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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京擅國(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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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二月己醜,以余深為門下侍郎,張商英為中書侍郎,侯蒙同知樞密院事。蔡京既免,商英自峽州起知杭州。過闕,賜對,因奏曰:「神宗修建法度,務以去大害,興大利,今誠一一舉行,則盡紹述之美。法若有弊,不可不變,但不失其意足矣。」遂留居政府。帝嘗從容問蒙曰:「蔡京何如人也。」蒙對曰:「使京正其心術,雖古賢相何以加。」帝使密伺京所為,京聞而銜之。 五月丙辰,以彗星見,詔侍從官直言指陳闕失。石公弼等遂極論蔡京罪,張克公亦論「蔡京輔政八年,權震海內。輕賜予以蠹國用,托爵祿以市私恩,役將作以葺居第,用漕船以運花石,名為祝聖而修塔以壯臨平之山,托言灌田而決水以符興化之讖。法名退送,門號朝京。方田擾安業之民,圜土聚徙郡之惡。」及不軌不忠之罪,凡數十事。毛注又論「京罪積惡大,天人交譴,雖罷相致政,猶怙恩恃寵,偃居賜第,以致上天威怒。推原其咎,實在於京。考京之罪,蓋不可以縷數。陛下去党碑以開自新之路,京疾其異已而別為禁防。陛下頒明詔以來天下之言,京惡其議已而重置於法。聲焰所震,中外憤疾,宜早令去國,消彌天變。」 甲子,貶蔡京出居杭州。 六月乙亥,以張商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。初,蔡京久盜國柄,中外怨疾,見商英能立異同,更稱為賢,帝因人望而相之。時久旱,彗星中天,商英受命,是夕,彗不見。明日,雨。帝喜,因大書「商霖。」二字賜之。 十二月,張商英請編熙甯、元豐事,號《皇宋政典》,詔就尚書省置局。商英謂蔡京以紹述為名,但劫制人主,禁錮士大夫耳,故作《政典》以黜其妄。 政和元年八月乙未,複以蔡京為太子太師。 丁巳,張商英罷。商英為政持平,改蔡京所鑄當十大錢為當三,以平泉貨。複轉般倉,以罷直達。行鹽鈔法,以通商旅。蠲橫斂,以寬民力。勸帝節華侈,息土木,抑僥倖。帝嚴憚之,嘗葺升平樓,戒主者遇丞相導騎至,必匿匠樓下,時稱商英忠直。然意廣才疏,凡所當為,先於公座誦言,故不便者得預為計。初,何執中與蔡京同相,凡營立皆預議。至是,惡商英出已上,與鄭居中日夜醞織其短。先使言者論其門下客唐庚,竄知惠州。時方技郭天信有于上,商英因與往來,事覺,居中因諷中丞張克公並論之。遂罷政,出知河南府。 冬十月,羈管陳瓘於台州。瓘以忤蔡京,竄郴州。瓘子正匯在杭,訟京有動搖東宮跡,杭守蔡薿執正匯送京師,陰告京,俾為計。事下開封府,並逮治瓘,尹李孝壽逼使證其妄。瓘曰:「正匯聞京將不利社稷,傳于道路,瓘豈得預知。以所不知,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,則情有所不忍。挾私情以符合其說,又義所不為。京之奸邪,必為國禍,瓘固嘗論之於諫省,亦不待今日語言間也。」內侍黃經臣蒞鞫,聞其辭,失聲太息,謂曰:「主上正欲得實,但如言以對可也。」獄具,正匯猶以所告失實,流海上,瓘安置通州。帝命取瓘所著《尊堯集》。張商英先已取其集,將上而商英罷相。瓘遂表奏,乞進《尊堯集》於御前開拆,仍於奏牘寓意,言王安石不宜配享宣聖廟。帝謂其語言無緒,並系詆誣,羈管台州。 初,安石嘗著《日錄》八十卷,瓘謂安石此書詆訕宗廟。及瓘貶廉州,乃著《合浦尊堯集》以《日錄》詆誣之罪歸於蔡卞。