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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祐樓異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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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祐,字伯受,湖州長興人。元豐末,第進士。徽宗初,除夔州路轉運判官。且行,會帝幸禁苑禦弓矢,祐奏《聖武臨射賦》。帝大悅,留為右正言。曆陳紹述之說,遷左司諫。建議置輔郡以拱大畿,進殿中監。六尚局官製成,凡所以享上率屬、察舉稽違、殿最勤惰之法,皆祐裁定。以親老請郡,授顯謨閣待制、知江寧府。時召捕張懷素,祐追獲之,複為殿中監。 逾歲,以直學士知鄭州,改秦州。或請調熙河弓箭士徙邊,以省更戍。祐謂人情懷土重遷,丐以二年為更發之期,滿歲樂業而願留者,乃聽。且請擇熙、秦富民分丁授地,蠲役借糧,以勸耕植。益廣秦之東、西川,建城壁,嚴保障,以控熙河、涇原。皆從之。複為殿中監,改吏部侍郎,命鎮蜀,用母老辭。遷工部尚書,加龍圖閣學士,為大名尹,進延康殿學士,複為工部尚書,徙禮部。母喪,除知太原府。 縣有小胥造塚逼其先墓者,祐疑為厭己,請解官持服。先是,詔許祐悉買墓旁地,遂並徙他塚,小胥不從,故祐持以為說。言者論其挾仇要君,乃止。以提舉上清寶籙宮卒,贈特進,諡曰文禧。 *** 樓異,字試可,明州奉化人。進士高第,調汾州司理參軍,徙永興虞策幕府,監在京文繡院,知大宗正丞,遷度支員外郎。以養親求知泗州,複為吏部右司員外郎、左司郎中、太府鴻臚卿,除直秘閣、知秀州。 政和末,知隨州,入辭,請於明州置高麗一司,創百舟,應使者之須,以遵元豐舊制。州有廣德湖,墾而為田,收其租可以給用。徽宗納其說。改知明州,賜金紫。出內帑緡錢六萬為造舟費,治湖田七百二十頃,歲得谷三萬六千。加直龍圖閣、秘閣修撰,至徽猷閣待制。郡資湖水灌溉,為利甚廣,往者為民包侵,異令盡泄之墾田。自是苦旱,鄉人怨之。 在郡五年,既請溫之船官自隸以便役,又請越、台之鹽以佐費,詔責之曰:「郡自有鹽筴不能興,而欲東取諸台,西取諸越,斯乃以鄰國為壑也。」睦寇起,善理城戍有績,進徽猷閣直學士、知平江府,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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