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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炳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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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炳,字如晦,福州候官縣人。登元符三年進士第,累官至監察禦史兼權殿中侍御史。先是,蔡京廢發運司轉般倉為直達綱,舟入,率侵盜,沉舟而遁,戶部受虛數,人畏京莫敢言。炳極疏其弊,且以變法後兩歲所得之數,較常歲虧欠一百三十有二萬,支益廣而入寢微,乞下有司計度。徽宗以問京,京怒,以炳為沮撓,責監南劍州新豐場,尋提舉洞霄宮,起知袁州,移無為軍。靖康初,召為兵部員外郎。 高宗即位,除左司員外郎,辭;未幾,起直龍圖閣、知潭州。明年,張浚調兵潭州,以炳懦怯不能,罷之,尋以起居舍人召,辭。紹興二年,複以侍御史召。首言今日公道壅塞,風俗頹薄,連疏三省所行乖失數十事,請諭大臣勿廢都堂公見之禮。時福建八州添差至百八十餘員,炳言:「艱危多事之時,冗食之官無益,當罷。」從之。 蘇、湖地震,下詔求言。炳言:「大臣無畏天之心,何事不可為?」其言甚峻,由是宰執呂頤浩居家待罪,炳劾罷頤浩。知樞密院事張浚召赴行在,炳論其敗事誤國,浚坐落職。 除禦史中丞。時方遣使議和,炳方言:「金人無信,和議不可恃,宜講求守禦攻戰之策。」以疾請外,除顯謨閣直學士、知漳州,未赴而卒。詔:炳任中執法,操行清修,今其雲亡,貧無以葬,賜銀帛賻其家,贈通議大夫。 *** 論曰:秦檜晚薦士以收人望,然一時知名之士,亦豈盡可籠絡者哉!朱倬論事輒不合,王綸代言辭合體要,若尹穡、王之望人品雖不同,其附和議則一爾。徐俯末與赴鼎爭辨,沮抑嶽飛,異哉。沈與求止和親之議,翟汝文善料事,而檜以為異己。王庶論都荊州,當時諸臣之慮皆不及此。考夫祈寬之事,庶蓋忠義人也。辛炳雅志清修,又豈多見也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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