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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將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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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將字沖元,福州閩人。舉進士第一。歐陽修讀其賦,謂曰:「君辭氣似沂公,未可量也。」簽書昭慶軍判官,代還,當試館職,辭曰:「起家為官,本代耕爾,願以守選餘日,讀所未見書。」宰相善其志,以通判明州。神宗召對,除集賢校理、同知禮院,編修中書條例。自太常丞當轉博士,超改右正言;明日,直舍人院;又明日,判流內銓:皆神宗特命,舉朝榮之。初,選人調擬,先南曹,次考功。綜核無法,吏得緣文為奸,選者又不得訴長吏。將奏罷南曹,辟公舍以待來訴者,士無留難。進知制誥,特敕不試而命之。 契丹以兵二十萬壓代州境,遣使請代地,歲聘之使不敢行,以命將。將入對曰:「臣備位侍從,朝廷大議不容不知。萬一北人言及代州事,不有以折之,則傷國體。」遂命將詣樞密院閱文書。及至北境,居人跨屋棟聚觀,曰:「看南朝狀元。」及肄射,將先破的。契丹使蕭禧館客,禧果以代州為問,將隨問隨答。禧又曰:「界渠未定,顧和好體重,吾且往大國分畫矣。」將曰:「此事,申飭邊臣豈不可,何以使為?」禧慚不能對。歸報,神宗善之,以將知審官西院、直學士院、判尚書兵部。 時河北保甲、陝西河東弓箭社、閩楚槍仗手雖有名籍,其多少與年月不均,以致閱按無法,將一切整攝之。進翰林學士、權知開封府,為同進所忌。會治太學虞蕃訟,釋諸生無罪者,蔡確、舒亶因陷之,逮其父子入禦史府,逾月得解,黜知蘄州。 明年,以龍圖閣待制起知秦州,改揚州,又改鄆州。上元張燈,吏籍為盜者系獄,將曰:「是絕其自新之路也。」悉縱遣之,自是民無一人犯法,三圄皆空。父老歎曰:「自王沂公後五十六年,始再見獄空耳。」鄆俗士子喜聚肆以謗官政,將雖弗禁,其俗自息。 召為兵部侍郎。上疏言:「兵措於形勢之內,最彰而易知;隱于權用之表,最微而難能。此天下之至機也。是以治兵有制,名雖不同,從而橫之,方而圓之,使萬眾猶一人;車馬有數,用雖不同,合而分之,散而斂之,取四方猶跬步;制器有度,工雖不同,左而右之,近而遠之,運眾算猶掌握。非天下之至神,孰能與此?」又條奏八事,以為「兵之事有三:曰禁兵,曰廂兵,曰民兵。馬之事有三:曰養馬,曰市馬,曰牧馬。兵器之事有二:曰繕作,曰給用。」及西方用兵,神宗遣近侍問兵馬之數,將立具上之;明日,訪樞臣,不能對也。 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。元祐三年,再為翰林學士。四年,拜尚書右丞。將自以在先朝為侍從,每討熙、豐舊章以聞。中旨用王文郁、姚兕領軍,執政覆議用張利一、張守約。將始與執政同議,複密疏利一不可用。言者論其窺伺主意,炫直賣友。罷為資政殿學士、知定州,移揚州,又移大名府。 會黃河東、北二議未決,將曰:「度今之利,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,因內黃之口以行北,而盡閉諸口,以絕大名諸州之患。俟水大至,觀故道足以受之,則內黃之口可塞;不足以受之,則梁村之口可以止;兩不能相奪,則各因其自流以待之」 紹聖初,入為吏部尚書,上疏乞依元豐詔,定北郊夏至親祀。拜尚書左丞、中書侍郎。章惇為相,與蔡卞同肆羅織,貶謫元祐諸臣,奏發司馬光墓。哲宗以問將,對曰:「發人之墓,非盛德事。」方黨禍作,或舉漢、唐誅戮故事,帝複問將,對曰:「二代固有之,但祖宗以來未之有,本朝治道所以遠過漢、唐者,以未嘗輒戮大臣也。」哲宗皆納之。 將嘗議正夏人罪,以涇原近夏而地廣,謀帥尤難,乞用章楶,楶果有功。崇甯元年,進門下侍郎,累官金紫光祿大夫,撫定鄯、廓州。邊臣欲舉師渡河,朝議難之。將獨謂:「外國不可以爽信,而兵機有不可失,既已戒期,願遂從之。」未幾,捷書至,將以複河、湟功轉特進,凡居政地十年。 禦史中丞朱諤取將舊謝章表,析文句以為謗,且謂:「將左顧右視,見利則回,幡然改圖,初無定論。元祐間嘗為丞轄,則盡更元豐之所守。紹聖初複秉鈞軸,則陰匿元祐之所為。逮至建中,尚此冒居,則紹聖之所為已皆非矣。強顏今日,亦複偷安,則建中之所為亦隨改焉。」遂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府。言者不已,降資政殿學士、知潁昌府,移大名,加觀文殿學士、奉國軍節度使。在大名六年,數告老,召為佑神觀使。政和初,卒,年七十五。贈開府儀同三司,諡曰文定。 子份,龍圖閣學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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