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賈易傳


  賈易,字明叔,無為人。七歲而孤。母彭,以紡績自給,日與易十錢,使從學。易不忍使一錢,每浹旬,輒複歸之。年逾冠,中進士甲科,調常州司法參軍。自以儒者不閑法令,歲議獄,唯求合於人情,曰:「人情所在,法亦在焉。」訖去,郡中稱平。

  元祐初,為太常丞、兵部員外郎,遷左司諫。論呂陶不爭張舜民事,與陶交攻,遂劾陶党附蘇軾兄弟,並及文彥博、範純仁。宣仁後怒其訐,欲謫之,呂公著救之力,出知懷州。禦史言其謝表文過,徙廣德軍。明年,提點江東刑獄,召拜殿中侍御史。遂疏彥博至和建儲之議為不然,宣仁後命付史館,彥博不自安,竟解平章重事而去。蘇轍為中丞,易引前嫌求避,改度支員外郎,孫升以為左遷。又改國子司業,不拜,提點淮東刑獄。複入,為侍御史。上書言:

  天下大勢可畏者五:一曰上下相蒙,而毀譽不得其真。故人主聰明壅蔽,下情不得上達;邪正無別,而君子之道日消,小人之黨日進。二曰政事苟且,而官人不任其責。故治道不成,萬事隳廢,惡吏市奸而自得,良民受弊而無告;愁歎不平之氣,充溢宇宙,以幹陰陽之和。三曰經費不充,而生財不得其道。故公私困弊,無及時預備之計,衣食之源日蹙;無事之時尚猶有患,不幸倉卒多事,則狼狽窮迫而禍敗至矣。四曰人材廢闕,而教養不以其方。故士君子無可用之實,而愚不肖充牣於朝;汙合苟容之俗滋長,背上欺君之風益扇,士氣浸弱,將誰與立太平之基。五曰刑賞失中,而人心不知所向。故以非為是,以黑為白,更相欺惑,以罔其上;爵之以高祿而不加勸,僇之以顯罰而不加懼,徼利苟免之奸,冒貨犯義之俗,將何所不有。

  今二聖焦勞念治,而天下之勢乃如此,任事者不可以不憂。是猶寢於積薪之上,火未及然,而自以為安,可不畏乎?

  然則欲知毀譽真偽之情,則莫若明目達聰,使下無壅蔽之患。欲官人皆任其責,則莫若詢事考言,循名責實。欲生財不逆其道,則莫若敦本業而抑末作,崇儉約而戒奢僣。欲教養必以其方,則莫若廣詳延之路,厲廉恥之節,使公卿大臣各舉所知,召對延問,以觀其能否,善者用之,不善者罷之。欲人心皆知所向,則莫若賞以勸善,刑以懲惡,不以親疏貴賤為之輕重。則民志一定,而放僻邪侈不為矣。

  其言雖頗切直,然皆老生常談,志於抵厄時事,無他奇畫。

  蘇軾守杭,訴浙西災潦甚苦。易率其僚楊畏、安鼎論軾姑息邀譽,眩惑朝聽,乞加考實。詔下,給事中范祖禹封還之,以謂正宜闊略不問,以活百姓。易遂言:「軾頃在揚州題詩,以奉先帝遺詔為『聞好語』;草《呂大防制》雲『民亦勞止』,引周厲王詩以比熙甯、元豐之政。弟轍蚤應制科試,文繆不應格,幸而濫進,與軾昔皆誹怨先帝,無人臣禮。」至指李林甫、楊國忠為喻,議者由是薄易,出知宣州。除京西轉運副使,徙蘇州、徐州,加直秘閣。元符中,累謫保靜軍行軍司馬,邵州安置。

  徽宗立,召為太常少卿,進右諫議大夫。陳次升論其為曾布客,改權刑部侍郎,曆工部、吏部,未滿歲為真。以寶文閣待制知鄧州,尋入黨籍。卒,年七十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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