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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芾傳


  吳芾,字明可,台州仙居人。舉進士第,遷秘書正字。與秦檜舊故,至是檜已專政,芾退然如未嘗識。公坐旅進,揖而退,檜疑之,風言者論罷。通判處、婺、越三郡。知處州。處舊苦丁絹重,芾損之,以新丁補其額。

  何溥薦芾材中禦史,除監察禦史。時金將敗盟,芾勸高宗:「專務修德,痛自悔咎,延見群臣,俾陳闕失,求合乎天地,無愧乎祖宗,則人心悅服,天亦助順矣。」上韙其言。遷殿中侍御史。

  兩淮戰不利,廷臣爭陳退避計,芾言:「今日之事,有進無退,進為上策,退為無策。」既而金主亮斃,上疏勸親征。車駕至建康,芾請遂駐蹕,以系中原之望,高宗納其說。會有密啟還東者,下侍從、台諫議,芾言:「今欲控帶襄、漢,引輸湖、廣,則臨安不如建康便;經理淮甸,應接梁、宋,則臨安不如建康近。議者徒悅一時扈從思歸之人,非為國計。臣恐回鑿之後,西師之聲援不接,北土之謳吟絕望矣。」又言:「去歲兩淮諸城望風奔潰,無一城能拒守者,此秦檜壅塞言路、挫折士氣之餘毒也。能反其道,則士氣日振,而見危授命者有人矣。」

  知婺州。孝宗初即位,陛辭,陳裴垍對唐憲宗「為治先正其心」,以為臨禦之初,出治大原,無越於此。上嘉納。至郡,勸民義役。金華長仙鄉民十有一家,自以甲乙第其產,相次執役,幾二十年。芾輿致十一人者,與合宴,更其鄉曰「循理」,裡曰「信義」,以褒異之。

  知紹興府。會稽賦重而折色尤甚,芾以攢宮在,奏免支移折變。鑒湖久廢,會歲大饑,出常平米募饑民浚治。芾去,大姓利於田,湖複廢。

  權刑部侍郎,遷給事中,改吏部侍郎。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。內侍家僮毆傷酒家保,芾捕治之,徇于市,權豪側目。執政議以芾使金,複除吏部侍郎,且議以龍大淵為副,芾曰:「是可與言行事者邪?」語聞,得罷不行。下遷禮部侍郎,力求去,提舉太平興國宮。

  時芾與陳俊卿俱以剛直見忌,未幾,俊卿亦引去。中書舍人閻安中為孝宗言二臣之去,非國之福。起知太平州。造舟以梁姑溪。曆陽築者久役潰歸,聲言欲趨郡境,芾呼至城下,厚犒遣之,而密捕倡亂者系獄以聞,詔褒諭。知隆興府。

  芾前後守六郡,各因其俗為寬猛,吏莫容奸,民懷惠利。再奉太平祠,屢告老,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。後十年卒,年八十。嘗曰:「視官物當如己物,視公事當如私事。與其得罪于百姓,甯得罪于上官。」立朝不偶,晚退閑者十有四年,自號湖山居士。為文豪健俊整,有表奏五卷、詩文三十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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