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宋史紀事本末 | 上頁 下頁
蔡京擅國(2)


  二年春正月乙酉,安置任伯雨等十二人於遠州。蔡京、蔡卞怨元符末台諫之論已,悉陷以黨事。同日貶竄任伯雨昌化軍,陳瓘廉州,龔刔州,陳次升循州,陳師錫柳州,陳祐澧州,李深複州,江公望南安軍,常安民溫州,張舜民商州,馬涓吉州,豐稷台州。初,蔡京帥蜀,張庭堅在其幕府,及入相,欲引以自助,庭堅不從,京恨之。至是,亦編管於象州。

  丁未,以蔡京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。

  三月乙酉,詔党人子弟毋得至闕下。尋又詔「元符末上書進士充三舍生者罷歸。以元祐學術聚徒教授者,監司覺察,必罰無赦。元符上書邪等人亦無得至京師。」

  丁亥,策進士于集英殿。時李階舉禮部第一。階,深之子,陳瓘之甥也。安忱對策言:「使黨人之子階魁南宮多士,無以示天下。」遂奪階出身而賜忱第。又黃定等十八人皆上書邪等,上臨軒謂之曰:「若等攻朕短可也,神宗、哲宗何負於若。」亦並黜之。

  夏四月丁卯,詔毀司馬光、呂公著、呂大防、範純仁、劉摯、範百祿、梁燾、鄭雍、趙瞻、王岩叟十人景靈宮繪像。乙亥,詔毀范祖禹《唐鑒》及三蘇、黃庭堅、秦觀文集。

  戊寅,以趙挺之為中書侍郎,張商英、吳居厚為尚書左、右丞,安惇同知樞密院事。

  除故直秘閣程頤名。言者希蔡京意,論頤「學術頗僻,素行譎怪,專以詭異聾瞽愚俗。近以入山著書,妄及朝政」。詔「毀頤出身以來文字,其所著書,令監司嚴加覺察。」範致虛又言:「頤以邪說詖行惑亂眾聽,而尹焞、張繹為之羽翼。乞下河南,盡逐學徒。」頤於是遷居龍門之南,止四方學者曰:「尊所聞,行所知,可矣,不必及吾門也。」

  八月戊申,張商英罷。商英在紹聖時,巧媚取容,共倡紹述,至是,與蔡京議論不合。執法石豫、禦史朱紱、餘深奉京風旨,將劾奏之而無以為說,乃取商英在元祐中嘗著《嘉禾頌》,擬司馬光于周公,且酹祭光文有褒頌功德語,因請正其罰。詔以「商英論議反復,貪冒希求,元祐之初,詆訾先烈,台憲交章,豈容在列」。落職知亳州,名入元祐黨籍。

  時蔡京又自書奸黨為大碑,頒於郡縣,令監司長吏廳皆刻石。有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,辭曰:「民,愚人,固不知立碑之意。但如司馬相公者,海內稱其正直,今謂之奸邪,民不忍刻也。」府官怒,欲加之罪。民泣曰:「被役不敢辭,乞免鐫安民二字于石末,恐得罪後世。」聞者愧之。

  三年春正月,鑄當十大錢。自太祖以來,諸路置監鑄錢,有折二、折三、當五,隨時立制,未嘗鑄當十錢。至是,蔡京將以利惑上,始請鑄于諸路,與小平錢通行于時。

  時四方承平,府庫盈溢,京倡為「《豐》亨《豫》大。」之說,視官爵如糞土,屢朝所儲,大都掃地矣。

  以蔡攸為秘書郎。攸,京長子也,有寵於上,至是,賜以進士出身,遂有是拜。

  夏四月,罷講議司。詔諸州見行新法文移許直達尚書省。其講議司官屬,依制置三司條例司例推恩,自張康國以下遷官者幾四十人。尚書省複言:「追複先朝法度以來,無慮千百數,尚懼講求未盡,乞令諸路官司有未興複者,各具以聞。」從之。

  蔡京請置京西北路專切管幹通行交子所,仿川峽路,立偽造法,通情轉用並鄰人不告者皆罪之,私造交子紙者罪以徒配。已而令諸路更用錢引,准新樣印製,四川如舊法,惟閩、浙、湖、廣不行錢引。趙挺之以為閩乃京鄉里,故得免焉。

  六月壬寅朔,圖熙甯、元豐功臣于顯謨閣。

  癸酉,辟雍初成。詔「荊國公王安石,孟軻以來一人而已,其以配享孔子,位次孟軻。」吏部尚書何執中請開學殿,使都人縱觀。

  戊午,詔「複位元祐、元符黨人及上書邪等者,合為一籍,通三百九人,刻石於朝堂。餘並出籍,自今毋複彈奏。」戶部尚書劉拯言:「漢、唐失政,皆自朋黨始。今日指前日之人為黨,焉知後日不以今日為黨乎。大抵人之過惡自有公論,何必悉拘於籍而禁錮之哉。」蔡京大不懌,風台臣劾之,出知蘄州。

  秋七月辛卯,複行方田法。

  八月,許將罷。將居政府十年,不能有所建明。中丞朱諤收將舊謝章表,析文句以為謗,且謂將在元祐則盡更元豐之所守,在紹聖則陰匿元祐之所為,遂罷知河南府。諤,蔡京之黨也。

  九月乙亥,以趙挺之、吳居厚為門下、中書侍郎,張康國、鄧洵武為尚書左、右丞。紹聖中,蔡京治役法,薦康國為屬。及京當國,定黨籍,議紹述,康國皆預密謀,故京引援之甚力。自福建轉運判官,不三歲入翰林為承旨,遂拜左丞。

  以胡師文為戶部侍郎。初,東南六路糧斛自江、浙起綱,至於淮甸,以及真、揚、楚、泗,為倉七,以聚蓄軍儲。複自楚、泗置汴綱,搬運上京,以江淮發運使董之,故常有六百萬石以供京師,而諸倉常有數年之積。州郡告歉則折收上價,謂之額斛。計本州歲額,以倉儲代輸京師,謂之代發。複于豐熟以中價收糴。榖賤則官糴,不至傷農。饑歉則令民納錢,民以為便。本錢歲增,兵食有餘,其法良善。及蔡京當國,始求羨財以供侈費,於是以其姻家胡師文為發運使,以糴本數百萬緡充貢。入為戶部侍郎。自是繼者效尤,時有進獻,而本錢竭矣。本竭則不能增糴,儲積空而輸搬之法壞矣。

  四年春正月,蔡卞罷。卞居心傾邪,一意婦翁王安石所行為至當,以兄京晚達而位在上,致已不得相,故二府政事,時有不合。至是,京請以童貫為制置使,卞言不宜用宦者,必誤邊計。京于帝前詆卞,卞求去,遂出知河南府。

  三月,以趙挺之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。

  竄知慶州曾孝序於嶺南。初,孝序察訪湖北,過闕。蔡京畏孝序見帝言舒亶事,密遣客以美官啖之,孝序不從。又與京論講議司事,曰:「天下之財貴於通流,取民膏血以聚京師,恐非太平法。」京銜之,遂出知慶州。至是,京行結糴、俵糴之法,盡括民財充數,孝序上疏曰:「民力殫矣,一有逃移,誰與守邦。」京益怒,遣禦史宋聖寵劾其私事,追逮其家人,鍛鏈無所得,但言約日出師,幾誤軍期,除名,竄嶺表。

  六月戊子,趙挺之罷。初,帝以蔡京獨相,謀置右輔,京力薦挺之,遂拜尚書右僕射。既相,與京爭權,屢陳京奸惡,且請去位以避之,遂罷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