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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仁宗嘉祐二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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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酉嘉祐二年 春正月癸未,翰林學士歐陽修權知貢舉。先是,進士益相習為奇僻,鉤章棘句,浸失渾淳。修深疾之,遂痛加裁抑。時所推譽皆不在選,囂薄之士候修晨朝,群聚詆斥之,然文體自是亦少變。 呂中曰:唐之文體至韓愈而古,本朝之文至歐陽子而古,謂歐陽子今之韓愈,非溢美矣。然唐文三變,非唐之文變也,乃韓、柳自變於下也,故當時惟韓、柳之徒與之俱變,而天下之文體不為之變,以其變之之權不出於上也。我朝承五季之亂,蓋風俗文章屢變之下流,而人心學術一新之都會也。自我太祖、太宗留意文治,而真宗複戎厲詞臣之浮靡,仁宗複進好古篤行之士以矯文弊,是其斡旋天下之大勢,轉移風俗之要權,益自上始。則文體之變雖在於嘉祐之時,實萌於天聖之初矣。 ◇ 二月,太子太師致仕杜衍卒。自作遺疏,其略曰:「無以少安而忽邊防,無以既富而輕財用。宜早建儲嗣,以安人心。」 ◇ 三月丁亥,賜進士章衡等二百六十二人及第,一百二十六人同出身。是歲,進士與殿試者始皆不落。已醜,賜諸科三百八十九人及第。 庚子,陳州言護國節度使、同平章事狄青卒。諡武襄。青為人謹密寡言,其計事,必審中機會而後發。師行,先正部伍,明賞罰,與士同寒饑勞苦,雖敵猝犯之,無一士敢後先者。故其出常有功。喜推其功以與將佐。始與孫沔破賊,謀一出青。賊已平,經制餘事,悉以諉沔,退然如不用意者。沔始服其勇,既又服其為人,自以為莫及也。 ◇ 夏四月丙寅,雄州言北界、幽州地大震。司天監言:「據《崇天曆》,己亥年日當食正月朔。乞定戊戌年十二月為閏以避之。」詔不許。 ◇ 五月庚辰,並代鈐轄、管勾麟府軍府軍事郭恩與夏人戰於斷道塢,死之。 己亥,詔:「審官、三班院文武官舊皆自投文字乞磨勘轉官,有妨廉節。自今更不許自陳。其任西川、廣南官歲滿前五月,余路前兩月,令本院預舉行之。」 ◇ 秋七月辛卯,令翰林承旨孫抃、中丞張昪磨勘轉運使及提點刑獄課績,以歲滿所上功狀分殿最,為上、中、下三等,用唐考功四書之法以稽行實。 癸亥,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王彰、材識兼茂明于體用夏噩。彰所對不入等,噩入第四等。 ◇ 八月丁卯,置天下廣惠倉。初,樞密使韓琦請罷鬻諸路戶絕田募人承佃,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。既建倉,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。 戊辰,知諫院陳旭言:「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,請令中書、樞密院推勘,以正幹請之罪。」從之。仍榜禦史台、閣門。 冬十二月,王洙侍邇英閣,講《周禮》,至「三年大比,大考州裡,以贊鄉大夫廢興」,上曰:「古者選士如此,今率四五歲一下詔,故士有抑而不得進者。」 戊申,詔:「自今間歲貢舉,進士、諸科悉解舊額之半。進士增試時務策三條,諸科增試大義十條。又別置明經科。舊置說書舉,今罷之。每秋賦,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,州長貳複審察得失,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。已保任而後有缺行,則州縣皆坐罪。若省試而文紕繆,坐元考官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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