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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真宗咸平三年


  庚子咸平三年

  春正月己卯朔,王均僭號大蜀,改元化順,入陷漢州。

  呂中曰:李順之党方息而劉旴興,劉旴之徒方平而王均起,何蜀人之好亂也。蓋其民勇悍,而又狃於僭偽之久,故易誘以亂耳。然安李順之党者,張忠定也;平劉旴之亂者,亦張忠定也。代以牛冕則王均反,牧守其可非人乎?張詠使蜀者再,真宗曰:「得卿治蜀,無西顧憂。」趙抃使蜀者三,神宗曰:「聞卿入蜀,一琴一鶴自隨。」為政簡易,亦若是耶。此為蜀擇詠,非為詠擇蜀也;為蜀擇抃,非為抃擇蜀也。

  先是,範廷召分兵擊敵,求援于高陽關都部署康保裔,保裔即赴之,廷召潛師以遁。敵騎圍之數重,保裔決戰凡數十合,兵盡矢窮,救兵不至,保裔沒焉。敵遂自德、棣濟河,掠淄、齊而去。傅潛、張昭允並削奪官爵,潛流房州,昭允通州,仍籍沒其家貲。先是,上駐大名,聞驍將楊延朗、楊嗣、石普輩屢請益兵,潛不之與,有戰勝者,潛又抑之,繇是大怒,令潛等詣行在,至則下獄,命錢若水、魏庠、馮拯案鞫之,罪當斬。詔特貸其死,公議無不憤惋。範廷召等引兵追契丹。

  丁亥,至莫州,大破之,餘眾遁逃出境。遣使奏捷,群臣稱賀。上作《喜捷》詩題行宮壁。王均攻綿州,不克,直趨劍門,知劍州李士衡與劍門都監裴臻逆擊,敗之。均眾乏食,還成都。

  甲午,車駕發大名府。上始聞王均反,即以雷有終知益州,李惠、石普、李守倫並為川峽兩路捉賊招安使,帥步騎八千往討之。

  庚子,車駕至自大名府。李沆為東京留守,不戮一人而輦下清肅。

  乙巳,王均複入成都。

  ◇

  二月,翰林學士王旦等三人權知貢舉。樞密使王顯罷為山南東道節度使,翰林學士王旦為給事中、同知樞密院事。諸軍校以次遷補,多自陳其勞績者。呼延贊獨進曰:「自念無以報國,不敢更望升擢。」眾頗嘉其知分。贊初為鐵騎都指揮使,從太宗平太原。時方決策征,左右因言:「自此取幽州,猶熱鏊翻餅耳。」贊獨曰:「此餅難翻,言者不足信也。」太宗不從,卒無功而還。君子謂贊粗暴尚能識此,武臣中不可謂無其人也。

  丙子,曲宴近臣于後苑。

  ◇

  三月戊寅朔,日有食之。上在大名,詔調丁夫十五萬修黃、汴河。監察禦史王濟以為勞民,請徐圖之,乃命濟馳往經度。還奏,省其十之七。宰相張齊賢以河決為憂,因對,並召濟入見。齊賢請令濟署狀保河不決,濟曰:「河決亦陰陽災沴所至。宰相若能和陰陽,弭災沴,為國家致太平,河之不決,臣亦可保。」齊賢曰:「若是,則今非太平耶?」濟曰:「北有契丹,西有繼遷,兩河關右,歲被侵擾。以陛下神武英略,苟用得其人,可以馴致。今則未也。」上動容,獨留濟,問以邊事。濟退而著備邊策十三條以獻,於是選官判大理寺。上曰:「且擇當官不回者。王濟近數言事,似有特操,可試之。」以濟權判大理寺。

  呂源曰:王濟以鎮州通判召還,自結太宗之知,許不時請對,繼判登聞院。真宗即位,多上疏言事,命同舊相張齊賢刪定編敕,與齊賢爭辯,詞氣甚厲,至目齊賢為腐儒,不知適時之要。齊賢再相,會選官判大理寺,而濟預選。未幾,以議刑失實停官。方濟撥擢,而齊賢雖有宿憾,且無異論,坐事停官,宰相豈無心也哉?嗚呼!左右之臣欲陷人於罪,皆有深意,人君不可不深察也。

