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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仁宗康定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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庚辰康定元年 春正月丙辰朔,日有食之。知諫院富弼請罷宴徹樂,雖遼使在館,亦宜就賜飲食而已。參知政事宋庠以為不可。弼曰:「萬一北遼行之,為朝廷羞。」後使遼還者雲遼罷宴,如弼言。上深悔之。元昊詐乞和,範雍信之,不為備。元昊攻保安軍,自土門路入。 壬申,聲言取金明寨。翌日奄至,李士彬父子俱被禽,遂乘勝抵延州城下。雍先以檄召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使至保安,與鄜延副都部署石元孫合軍趨土門。及是,雍複召平、元孫還軍救延州。至三川口遇賊,平與元孫皆被執。賊圍延州凡七日,會大雪,賊解去。 ◇ 二月己醜,入內副都知王守忠為陝西都鈐轄。知諫院富弼言:「有唐之衰,遂以內臣監軍,取敗非一。昨用夏守贇已失人望,願罷守忠勿遣。」不聽。 辛卯,天文官李自正上星變圖,且言月與太白俱犯昴,當有邊兵大起。上謂輔臣曰:「陰陽占候,中否參半。紂以甲子亡,武王以甲子興。王者當祇畏天道,尤要在人事應之何如爾。」知制誥韓琦自蜀歸,論西兵形勢甚悉,即命琦為陝西安撫使。 乙巳,詔京畿、京東西、淮南、陝西路括市戰馬。韓琦言陝西科擾頻仍,請免括此一路。從之。 丁酉,詔樞密院自今邊事並與宰相張士遜、章得象參議之。翰林學士丁度嘗建言:「二府分兵民之政,若措置乖異,則天下無適從,非國體也。請軍旅重務,二府得通議之。」知諫院富弼又言:「邊事系國安危,不當專委樞密院而宰相不與。乞如國初,令宰相兼樞密使。」上參取其言,而降是詔。士遜等以詔納上前曰:「恐樞密院謂臣等奪權。」弼曰:「此宰相避事爾,非是奪權也。」自范仲淹貶,禁中外越職言事。知諫院富弼因論日食,以謂「應天變莫若通下情,願降詔求直言,盡除越職之禁。」上嘉納之。 癸醜,降知延州範雍為吏部侍郎、知安州,坐失劉平、石元孫也。 ◇ 三月丙辰,詔兩府及執政舊臣俾條上陝西攻守之策。同知樞密院事陳執中言:「元昊乘天下久不用兵而竊發西垂,範雍納詭詐之說,失於戒嚴。劉平任輕躁之心,喪其所部。塞門至金明二百里,須列修三城,每城屯精卒千人,寇大至則保城壘,小至則自驅逐,別以諸司使為蘆關一路都巡檢,仍以兵二千人屬之,使馬三寨之援。」 丙子,大風晝暝,經刻乃複。是夜,有黑氣長數丈,見東南。 丁醜,申詔中外言缺政。先是改元,詔求直言,群下猶未有所獻故也。 戊寅,知樞密院王鬷、陳執中、同知樞密院事張觀並罷。天聖中,鬷嘗使河北,過真定,見曹瑋,瑋謂曰:「君異日當柄用,願留意邊防。」鬷曰:「何以教之?」瑋曰:「吾聞趙德明嘗使人榷易漢物不如意,欲殺之,元昊諫曰:『我戎人,本從事鞍馬間,而與漢榷易不急之物已非策,又從而斬之,失眾心,不可。』德明為貰不殺。吾使人覘元昊,狀貌異常,它日必為邊患。」鬷時莫究所謂,比再入樞密院,元昊果叛。帝數問邊計,不能對。及劉平、石元孫等敗,議刺鄉兵久不決,於是三人同日罷。三司使刑部尚書晏殊、禮部尚書知河南府宋綬並知樞密院事,保安節度使王貽永同知樞密院事。吏部員外郎、知越州范仲淹複天章閣待制、知永興軍,始用韓琦之言也。 庚辰,詔參知政事同議邊事。 ◇ 夏四月庚子,重修祖宗玉牒成。既而修玉牒所言:「請自今歲一貼修,十歲一編錄,仍以其副留中。」奏可。詔河北轉運使姚仲孫、安撫使高志甯密下諸州軍添補強壯。初,知制誥王拱辰使契丹還,言契丹不畏官軍而畏土丁,故降是詔。出左藏、內藏庫緡錢各十萬下陝西給軍須。范仲淹未至永興,癸醜,改為陝西都轉運使。 ◇ 五月丁巳,複知楚州孫沔為監察禦史,尋詔為右正言。先是,揀下都輦官為禁軍,輦官千余人遮宰相樞密使喧訴,張士遜方朝,馬驚墮地。 己未,禦史中丞柳植等奏其事,請付有司治。時軍興,機務填委,士遜位首相無所補,諫官以為言。士遜不自安,上章請老。 壬戌,優拜太傅致仕。本朝以宰相得謝者,自士遜始。判天雄軍呂夷簡行右僕射兼門下侍郎、平章事。 甲子,元昊陷塞門寨,執寨主內殿承制高延德,監押左侍禁王繼元死之。 甲戌,陝西都轉運使范仲淹言:「今緣邊城寨有五七分之備,而關中之備無二三分。若昊賊深入,乘關中之虛,或東阻潼關,隔兩川貢賦,則朝廷不得高枕矣。莫若且嚴邊城,使持久可守;實關內,使無虛可乘。若寇至,使邊城清野,不與大戰,關中稍實,豈敢深入?使弓馬之勁無所施,牛羊之貨無所售,二三年間,彼自困弱。待其眾心離叛,自有間隙,則行天討,此朝廷之上策也。」徙夏竦為陝西都部署兼經略安撫使、緣邊招討使、知永興軍。 己卯,以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、陝西轉運使范仲淹並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。初,仲淹與呂夷簡有隙,帝諭仲淹,使釋前憾。仲淹頓首曰:「臣向所論蓋國事,于夷簡何憾也?」 呂中曰:夷簡之罪,莫大於因私憾而預瑤華之議,因北事而忌富弼之能。夷簡之功,莫大于釋仲淹之宿怨,容孫沔之直言。君子論人功罪,不相掩可也。 以太常博士林瑀、殿中丞王洙並為天章閣侍講。景祐末,災異數起,上憂之,深自貶損。瑀言災異皆有常數,不足憂。又依《周易》推演五行陰陽之變,為書上之,大抵皆諛諂之詞緣飾以陰陽。上大好之,於是天章閣侍講缺,端明殿學士李淑等薦洙,而內批用瑀。執政皆怒瑀,呂夷簡欲探上意堅否,乃曰:「瑀上所用,洙臣下所薦爾,不若並進二人,唯上所擇。」乃以洙、瑀名進。上問洙何如,夷簡言:「洙博學明經。」上曰:「吾已用瑀矣,若何?」夷簡請並用二人,上許之。既而右正言梁適劾瑀於內降除官,請治具罪。上令以適章示之,卒不罪瑀。 壬午,斬輦官曹榮、陳吉於市,以倡率其徒遮宰相喧訴者也。從者配牢城。卒揀輦官為禁軍,如初詔。 ◇ 六月,鄜延副都部署任福為環慶副都部署兼知慶州。 辛亥,複權武成軍節度判官歐陽修為館閣校勘。始,范仲淹副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,辟修掌書記。修以親為辭,且曰:「今世所謂四六者,非修所好。兼此末事,有不待修而能者。」又曰:「古人所與成事者,必有國士共之。非惟在上者以知人為難,士雖貧賤,以身許人,固亦未易。欲其盡死,必深相知,知之不盡,士不為用。今奇怪豪傑之士往往已蒙收擇,顧用之如何爾。然尚患山林草莽有挺特知義慷慨之士未盡出門下也,宜少思焉。」翰林學士丁度言:「中國抗夷狄可以智勝,不可以戰鬥。蓋地形、武技與中國異也。羌戎上下山阪、出入溪澗,中國之馬不如也。隘險傾側,且馳且射,中國之技不如也。風雨罷勞,饑渴不困,中國之人不如也。為今之計,莫若謹亭障,遠斥候,控扼要害,為制勝之全策。」因條上其策,名曰《備邊要覽》。 ◇ 秋七月癸亥,鄜延鈐轄張亢上疏言:「諸路部署、鈐轄、都監多至十四五員,少亦不減十員,權均勢敵,不相統制。凡有議論,互執不同。請別創使名,其已系路分部署、鈐轄、都監者,並屬新置使處分,所貴出於一。」又請「逐路以馬步軍八千以上至萬人,擇才位兼高者為統領,其下分為三將,賊小入則一將出,大入則大將出,量賊數多少,又使鄰路出兵而應援之,此所謂常山蛇勢也。又諸路騎兵不能馳險要,計其芻粟,一馬之費,可養步軍五人。馬高不及四尺三寸者,宜悉還坊監,止留十之二,以步人代之。」其後多施用者。 ◇ 八月戊申,權知開封府杜衍同知樞密院事。 庚戌,陝西經略安撫副使范仲淹兼知延州。先是,詔分邊兵,部署領萬人,鈐轄領五千人,都監三千人,有寇則官卑者先出。仲淹曰:「不量賊眾寡而出,。