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龔夬傳


  龔夬,字彥和,瀛州人。清介自守,有重名。進士第三,簽書河陽判官。從曾布於瀛。紹聖初,擢監察禦史,以親老,求通判相州,知洺州。

  徽宗立,召拜殿中侍御史。始上殿,即抗疏請辨忠邪,曰:「好惡未明,則人迷所向;忠邪未判,則眾必疑。今聖政日新,遠近忻悅,進退人材,皆出睿斷,此甚盛之舉也。然奸黨既破,必將早夜熟計,廣為身謀。或遽革面以求自文,或申邪說以拒正論,或詭稱禍福以動朝廷,或托言祖宗以脅人主。巧事貴戚,陰結左右,變亂是非,奸計百出,幸其既敗複用,已去複留。君子直道而行,則必墮其術中。然則天下治忽,未可知也。故宜洞察忠邪,行之以決。若小不忍,則害大政。臣願陛下明好惡以示之,使遠近知進賢退奸之意,太平之治,不難致也。」又言:「朝廷累下赦令,洗滌元祐愆負被坐之人,至於官職資蔭,多未給還。願申詔有司,亟為施行,以伸先帝寬仁之意。」

  時章惇、蔡卞用事,首論其惡,大略以為:「昔日丁謂當國,號為恣睢,然不過陷一寇准而已。及至於惇,而故老、元輔、侍從、台省之臣,凡天下之所謂賢者,一日之間,佈滿嶺海,自有宋以來,未之聞也。當是時,惇之威勢震於海內,此陛下所親見。蓋其立造不根之語,文致悖逆之罪,是以人人危懼,莫能自保,俾其朽骨銜冤於地下,子孫禁錮於炎荒,忠臣義士,憤悶而不敢言,海內之人,得以歸怨先帝。其罪如此,尚何俟而不正典刑哉?卞事上不忠,懷奸深理,凡惇所為,皆卞發之,為力居多。望采之至公,昭示譴黜。」又論:「蔡京治文及甫獄,本以償報私仇,始則上誣宣仁,終則歸咎先帝,必將族滅無辜,以逞其欲。臣料當時必有案牘章疏,可以見其鍛煉附會。如方天若之凶邪,而京收置門下,賴其傾險,以為腹心,立起犴獄,多斥善士,天下冤之,皆京與天若為之也。願考證其實,以正奸臣之罪。」於是三人者皆去。

  又上疏乞正元祐後冊位號,及元符後不當並立,書報聞。已而元祐後冊再廢,言者論夬首尾建言,詔削籍,編管房州。繼徙象,又徙化。徒步適貶所,持扇乞錢以自給。逢赦令得歸,政和元年卒,年五十五。紹興元年,贈直龍圖閣。六年,再贈右諫議大夫,官其後二人。

  弟大壯,少有重名,清介自立。從兄官河陽,曾布欲見之,不可得,乃往謁夬,邀之出,從容竟日,題詩壁間,有「得見兩龔」之語。夬為禦史,大壯勸使早去,夬以為畏友。不幸早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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