾。先是,有詔:「輒班師者族。」城久不下,遵裕曰:「活兩路生靈得罪,死無所恨。」遂班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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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,先是,知樞密院孫固乞罷西師,即而既出無功,上諭固曰:「若用卿言,必不至此。」於是固又言:「兵法:期而後至者斬。始議五路入討會於靈州,李憲獨不赴,乃自開蘭會欲以弭責,要不可赦,乞誅之。」不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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