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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仁宗寶元元年


  戊寅寶元元年

  春正月,直史館、同知禮院宋祁上疏曰:「臣伏見頃歲以來,災眚數見,若乃群星流散,則民人蕩析之象也。月行黃道,地震州邑,邊戎窺間,臣下擅恣,後妃將盛,年穀且饑之兆也。去年火焚興國寺浮屠,延燔藝祖神禦殿,已而盜壞宗廟釦器者再,則神不昭格之意也。陛下試一念之,假有蕩析,以何策固安?假有饑空。以何理振救?脫致窺間,可任之將為誰?儻令擅恣,可防之奸有幾?」

  丙午,以災異屢見,下詔求直言。

  庚戌,命翰林學士丁度等權知禮部貢舉。

  乙卯,大理評事蘇舜欽詣匭通疏曰:「臣聞河東地大震裂,既而孟春之初,雷電暴作。臣切見綱紀隳敗,政化缺失,其事甚眾,不可概舉,謹條大者二事以聞。一曰正心。夫治國如治家,治家者先修己,修已者先正心。心正則神明集而萬務理。今民間傳陛下比年稍邇俳優賤人,燕樂逾節,賜予過度。燕樂逾侈則蕩,賜予過度則侈。蕩則政事不親,侈則用度不足。今陛下春秋鼎盛,實宵衣旰食求治之秋,而乃隔日禦殿,此政事不親也。又府庫匱竭,民鮮蓋藏。誅斂科率,殆無虛日,此用度不足也。二曰擇賢。夫明主勞於求賢而逸于任使,然盈庭之士不須盡擇,在擇一二輔臣及禦史、講官而已。昨王隨自吏部侍郎平章事,超越十資,複為上相,而隨虛庸邪諂,非輔相之器。降麻之後,物論沸騰,故疾纏其身,災仍于國。陛下左右尚如此,天下官吏可知也。又張觀為禦史中丞,高若訥為司諫,二人者皆溫和軟懦,無剛鯁敢言之氣,斯皆執政引拔建置,欲其緘嘿不敢舉揚其私,時有所言,則必暗相關說,旁人窺之,甚可笑也。」直史館蘇紳上疏曰:「星之麗天,猶萬國之附王者。下之畔上,故星亦畔天。天者陽之氣,地者陰之體,其有越陰之分,侵陽之政,則應以變。動雷者天之號令,所以開發萌芽,辟除陰害。萬物須雷而解,須雨而潤。惟人君崇寬大,順春令則應節,否則動於冬。今方春而雷發聲,天其或者欲陛下出號令以震動天下宜及於早,而矯臣下舒緩之咎,凡朝廷事,無巨細,無內外,取其先急者,悉關聖慮而振肅之,不可緩也。夫星變既有下畔上之象,地震又有陰侵陽之證者,天意若曰:夷狄將有畔上之釁。恐陛下未悟也,又以震雷警之,欲陛下先事為備,則患禍消而福祥至矣。」葉清臣上疏曰:「臣聞王者之所以橫制六合,撫有萬民者,在握刑賞之權,不授人以柄而已。今則不然,爵賞刑罰,陛下所有也,比及於人,則天下之人族談囂然,不曰自陛下出,而曰由宰相得,非臣陰之盛而易天地之序者乎?」校書郎張方平陳七事,一曰密機事,二曰用威斷,三曰廣言路,四曰重圖任,五曰正有司,六曰信命令,七曰示戒懼。禦史中丞張觀上四事,一曰知人,二曰嚴禁,三曰尚質,四曰節用。

  ◇

  二月,詔自今後日御前殿視事,用蘇舜欽之言也。

  甲戌,賜鄆州學田五頃。右司諫韓琦上疏言:「宰臣王隨登庸以來,眾望不協,差除任性,褊躁傷體。自宿疹之作,幾涉周星,安臥私家,備禮求退,貪祿竊位之計亦已窮矣。次則陳堯佐男述古監左藏庫,官不成資,未經三司保奏,而引界滿酬獎之條,擢任三門白波發運使。參知政事韓億初乞男綜不以資敘,回授兄綱,將朝廷要職從便退換,如己家之物,紊亂綱紀,舉朝非笑。又石中立本以藝文進,居近署,但滑稽談笑之譽為人所稱。處於翰墨之司固當其職,若參決大政,則誠非所長,乞從罷黜,以慰具瞻之望。」

