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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郡志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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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州刺史,前漢刺史未有所治(它州同),後漢治曆陽,魏、晉治壽春,晉平吳治建業。成帝咸康四年,僑立魏郡(別見),肥鄉(別見)、元城(漢舊縣,晉屬陽平)二縣,後省元城。又僑立廣川郡(別見),領廣川一縣,宋初省為縣,隸魏郡。江左又立高陽(別見)、堂邑二郡(別見),高陽領北新城(別見)、博陸(博陸縣,霍光所封,而二漢無,晉屬高陽。)二縣。堂邑,領堂邑一縣,後省堂邑並高陽,又省高陽並魏郡,並隸揚州,寄治京邑。文帝元嘉十一年省,以其民並建康。孝建元年,分揚州之會稽、東陽、新安、永嘉、臨海五郡為東揚州。大明三年罷州,以其地為王畿,以南台侍御史部諸郡,如從事之部傳焉,而東揚州直雲揚州。八年,罷王畿,複立揚州,揚州還為東揚州。前廢帝永光元年,省東揚州並揚州。順帝升明三年,改揚州刺史曰牧。領郡十,領縣八十。戶一十四萬三千二百九十六,口一百四十五萬五千六百八十五。 丹陽尹,秦鄣郡,治今吳興之故鄣縣。漢初屬吳國,吳王濞反敗,屬江都國。武帝元封二年,為丹陽郡,治今宣城之宛陵縣。晉武帝太康二年,分丹陽為宣城郡,治宛陵,而丹陽移治建業。元帝太興元年,改為尹。領縣八,戶四萬一千一十,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一。 建康令,本秣陵縣。漢獻帝建安十六年置縣,孫權改秣陵為建業。晉武帝平吳,還為秣陵。太康三年,分秣陵之水北為建業。湣帝即位,避帝諱,改為建康。 秣陵令,其地本名金陵,秦始皇改。本治去京邑六十裡,今故治村是也。晉安帝義熙九年,移治京邑,在鬥場。恭帝元熙元年,省揚州府禁防參軍,縣移治其處。 丹楊令,漢舊縣。 江甯令,晉武帝太康元年,分秣陵立臨江縣。二年,更名。 永世令,吳分溧陽為永平縣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惠帝世,度屬義興,尋復舊。義興又有平陵縣,董覽《吳地志》雲:「晉分永世。」《太康》、《永寧地志》並無,疑是江左立。文帝元嘉九年,以並永世、溧陽二縣。 溧陽令,漢舊縣。吳省為屯田。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。 湖熟令,漢舊縣。吳省為典農都尉。晉武帝太康元年複立。 句容令,漢舊縣。 會稽太守,秦立,治吳。漢順帝永建四年,分會稽為吳郡,會稽移治山陰。領縣十,戶五萬二千二百二十八,口三十四萬八千一十四。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,陸同。 山陰令,漢舊縣。 永興令,漢舊餘暨縣,吳更名。 上虞令,漢舊縣。 余姚令,漢舊縣。 剡令,漢舊縣。 諸暨令,漢舊縣。 始甯令,何承天志,漢末分上虞立。賀《續會稽記》雲:「順帝永建四年,分上虞南鄉立。」《續漢志》無。《晉太康三年地志》有。 句章令,漢舊縣。 鄮令,漢舊縣。 鄞令,漢舊縣。 吳郡太守,分會稽立。孝武大明七年,度屬南徐。八年,復舊。領縣十二,戶五萬四百八十八,口四十二萬四千八百一十二。去京都水六百七十,陸五百二十。 吳令,漢舊縣。 婁令,漢舊縣。 嘉興令,此地本名長水,秦改曰由拳。吳孫權黃龍四年,由拳縣生嘉禾,改曰禾興。孫皓父名和,又改名曰嘉興。 海虞令,晉武帝太康四年,分吳縣之虞鄉立。 海鹽令,漢舊縣。《吳記》雲:「本名武原鄉,秦以為海鹽縣。」 鹽官令,漢舊縣。《吳記》雲:「鹽官本屬嘉興,吳立為海昌都尉治,此後改為縣。」非也。 錢唐令,漢舊縣。 富陽令,漢舊縣。本曰富春。孫權黃武四年,以為東安郡;七年,省。晉簡文鄭太后諱「春」,孝武改曰富陽。 新城令,浙江西南名為桐溪,吳立為新城縣,後並桐廬。《晉太康地志》無。張勃雲:「晉末立。」疑是太康末立,尋複省也。晉成帝鹹和九年又立。 建德令,吳分富春立。 桐廬令,吳分富春立。 壽昌令,吳分富春立。新昌縣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吳興太守,孫皓寶鼎元年,分吳、丹陽立。領縣十,戶四萬九千六百九,口三十一萬六千一百七十三。去京都水九百五十,陸五百七十。 烏程令,漢舊縣,先屬吳。 東遷令,晉武帝太康三年,分烏程立。後廢帝元徽四年,更名東安。順帝升明元年復舊。 武康令,吳分烏程、余杭立永安縣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長城令,晉武帝太康三年,分烏程立。 原鄉令,漢靈帝中平二年,分故鄣立。 故鄣令,漢舊縣,先屬丹陽。 安吉令,漢靈帝中平二年,分故鄣立。 余杭令,漢舊縣,先屬吳。 