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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淵陳烈傳


  代淵,字蘊之,本代州人。唐末,避地導江,家世為吏,有陰德。淵性簡潔,事親以孝聞。受學于李畋、張達。年四十,鄉人更勸,舉進士甲科,得清水主簿。歎曰:「祿不及親,何所為耶?」還家教授,坐席常滿。安撫使舉鳳州團練推官,不就。知益州楊日嚴又薦之,遂以太子中允致仕。謝絕諸生,著《周易旨要》、《老佛雜說》數十篇。田況上其書,自太常丞改祠部員外郎。晚年日菜食,巾褐山水間,自號虛一子。長吏歲時致問,澹然與對,略不及私。嘉祐二年九月,有疾,召術士擇日,雲「丙申吉」,頷之,是日沐浴而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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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陳烈字季慈,福州候官人。性介僻,篤于孝友。居親喪,勺飲不入於口五日,自壯及老,奉事如生。學行端飭,動遵古禮,平居終日不言,禦童僕如對賓客。裡中人敬之,冠昏喪祭,請而後行。從學者常數百。賢父兄訓子弟,必舉烈言行以示之。

  嘗以鄉薦試京師不利,即罷舉。或勉之求仕,則曰:「伊尹守道,成湯三聘以幣;呂望既老,文王載之俱歸。今天子仁聖好賢,有湯、文之心,豈無先覺如伊、呂者乎?」仁宗屢詔之,不起。人問其故,應曰:「吾學未成也。」公卿大夫、郡守、鄉老交章稱其賢。嘉祐中,以為本州教授,歐陽修又言之,召為國子直講,皆不拜。

  已而福建提刑王陶言其為妻林氏所訟,因詆烈貪詐,乞奪所受恩。司馬光為諫官,率同列爭曰:「臣等每患士無名檢,故舉烈以厲風俗。烈平生操守,出於誠實,雖有迂闊不合中道,猶為守節之士,當保而全之。若夫婦不相諧,則聽之離絕,毋使節行之士為橫辱所挫。」陶說遂不行。

  元祐初,部使者申薦之,詔從其尚,以宣德郎致仕。明年,複教授本州。在職不受廩奉,鄉里問遺絲毫無所受;家租有餘,則推以濟貧乏。卒,年七十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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