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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琮朱壽隆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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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琮,字獻甫,江寧人。登進士第,調甯國軍推官。州庾積穀腐敗,轉運使移州散於民,俾至秋償新者。守將行之,琮曰:「谷不可食,強與民責而償之,將何以堪。」持不下,守愧謝而止。 呂公著尹開封,薦知陽武縣。役法初行,琮處畫盡理,旁近民相率撾登聞鼓,願視以為則。徽宗召對,擢利州路、江東轉運判官。行部至宣城,按民田詭稱逃絕者九千戶,他縣皆然。言於朝,命以戶部判官使江、浙,選強明吏立賞剔抉。吏幸賞,以多為功,琮亦因是希進,民患苦之,得緡錢百余萬。進度支判官,頒職式于諸道。淮南賦入甲它部,以為轉運副使,徙梓州路。 元祐初,言者論其括隱稅之害,黜知吉州。禦史呂陶又言巴蜀科折已重,琮複強民輸稅,且無得以奇數併合,人尤諮怨。於是凡以括田受賞者悉奪之。曆相、洪、潞三州。潞有謀亂者,為書期日揭道上,部使者聞之,懼,檄索奸甚亟。琮置不問,以是日置酒高會,訖無他。入為太府卿,遷戶部侍郎,以寶文閣待制知杭州、永興軍、河南、瀛州。卒,年七十五。 琮長於吏治,而所至主於掊克,為士論嗤鄙。子回,紹興初參知政事。 *** 朱壽隆,字仲山,密州諸城人。以蔭知九隴縣。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,壽隆曰:「寧有盡室就焚無一脫者,殆必有奸。」逾月獲盜,果殺其人而縱火也。知宿州,宿多劇盜,至白晝被甲剽攻,郡縣不能制。壽隆設方略耳目,捕斬千餘人。 擢提點廣西刑獄。嶺外新經儂寇,修營城障,貴州虐用其人,不能聊生。壽隆馳詣州,械守送獄,奏黜之。老稚婦女遭亂,流轉不能自還者,檄所在資送其還。舊制,溪蠻侵暴羈縻州,雖殺人無得仇報,壽隆請聽相償,蠻始畏戢。 曆鹽鐵度支判官、夔路轉運使。巴峽地隘,民困於役,免其不應法者千五百人。複為鹽鐵判官、京東轉運使,賜三品服。歲惡民移,壽隆諭大姓富室畜為田僕,舉貸立息,官為置籍索之,貧富交利。以少府監知揚州,卒,年六十八。 壽隆為人和厚,接談怡怡,必當於理,而不屈於權貴。狄青討賊,欲殺裨將不用命者數人,壽隆極論罪不當死。孫沔在坐,曰:「儂賊害民萬計,此何足惜。」壽隆曰:「王師之來以除民害,顧可效賊為暴邪?」青感其言而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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