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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峴和㠓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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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峴,字晦仁,開封浚儀人。父凝,晉宰相、太子太傅、魯國公。峴生之年,適會凝入翰林、加金紫、知貢舉,凝喜曰:「我平生美事,三者並集,此子宜於我也。」因名之曰三美。七歲,以門蔭為左千牛備身,遷著作佐郎。漢乾祐初,加朝散階。十六,登朝為著作郎。丁父憂,服闋,拜太常丞。 建隆初,授太常博士,從祀南郊,贊導乘輿,進退閒雅。太祖謂近侍曰:「此誰氏之子,熟於贊相?」左右即以峴門閥對。俄拜刑部員外郎兼博士,仍判太常寺。 乾德元年十一月甲子,有事於南郊。丁醜冬至,有司複請祀昊天上帝,詔峴議其禮,峴以祭義戒於煩數,請罷之。二年,議孝明、孝惠二後神主祔於別廟,峴以舊禮有二後同廟之文,無各殿異室之說,今二後同祔別廟,亦宜共殿別室。孝明皇后嘗母儀天下,宜居上室。孝惠皇后止以追尊,當居次室。從之。三年春,初克夔州,以內衣庫使李光睿權知州,峴通判州事。代還,是歲十二月十四日戊戌臘,有司以七日辛卯蠟百神,峴獻議正之。四年,南郊,峴建議望燎位置爟火。 又嘗言:「依舊典,宗廟殿庭設宮縣三十六架,加鼓吹熊羆十二案,朝會登歌用五瑞,郊廟奠獻用四瑞,回仗至樓前奏《采茨》之曲,禦樓奏《隆安》之曲,各用樂章。」複舉唐故事,宗廟祭科處別設珍膳,用申孝享之意。又謂「《八佾》之舞以象文德武功,請用《玄德升聞》、《天下大定》二舞」。並從其議。事具《禮》、《樂志》。 先是,王朴、竇儼洞曉音樂,前代不協律呂者多所考正。樸、儼既沒,未有繼其職者。會太祖以雅樂聲高,詔峴講求其理,以均節之,自是八音和暢,上甚嘉之。語具《律志》。樂器中有叉手笛者,上意欲增入雅樂,峴即令樂工調品,以諧律呂,其執持之狀如拱揖然,請目曰「拱辰管」,詔備於樂府。 開寶初,遷司勳員外郎、權知泗州,判吏部南曹,曆夔、晉二州通判。九年,江南平,受詔採訪。太宗即位,遷主客郎中。太平興國二年,知兗州,改京東轉運使。 峴性苛刻鄙吝,好殖財,複輕侮人,嘗以官船載私貨販易規利。初為判官鄭同度論奏,既而彰信軍節度劉遇亦上言,按得實,坐削籍,配隸汝州。 六年,起為太常丞,分司西京,複階勳章服。端拱初,上躬耕籍田,峴奉留司賀表至闕下,因以其所著《奉常集》五卷、《秘閣集》二十卷、《注釋武成王廟贊》五卷奏禦,上甚嘉之,複授主客郎中,判太常寺兼禮儀院事。 是秋得暴疾,卒,年五十六。弟㠓。 *** 㠓字顯仁,凝第四子也。生五六歲,凝教之誦古詩賦,一曆輒不忘。試令詠物為四句詩,頗有思致,凝歎賞而奇之,語峴曰:「此兒他日必以文章顯,吾老矣,不見,汝曹善保護之。」 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,釋褐霍丘主簿。雍熙初,知崇仁縣,就拜大理評事。江南轉運楊緘以其材幹奏,移知南昌縣。代還,刑部取為詳覆官,遷光祿寺丞。 先是,凝嘗取古今史傳聽訟斷獄、辨雪冤枉等事著為《疑獄集》,㠓因增益事類,分為三卷,表上之。俄獻所著文賦五十軸,召試中書,擢為太子中允。先是,馮起撰《御前登第三榜碑》以獻,上甚稱獎,命直史館。淳化初,㠓又撰《七榜題名記》,並補注凝所撰《古今孝悌集成》十卷以獻,遂以本官直集賢院,中謝日,賜緋魚。三年春,獻《觀燈賦》,詔付史館,遷右正言。 是歲,太宗親試貢士,㠓預考校,作歌以獻,上對宰相稱賞之,召問年幾何。時摹印《儒行篇》,以賜新及第人及三館、台省官,皆上表稱謝。上時禦便坐,出表以示宰相,而㠓洎尤稱上旨,因謂李昉曰:「㠓,宰相子,勤學自立,有文章,能荷堂構,如㠓者不可多得也。」遂以本官知制誥。不逾年,加水部員外郎、知理檢院。至道元年,賜金紫,與王旦同判吏部銓。是秋,晨起將朝,風眩暴作而卒,年四十五。上聞之驚歎,遣中使就家問疾狀,並恤其孤,賵賻加等。長子珙才十歲,即授大理評事。次子璬,補太廟齋郎。 㠓好修飾容儀,自五鼓張燈燭至辨色,冠帶方畢。雖幼能屬文,殊少警策。每草制,必精思討索而後成,拘於引類偶對,頗失典誥之體。上以其貴家子,能業文,甚寵待之,欲召入翰林,謂近臣曰:「㠓眸子眊眊然,胸中必不正,不可以居近侍也。」其命遂寢。 㠓弟嵲始為三班奉職,淳化中,獻文求試,上以故相之後,改授大理評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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