以官為先後,取敗之道也。」為分州兵為六將,將三千人,分部教之,量賊眾寡,使更出禦賊,賊不敢犯。既而諸路皆取法焉。賊相戒曰:「無以延州為意,今小範老子腹中自有數萬兵甲,不比大範老子可欺也。」大范,蓋指雍雲。都監周美言於范仲淹曰:「賊新得志,其勢必複來。金明當邊沖,我之蔽也。今不亟完,將遂失之。」仲淹因屬美複城如故。數日,賊果來,其眾數萬薄金明,陣於延州城北三十裡。美領眾二千力戰,會暮援兵不至,乃徙軍山北,多設疑兵。賊望見,以為救至。即引去。 ◇ 九月戊午,參知政事李若穀罷為提舉會靈觀事。宮觀置提舉自若穀始。知樞密院事宋綬為兵部尚書,起複翰林學士晁白不愨並參知政事,起居舍人鄭戩為同知樞密院事,己未,右正言、知制誥葉清臣權三司使事。中書進擬三司使,清臣不在選。帝曰:「葉清臣才可用。」遂以命之。清臣始奏編前後詔敕,使吏不能欺。簿帳之叢冗者一切刪去。內東、禦門廚皆內侍領之,凡所呼索,有司不敢問,乃為合同以檢其出入。 丙寅,西賊寇三川寨,鎮戎軍西路都巡檢楊保吉死之。並陷乾溝、乾河、趙福三堡。 戊辰,知樞密院事晏殊為檢校太傅,充樞密使,同知樞密院事王貽永、刑部侍郎杜衍、右諫議大夫鄭戩並為樞密副使。 庚午,大理寺丞、簽書定國節度判官事種世衡為內殿承制、知延州青澗城。世衡,放兄子,幼從放學,任氣有材略。 壬申,環慶副都部署任福等攻西賊白豹城,克之。合奉宸五庫為一庫,在延福宮內。舊名宣聖殿五庫。 ◇ 冬十月戊子,詔自今內降指揮與臣僚遷官及差遣者,並令中書、樞密院具條執奏以聞。上性寬仁,宗戚近幸有求內降者,或不能違故也。 癸巳,命館閣校勘刁約、歐陽修同修禮書。 ◇ 十一月丙辰,內出禦撰《洪範政鑒》、《審樂要記》、《風角集占》以示輔臣,仍以《風角集占》賜陝西諸路部署司。 壬戌,有大星流西南,聲如雷者三。 丁卯,鄜延路部署指揮使、右班殿直狄青為右侍禁、閣門祗候、涇州都監。青每臨敵,披髮面銅具出入賊中,皆披靡,無敢當者。尹洙為經略判官,青以指使見洙,與談兵,善之,薦于副使韓琦、范仲淹曰:「此良將才也。」三人一見奇之,待遇甚厚。仲淹以《左氏春秋》授之曰:「將不知古今,匹夫勇爾。」青折節讀書,悉通秦漢以來將帥兵術,由是益知名。 ◇ 十二月,出內藏庫銀一百萬下三司助邊費。詔天下諸縣,凡掘飛蝗遺孑一升者,官給以米豆三升。 乙未,徙知隨州王德用知曹州。德用道過許州,梅詢謂德用曰:「道輔害公者,今死矣。」德用曰:「孔中丞以其職言,豈害德用耶?朝廷亡一忠臣,可惜也!」上以手詔問師期,夏竦等乃畫攻、守二策,遣副使韓琦、判官尹洙馳驛至京師,求決於上。 乙巳,詔鄜延、涇原兩路取正月上旬同進兵入討西賊,上與兩府大臣共議用攻策也。樞密副使杜衍獨以為僥倖出師非萬全計,爭論久之,不聽,遂求罷,亦不聽。始,晁宗愨即軍中問攻守策,眾欲大舉,經略判官田京曰:「虜蓄謀久矣,未易亟破也。今欲驅不習之師深入虜地,與賊銳鋒爭一旦之勝,此兵家所忌,師出必敗。」或曰:「宜與講和。」京又曰:「賊兵未嘗挫,安肯和也?」館閣校勘歐陽修上書曰:「自元昊叛逆,三十萬之兵食於西者二歲矣,又有十四五萬之鄉兵不耕而自食其民。自古未有四十五萬之兵連年仰食而國力不困者也。夫兵,攻守而已,然皆以財用為強弱也。臣以為通漕運、盡地利、權商賈三術並施,財用足而西人紓,國力完而兵可久。以守以攻,惟上所使。」 戊申,通判河中府皮仲容知商州兼提點采銅鑄鐵錢事。仲容嘗建議鑄大錢一當十,謂可權行以助邊費,故有是命。三司使葉清臣言新茶法未適中,請擇明習財利之臣別行課校。上以號令數更,民聽眩惑,乃詔即三司裁定,務優販者。然亦卒無所變也。初,明道二年,複用天禧舊制,聽商人入錢粟京師及淮、浙、江南、荊湖州軍易鹽。及景祐二年,三司言諸路博易無利,乃罷之,而入錢京師如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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