  ◇

  三月戊戌朔,門下侍郎、平章事王隨罷為彰信節度使,戶部侍郎、平章事陳堯佐罷為淮康節度使、判鄭州,戶部侍郎、參知政事韓億罷歸本班,禮部侍郎、參知政事石中立罷為資政殿學士。初,呂夷簡罷,密薦隨與堯佐二人為相,其意引援非才,居己下者用之,度它日上意見思而複相己。及隨與堯佐、億、中立等議政,數忿爭於中書,隨尋屬疾在告,而堯佐複年高,事多不舉。時有「中書番為養病坊」之語。琦論隨等凡十上,堯佐亦先自授漢故事求策免,於是四人者俱罷。判河南府張士遜為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、平章事,戶部侍郎、同知樞密院事章得象以本官平章事,知樞密院事盛度加甯武節度使、檢校太傅,同知樞密院王鬷、工部侍郎李若谷並為參知政事,權三司使王博文,知永興軍陳執中同知樞密院事。初,韓琦數言執政非才,上未即聽,琦又言曰:「豈陛下擇輔弼未得其人故耶?若杜衍、孔道輔、胥偃、宋郊、范仲淹,眾以為忠正之臣,可備進擢。不然,嘗所用者王曾、呂夷簡、蔡齊、宋綬亦人所屬望,何不圖任也?」上雖聽琦罷王隨等,更命士遜及得象為相,士遜猶以東宮舊恩。或言又夷簡密薦之。得象入謝,上謂曰:「往者太后臨朝,群臣邪正。朕皆嘿識,惟卿清忠無所附,且未嘗有幹請。今日用卿,由此也。」知制誥宋郊為翰林學士。上初欲用郊為同知樞密院事,中書言:故事無知制誥除執政者。乃先召入翰林學士。李淑害其寵,欲以奇中之,言於上曰:「宋,受命之號也;郊,交也。合姓名言之為不詳。」它日以諭郊,因改名庠。

  甲寅,禦崇政殿,試禮部奏名進士。

  庚辰,賜進士呂溱等二百人及第,一百十人同出身,特奏名一百六十五人,同諸科出身及為諸州長史。

  辛酉,賜諸科四百十四人及第並出身,其特奏名被恩賜者又九百八十四人。瓊林宴初賜《大學》篇。範鎮禮部奏名為第一。故事,禮部第一人賜第,未有第二甲者,雖近下猶升之,吳育、歐陽修殿庭唱第過三人,亦抗聲自陳,鎮獨默然。至第七十九人,乃出拜,退就列,無一言,眾以是賢之。禮部第一人在第二甲自鎮始。初,薛奎知益州還朝,與鎮俱。或問奎入蜀所得,奎曰:「得一偉人,當以文學名世也。」

  ◇

  夏四月,給事中、權禦史中丞張觀同知樞密院事。賜河南府嵩陽書院田十頃。

  乙未,詔自今試舉人,非國子監見行經書,毋得出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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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己卯,建州言:自正月雨至四月,溪水大漲,入州城,壞民廬舍。帝留意農事,每以水旱為憂。

  甲申,詔天下州郡每旬上雨雪狀,著為令。

  戊子,權知司天少監楊惟德等言:「來歲己卯閏十二月則庚辰歲正月朔,日當食。請移閏於庚辰歲。」上曰:「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,其可曲避乎?」不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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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秋七月,賜襄州學田五頃。右司諫韓琦言:「前奉詔詳定鐘律,嘗覽《景祐廣樂記》,睹李照所造樂不合古法,朝廷因而施用,識者久以為非。今將親祀南郊,不可重以違古之樂,上薦天地宗廟。」詔宋綬、晏殊同兩制詳定以聞。綬等言:「李照新樂比舊樂下三律,眾論以為無所考據,願如琦請,郊廟複用和峴所定舊樂。」乃詔太常舊樂悉仍舊制,李照所造,勿複施用。

  壬戌,禦崇政殿,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著作佐郎田況、大理評事張方平、茂才異等邵亢。況所對入第四等,方平四等次。亢與宰相張士遜連姻,報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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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,複置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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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冬十月,詔戒百官朋黨。初,呂夷簡逐范仲淹等,士大夫為仲淹言者不已,於是內降劄子曰:「向貶范仲淹,蓋以密請建立皇太弟,非但詆毀大臣。今中外臣寮屢有稱薦范仲淹者,事涉朋黨,宜戒諭之。」故複下此詔。參知政事李若穀建言:「近歲風俗薄惡,率以朋黨汙善良。蓋君子小人各有類,今一以朋黨目之,恐正臣無以自立。」帝然其言。鹽鐵副使、工部郎中司馬池歲滿當遷,中書進名,上曰:「是固辭諫官者。」遂命為天章閣待制、知河中府。

  甲戌,趙元昊築壇受冊,僭號大夏始文英武興法建禮仁孝皇帝,改大慶二年為天授禮法延祚元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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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庚戌,祀天地於圜丘,大赦,改元。

  戊午,鄆州言資政殿大學士,左僕射王曾卒。曾入朝,進止有常處,平居寡言,自奉廉約,人莫敢於以私。執政十年,其所進退士人,莫有知者。范仲淹嘗以問曾,曾曰:「夫執政者恩欲歸己,怨使誰當?」皇祐中,上為篆其墓碑曰「旌賢之碑。」大臣碑得賜篆自曾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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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甲子,京師地震。

  丙寅,鄜延路都鈐轄司言趙元昊反。

  癸酉,命夏竦為奉甯節度使、知永興軍,範雍為振武節度使、知延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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