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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鄧肅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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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肅,字志宏,南劍沙縣人。少警敏能文,美風儀,善談論。李綱見而奇之,相倡和,為忘年交。居父喪,哀毀逾禮,芝產其廬。入太學,所與游皆天下名士。時東南貢花石綱,肅作詩十一章,言守令搜求擾民,用事者見之,屏出學。 欽宗嗣位,召對便殿,補承務郎,授鴻臚寺簿。金人犯闕,肅被命詣敵營,留五十日而還。張邦昌僣位,肅義不屈,奔赴南京,擢左正言。 先是,朝廷賜金國帛一千萬,肅在其營,密覘,均與將士之數,大約不過八萬人,至是為上言之,且言:「金人不足畏,但其信賞必罰,不假文字,故人各用命。朝廷則不然,有同時立功而功又相等者,或已轉數官,或尚為布衣,輕重上下,只在吏手。賞既不明,誰肯自勸?欲望專立功賞一司,使凡立功者得以自陳。若功狀已明而賞不行,或功同而賞有輕重先後者,並置之法。」上從之。 朝臣受偽命者眾,肅請分三等定罪。上以肅在圍城中,知其姓名,令具奏。肅言:「叛臣之上者,其惡有五:諸侍從而為執政者,王時雍、徐秉哲、吳開、呂好問、莫儔、李回是也;諸庶官及宮觀而起為侍從者,胡思、朱宗、周懿文、盧襄、李擢、范宗尹是也;撰勸進文與赦書者,顏博文、王紹是也;朝臣之為事務官者,私結十友講冊立邦昌之儀者是也;因張邦昌改名者,何昌言改為善言、其弟昌辰改為知辰是也。乞置之嶺外。所謂叛臣之次者,其惡有三:諸執政、侍從、台諫稱臣於偽庭,執政馮澥、曹輔是也,侍從者已行遣,獨李會尚為中書舍人,台諫中有為金人根括而被杖,一以病得免者,其餘無不在偽楚之庭;以庶官而升擢者,不可勝數,乞委留守司按籍考之,則無有遺者;願為奉使者,黎確、李健、陳戩是也,乞於遠小處編管。若夫庶官在位供職不廢者,但苟祿而已,乞赦其罪而錄其名,不復用為台諫、侍從。」上以為然。 耿南仲得祠祿歸,其子延禧為郡守,肅劾:「南仲父子同惡,沮渡河之戰,遏勤王之兵,今日割三鎮,明日截兩河。及陛下欲進援京城,又為南仲父子所沮。誤國如此,乞正典刑。」南仲嘗薦肅于欽宗,肅言之不恤,上嘉其直,賜五品服。 范訥留守東京,肅言:「訥出師兩河,望風先遁,今語人曰:『留守之說有四,戰、守、降、走而已。戰無卒,守無糧,不降則走。』且漢得人傑,乃守關中,奔軍之將,豈宜與此。」訥遂罷。內侍陳良弼肩輿至橫門外,開封買入內女童,肅連章論之。時官吏多托故而去,肅建議削其仕版,而取其祿以給禁衛,若夫先假指揮徑徙江湖者,乞追付有司以正其罪。 因入對,言:「外夷之巧在文書簡,簡故速;中國之患在文書煩,煩故遲。」上曰:「正此討論,故並三省盡依祖宗法。」及建局討論祖宗官制,兩月不見施行,肅言:「太祖、太宗之時,法嚴而令速,事簡而官清,未嘗旁搜曲引以稽賞罰,故能以十萬精兵混一六合。自時厥後,群臣無可議者,今日獻一策,明日獻一言,煩冗瑣碎,惟恐不備,此文書所以益煩,而政事所以益緩也。今兵戈未息,豈可揖遜進退,尚循無事之時?欲乞限以旬日,期於必至,庶幾法嚴事簡,賞罰之權不至濡滯。」肅在諫垣,遇事感激,不三月凡抗二十疏,言皆切至,上多採納。 會李綱罷,肅奏曰:「綱學雖正而術疏,謀雖深而機淺,固不足以副聖意。惟陛下嘗顧臣曰:『李綱真以身徇國者。』今日罷之,而責詞甚嚴,此臣所以有疑也。且兩河百姓無所適從,綱措置不一月間,民兵稍集,今綱既去,兩河之民將如何哉?偽楚之臣紛紛在朝,李綱先乞逐逆臣邦昌,然後叛黨稍能正罪,今綱既去,叛臣將如何哉?叛臣在朝,政事乖矣,兩河無兵,外夷驕矣,李綱於此,亦不可謂無一日之長。」執政怒,送肅吏部,罷歸居家。紹興二年,避寇福唐,以疾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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