後又著《四明尊堯集》,痛絕王氏,以發揚熙寧用舍宰臣本末之緒,而自明改過之心。至是,貶台州。何執中奉行蔡京風,旨,起遷人石悈知台州,欲置瓘以必死。悈至,執瓘至庭,大陳獄具,將脅以死。瓘揣知其意,大呼曰:「今日之事,豈被制旨耶?」悈失措,始告之曰:「朝廷令取《尊堯集》耳。」瓘曰:「然則何用如許。使君知《尊堯》所以立名乎。蓋以神考為堯,主上為舜,尊堯何得為罪。時相學術短淺,為人所愚,君所得幾何,乃亦不畏公議,干犯名分乎。況《尊堯集》已上進矣。」悈慚,揖瓘使退。所以窘辱之者百端,終不能害。執中怒,罷悈。瓘生平論京兄弟,皆披摘其處心,髮露其情慝,最所忌恨,故得禍最酷。 二年二月戊子,詔蔡京複以太師致仕,賜第京師。京自杭州召還,帝宴之于內苑太清樓。夏四月,複行方田。 五月乙巳,詔蔡京三日一至都堂議事。京患言者議己,乃作御筆密進,而丐帝親書以降,謂之御筆手詔,違者以違制坐之。事無巨細,必托以行,至有不類帝書者,群下亦莫敢言。由是貴戚近臣爭相請求,致使中人楊球代書,號曰:「書楊」。 呂中曰:自奸臣創御筆之令,凡私意所欲為者,皆謂御筆行之,違者有刑,於是給捨不得繳,台諫不得言,而紀綱壞矣。昔有勸仁宗攬權者,上曰:「措置天下事,正不欲從中出。」此言真為萬世法。 八月,焚元祐制詞。 九月,更定官名。蔡京率意自用,欲更置官名,以繼元豐之政,乃首更開封守臣為尹、牧。由是府分六曹,縣分六案,內侍省職,悉仿機庭之號,修六尚局,建三衛郎。遂詔「太師、太傅、太保,古三公之官,今為三師,古無此稱,合依三代為三公,為真相之任。司徒、司空,週六卿之官。太尉,秦主兵之官,皆非三公,並宜罷。仍立三孤為次相之任。更侍中為左輔,中書令為右弼。尚書左僕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,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。罷尚書令及文武勳官,而以太尉冠武階。」然是時員既冗濫,名且混雜,甚者走馬承受升擁使華,黃冠道流亦濫朝品,元豐之制至此大壞。 三年春正月癸酉,追封王安石為舒王,子雱為臨川伯,從祀孔子廟廷。 五年秋七月,詔建明堂於寢廟之南,以蔡京為明堂使,開局興工,日役萬人。 八月,安置太子詹事陳邦光于池州。初,蔡京獻太子以大食國琉璃酒器,羅列宮庭。太子怒曰:「天子大臣,不聞以道義相訓,乃持玩好之具,蕩吾志耶?」命左右碎之。京聞邦光實激太子,諷言者擊逐之。 六年夏四月庚寅,詔蔡京三日一朝,正公相位,總治三省事。 五月庚子,以鄭居中為少保、太宰,劉正夫為少宰,鄧洵武知樞密院事。時蔡京大興工役,民不聊生,變亂法度,吏無所師。鄭居中每為帝言,帝亦惡京專,乃拜居中太宰,使伺察之。又以正夫議論數與京異,拜為少宰。 七年六月戊午朔,以明堂成,進封蔡京為魯國公。京辭兩國,不拜,詔官其親屬二人。 八月癸亥,鄭居中罷。居中與蔡京不相能,至是,以母喪去位。京懼其起複,以居中,王圭婿也,乃使蔡子懋重理定策事以沮。遂追封確清源郡王,禦制文立石墓前,欲借撼居中,然卒不能害。 十二月,竄侍御史黃葆光於昭州。初,葆光為左司諫,始蒞職,即言三省吏猥多,乞非元豐舊制者一切革去。帝命厘正之,一時士論翕然。蔡京怒其異已,密白帝降內批雲:「當《豐》亨《豫》大之時,為衰亂減省之計,徙為符寶郎。」明年,複拜侍御史。至是,大旱,帝以為念,葆光上疏言:「蔡京強悍自專,侈大過制,無君臣之分。鄭居中、餘深依違畏避,不能任天下之責,故致災異。」疏上,不報。京權勢震赫,舉朝結舌,葆光獨出力攻之,京懼,中以他事,遂有是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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