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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志序


  宋之兵制,大概有三:天子之衛兵,以守京師,備征戍,曰禁軍;諸州之鎮兵,以分給役使,曰廂軍;選於戶籍或應募,使之團結訓練,以為在所防守,則曰鄉兵。又有蕃兵,其法始于國初,具籍塞下,團結以為藩籬之兵;其後分隊伍,給旗幟,繕營堡,備器械,一律以鄉兵之制。今因舊史纂修《兵志》,特置於熙寧保甲之前,而附之鄉兵焉。

  其軍政,則有召募、揀選、廩給、訓練、屯戍、遷補、器甲、馬政八者之目,條分而著之,以見歷朝因革損益之不同,而世道之盛衰亦具是矣。

  嗟乎!三代遠矣。秦、漢而下得寓兵於農之遺意者,惟唐府衛為近之。府衛變而召募,因循姑息,至於藩鎮盛而唐以亡。更曆五代,亂亡相踵,未有不由於兵者。太祖起戎行,有天下,收四方勁兵,列營京畿,以備宿衛,分番屯戍,以捍邊圉。于時將帥之臣入奉朝請,獷暴之民收隸尺籍,雖有桀驁恣肆,而無所施於其間。凡其制,為什長之法,階級之辨,使之內外相維,上下相制,截然而不可犯者,是雖以矯累朝藩鎮之弊,而其所懲者深矣。

  咸平以後,承平既久,武備漸寬。仁宗之世,西兵招刺太多,將驕士惰,徒耗國用,憂世之士屢以為言,竟莫之改。神宗奮然更制,於是聯比其民以為保甲,部分諸路以隸將兵,雖不能盡拯其弊,而亦足以作一時之氣。時其所任者,王安石也。元祐、紹聖遵守成憲。迨崇甯、大觀間,增額日廣而乏精銳,故無益于靖康之變。時其所任者,童貫也。建炎南渡,收潰卒,招群盜,以開元帥府。其初兵不滿萬,用張、韓、劉、嶽為將,而軍聲以振。及秦檜主和議,士氣遂沮。孝宗有志興複而未能。光、寧以後,募兵雖眾,土宇日蹙,況上無馭將之術,而將有中制之嫌。然沿邊諸壘,尚能戮力效忠,相與維持至百五十年而後亡。雖其祖宗深仁厚澤有以固結人心,而制兵之有道,綜理之周密,於此亦可見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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