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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閣張近傳


  張閣,字台卿,河陽人。第進士。崇甯初,由衛尉主簿遷祠部員外郎;資閱淺,為掌制者所議,蔡京主之,乃止。俄徙吏部,遷宗正少卿、起居舍人,屬疾不能朝,改顯謨閣待制、提舉崇福宮。疾愈,拜給事中、殿中監,為翰林學士。

  河北諸帥以繕城訖役,降獎詔,有中貴人為之地,將繼此策賞。閣言:「此牧伯常職,若獎之,恐開邀功生事之路。」徽宗曰:「卿言是也。」格不下。嘗夜盛寒草制稿進,帝猶坐,賞其警敏,賜詩以為寵。京免相,閣當制,歷數其過,詞語遒拔,人士多傳誦之。

  京複相,以龍圖閣學士知杭州。浙部和買絹,杭獨居十三,戶有至數百匹者,閣請均之他郡。杭久闕守,閣經理有敘,去惡少年之為人害者,州以理聞。召拜兵部尚書兼侍讀,複為學士,上日特賜敕詔,且有意大用,未幾,卒,年四十六。閣初出守杭,思所以固寵,辭日,乞自領花石綱事,應奉由是滋熾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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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張近,字幾仲,開封人。第進士,累遷大理正、發運使。呂溫卿以不法聞,近受詔鞫治,哲宗諭之曰:「此出朕命,卿毋畏惠卿。」對曰:「法之所在,雖陛下不能使臣輕重,何惠卿也?」溫卿謾不肯置對,近言:「溫卿所坐明白,儻聽其蔓詞,懼為株連者累。」詔以眾證定其罪。提舉河北東路常平、西路刑獄,入為刑部員外郎、大理少卿,以集賢殿修撰知瀛州。

  遼使為夏人請命,而宿兵以臨我,近請亦出秦甲戍北道,伐其謀。邊人呂懺兒入瓦橋為盜,吏執之,遼人因略宋民為質。近言:「朝廷方繼好息民,當使曲在彼。一偷之得失,不足為輕重,釋之便。」滄民漁於海,遼卒利其饒,而私舉網取魚。守兵與之鬥,斬級三十二,州將請賞之。或言所殺乃平人,宜論如律,議弗決。近言:「邊人貪利喜功,遂賞之,則為國起怨;然彼挾兵涉吾地,謂之非盜可乎?如罪以擅興,他日將誰使禦敵?願兩置賞刑,略而不問。」從之。

  出鎮高陽八年,累加顯謨閣待制、直學士,徙知太原府,以疾,提舉洞霄宮。先,承詔買馬三千給牧戶,近悉斂諸民而不予直,為禦史所劾,失學士。二年而複之。卒,年六十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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