臨安令,吳分余杭為臨水縣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於潛令,漢舊縣,先屬丹陽。 淮南太守,秦立為九江郡,兼得廬江豫章。漢高帝四年,更名淮南國,分立豫章郡,文帝又分為廬江郡。武帝元狩元年,複為九江郡,治壽春縣。後漢徙治陰陵縣。魏複曰淮南,徙治壽春。晉武帝太康元年,複立曆陽(別見)、當塗、逡道諸縣,二年,複立鐘離縣(別見),並二漢舊縣也。三國時,江淮為戰爭之地,其間不居者各數百里,此諸縣並在江北淮南,虛其地,無複民戶。吳平,民各還本,故複立焉。其後中原亂,胡寇屢南侵,淮南民多南度。成帝初,蘇峻、祖約為亂于江淮,胡寇又大至,民南度江者轉多,乃於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。晉末,遂割丹陽之於湖縣為淮南境。宋孝武大明六年,以淮南郡並宣城,宣城郡徙治於湖。八年,複立淮南郡,屬南豫州。明帝泰始三年,還屬揚州。領縣六,戶五千三百六十二,口二萬五千八百四十。去京都水一百七十,陸一百四十。 于湖令,晉武帝太康二年,分丹楊縣立,本吳督農校尉治。 當塗令,晉成帝世,與逡道俱立為僑縣,晉末分於湖為境。 繁昌令,漢舊名,本屬潁川。魏分潁川為襄城,又屬焉。晉亂,省襄城郡,以此縣屬淮南,割於湖為境。 襄垣令,其地本蕪湖。蕪湖縣,漢舊縣。至於晉末,立襄垣縣,屬上黨。上党民南過江,立僑郡縣,寄治蕪湖,後省上黨郡為縣,屬淮南。文帝元嘉九年,省上黨縣並襄垣。 定陵令,漢舊名,本屬襄城,後割蕪湖為境。 逡道令,漢作逡遒,晉作逡道,後分蕪湖為境。 宣城太守,晉武帝太康元年,分丹陽立。領縣十,戶一萬一百二十,口四萬七千九百九十二。去京都水五百八十,陸五百。 宛陵令,漢舊縣。 廣德令,何志雲:「漢舊縣。」《二漢志》並無,疑是吳所立。 懷安令,吳立。 甯國令,吳立。 宣城令,漢舊縣。 安吳令,吳立。 涇令,漢舊縣。 臨城令,吳立。 廣陽令,漢舊縣曰陵陽,子明得仙於此縣山,故以為名。晉成帝杜皇后諱「陵」,咸康四年更名。 石城令,漢舊縣。 東陽太守,本會稽西部都尉,吳孫皓寶鼎元年立。領縣九,戶一萬六千二十二,口一十萬七千九百六十五。去京都水一千七百,陸同。 長山令,漢獻帝初平二年,分烏傷立。 太末令,漢舊縣。 烏傷令。 永康令,赤烏八年,分烏傷上浦立。 信安令,漢獻帝初平三年,分太末立曰新安。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吳寧令,漢獻帝興平二年,孫氏分諸暨立。 豐安令,漢獻帝興平二年,孫氏分諸暨立。 定陽令,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,孫氏分信安立。 遂昌令,孫權赤烏二年,分太末立曰平昌。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臨海太守,本會稽東部都尉。前漢都尉治鄞,後漢分會稽為吳郡,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。孫亮太平二年立。領縣五,戶三千九百六十一,口二萬四千二百二十六。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,陸同。 章安令,《續漢志》:「故治,閩中地,光武更名。」《晉太康記》:「本鄞縣南之回浦鄉,漢章帝章和中立。」未詳孰是。 臨海令,吳分章安立。 始豐令,吳立曰始平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甯海令,何志,漢舊縣。按《二漢志》、《晉太康地志》無。 樂安令,晉康帝分始豐立。 永嘉太守,晉明帝太甯元年,分臨海立。領縣五,戶六千二百五十,口三萬六千六百八十。去京都水二千八百,陸二千六百四十。 永寧令,漢順帝永建四年,分章安東甌鄉立,或雲順帝永和三年立。 安固令,吳立曰羅陽,孫皓改曰安陽;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松陽令,吳立。 樂成令,晉孝武甯康三年,分永寧立。 橫陽令,晉武帝太康四年,以橫藇船屯為始陽,仍複更名。 新安太守,漢獻帝建安十三年,孫權分丹陽立曰新都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領縣五,戶一萬二千五十八,口三萬六千六百五十一。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,陸一千八百。 始新令,孫權分歙立。 遂安令,孫權分歙為新定縣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 歙令,漢舊縣。 海甯令,孫權分歙為休陽縣,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。分歙置諸縣之始,又分置黎陽,大明八年,省並海寧。 黟令,漢舊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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