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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曾伯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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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曾伯,字長孺,覃懷人,後居嘉興。曆官通判濠州,遷軍器監主簿,添差通判鄂州兼沿江制置副使司主管機宜文字。遷度支郎官,授左司郎官、淮西總領。尋遷右司郎官,太府少卿兼左司郎官,兼敕令所刪修官。遷太府卿、淮東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,詔軍事便宜行之。曾伯疏奏三事:答天心,重地勢,協人謀。又言:「邊餉貴於廣積,將材貴于素儲,賞與不可以不精,戰士不可以不恤。」又條上:「淮面舟師之所當戒,湖面險阻之所當治。」加華文閣待制,又加寶章閣直學士,進權兵部尚書。 淳祐六年正月朔,日食。曾伯應詔,曆陳先朝因天象以謹邊備、圖帥材,乞早易閫寄,放歸田裡。又請修浚泗州西城。加煥章閣學士,言者相繼論罷。 九年,以舊職知靜江府、廣西經略安撫使,兼廣西轉運使。陳守邊之宜五事。進徽猷閣學士、京湖安撫制置使、知江陵府,兼湖廣總領,兼京湖屯田使,進龍圖閣學士。疏言:「襄陽新複之地,城池雖修浚,田野未加辟;室廬雖草創,市井未阜通。請蠲租三年。」詔從之。加端明殿學士兼夔路策應大使。進資政殿學士,制置四川邊面,與執政恩例。尋授四川宣撫使,特賜同進士出身。召赴闕,加大學士,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。辭免,以大學士提舉洞霄宮。 起為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,兼節制廣南,移治靜江。開慶元年,進觀文殿學士,以諫議大夫沈炎等論罷。景定五年,起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。咸淳元年,殿中侍御史陳宗禮論劾,褫職。德祐元年,追複元官。 曾伯初與賈似道俱為閫帥,邊境之事,知無不言。似道卒嫉之,使不竟其用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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