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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中正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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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中正,字希烈,開封人。因父任補入內黃門,遷赴延福宮學詩書、曆算。仁宗嘉其才,命置左右。慶曆衛士之變,中正援弓矢即殿西督捕射,賊悉就擒,時年甫十八,人頗壯之。遷東頭供奉官,曆幹當禦藥院、鄜延、環慶路公事,分治河東邊事。破西人有功,帶禦器械。 神宗將複熙河,命之規度。還言:「熙河譬乳虎抱玉,乘爪牙未備,可取也。」遂從王韶入熙河,治城壁守具,以功遷作坊使、嘉州團練使,擢內侍押班。 吐蕃圍茂州,詔率陝西兵援之,圍解。自石泉至茂州,謂之隴東路,土田肥美,西羌據有之,中正不能討。乃因吐蕃入寇,言:「其路經靜州等族,棒僻不通,邇年商旅稍往來,故外蕃因以乘間。縣至綿與茂,道裡均,而龍安有都巡檢,緩急可倚仗。請割石泉隸綿,而窒其故道。」從之,隴東遂不可得。還,使熙河經畫鬼章,進昭宣使、入內副都知。 元豐初,提舉教畿縣保甲將兵捕賊盜巡檢,獻民兵伍保法,請於村疃及縣以時閱習,悉行其言。複往鄜延、環慶經制邊事,詔凡所須用度,令兩路取給,無限多寡。既行,又稱面受詔,所過募禁兵,願從者將之,主者不敢違。 問罪西夏,以中正簽書涇原路經略司事。詔五路之師皆會靈州,中正失期,糧道不繼,士卒多死,命權分屯鄜延並邊城砦,以俟後舉。自請罷省職,遷金州觀察使、提舉西太一宮,坐前敗貶秩。元祐初,言者再論其將王師二十萬,公違詔書之罪,劉摯比中正與李憲、宋用臣、石得一為四凶,又貶秩兩等。久之,提舉崇福宮。紹聖初,複嘉州團練使。卒,年七十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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