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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永思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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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永思,賢妃叔父也。妃初進封,詔以梁師成第賜永思。建炎初,為閣門宣贊舍人、帶禦器械。 元祐太后在虔,帝遣永思迎歸,權三省、樞密事。盧益頗與之交結,為諫官吳表臣所論,范宗尹請出永思,帝曰:「未可,姑罷祿以困之,庶知悔過。」遂奪職。既而辛企宗言永思嘗捕魔賊有功,複為帶禦器械。 未幾,大理推治偽告,事連永思,帝曰:「永思雖戚裡,既有過,安可廢法!」乃罷職就逮。獄成,追一官。尋複為閣門宣贊舍人,遷同知閣門事。永思乞增給飱錢,戶部言其不應格法,乃止。紹興八年,自右武郎擢右武大夫、知閣門事,尋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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