  禮部上合格舉人。

  甲午,上禦崇政院,親覽人等者,賜陳堯諮以下二百七十一人進士及第,諸科六百九十七人賜同出身。賜宴日,以禦書褒寵之。上連三日臨軒,初無倦怠之色,所擢凡千八百餘人,其中有自晉天福中隨計者。較藝之詳,推恩之廣,近代所未有也。上以於詔訪知開封府錢若水備禦邊寇剪滅蕃戎之策,若水上言備邊之要有五:一曰擇郡守,二曰募鄉兵,三曰積芻粟,四曰革將帥,五曰明賞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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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四月,李允則知潭州。初,馬氏暴斂,州人歲出絹,謂之「地稅」。及潘美定湖南,計屋每間輸絹丈三尺,謂之「屋稅」。營田戶給牛,歲輸米四斛,牛死猶輸,謂之「枯骨稅」。民輸茶初以九斤為一大斤,後益至三十五斤。允則請除二稅,茶以三十斤半為定制。會歲饑,欲發官廩,先賑而後奏。轉運使以為不可,允則曰:「須報必逾月,則饑者無及矣!」不聽。明年又饑,允則請以家貲為質,乃得發廩賤糶,因募饑民堪征役者隸軍籍,得萬人。民列治狀請留,詔書嘉獎。知益州牛冕削籍流儋州。初,張詠自蜀還,聞冕代己,詠曰:「冕非撫眾才,其能綏輯乎?」既而果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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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,虞部員外郎馮亮言:「饒、池、江、建州歲鑄錢百三十五萬貫,銅鉛皆有餘羨。」乃以亮為江南轉運副使,兼都大提點江南福建路鑄錢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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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,置群牧司。王均多為藥矢射中官軍,中者必死。雷有終募敢死士穴城間道,蒙氈秉燧而入,悉焚其守具,遂克其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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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冬十月,王均自成都突圍走,楊懷忠領虎翼軍追之,均窮蹙縊死。益州平。命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修《續通典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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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,令常參官轉對如故事,言近訐者,亦議優容;文不工者,許其直致。張齊賢與李沆並相,情好不協,自負有致君之術,每敷奏,多不直致,議者以為疏闊。

  辛卯,日南至,群臣朝會。齊賢被酒。上曰:「卿為大臣,何以率下?朝廷自有典憲,朕不敢私。」

  甲午,齊賢罷守本官。

  呂中曰:一相獨仕,則有專權之私;二相並命,則有立黨之患。然以中申令權專任重。而能與新進之呂蒙正共事,以畢士安德尊望隆,而能與使氣之寇准共政,不惟無分朋植黨之風,抑且盡同寅和衰之義。而齊賢反與李沆不葉,與寇准相傾,何耶?君子可以知相業之優劣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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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丙寅,知兗州韓援上言:「伏睹近詔舉行轉對,在外文武群臣並預次對者,各許上封奏事。臣伏睹先帝自端拱以來,益勵精為理。臣嘗權鹽鐵判官,得與本使上殿奏事。一日,先帝從容謂臣等曰:『大凡居職,不可不勤。朕每見殿庭兵卒剩掃一席地,汲一瓶水,必記其姓字。』夫如是,則有以見先帝勤勞庶政,片善無遺。臣又聞治國者在乎遠佞人、杜讒口。以陛下聰明神智,必無驕佚之虞,然願罔倦燭幽,勿使小人乘間而進。日謹一日,雖休勿休,居安念危,在治防亂,則天下幸甚。」疏奏,召援歸闕,授史館修撰。初,濮州有盜夜入城。知黃州王禹偁以為國家武備不修,故盜賊竊發近輔。因奏疏曰:「太宗時,令江淮諸郡毀城隍,收兵甲,大郡給二十,小郡減五人,以充常從,號曰長吏,實同旅人;名為郡城,蕩若平地。雖則尊京師而抑郡縣,強幹弱枝之術,亦非得其中道也。宜令並置本城守捉軍士,不過三五百人,閱習弓劍,然後漸茸城壘,繕完甲胄。郡國張禦侮之備,長吏免剽略之虞。」疏奏,上嘉納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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