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宋史 | 上頁 下頁 |
王宗望王吉甫傳 |
|
王宗望,字磻叟,光州固始人。以蔭累擢夔州路轉運副使。哲宗即位,行赦賞軍,萬州彌旬不給。庖卒朱明因眾怒,白晝入府宅,傷守臣,左右驚散,他兵籍籍謀兆亂。宗望聞變,自夔疾驅至,先命給賞,然後斬明以徇,且竄視守傷而不救者。乃自劾,朝廷嘉之。曆倉部郎中、司農少卿、江淮發運使。 楚州沿淮至漣州,風濤險,舟多溺。議者謂開支氏渠引水入運河,歲久不決,宗望始成之,為公私利。代吳安持為都水使者。自大河有東、北流之異,紛爭十年,水官無所適從。宗望謂回河有創立金堤七十裡,索緡錢百萬,詔從之。右正言張商英論其誕謾,而宗望奏已有成績,遂增秩三等,加直龍圖閣、河北都轉運使,擢工部侍郎,以集賢殿修撰知鄆州。卒,年七十七。元符中,治其導河東流事,以為附會元祐,追所得恩典雲。 *** 王吉甫,字邦憲,同州人。舉明經,練習法律,試斷刑入等,為大理評事,累遷丞、正、刑部員外郎、大理少卿。 舒亶以官燭引至第,執政欲坐以自盜。吉甫謂不可,執政怒,移獄他所,吉甫亦就辨。亶乃用飲食論罪,不以燭也。南郊起幔城,役卒急於畢事,董役者責之曰:「此殆類白露屋耳。」卒訴之。吏當非所宜言論死。吉甫謂非咒詛不應死,遂求對。神宗怒曰:「得非為白露屋事來邪?」吉甫從容敷陳,不少懾,帝為霽怒,其人得釋。蘇軾南遷,所過,郡守有延館之者,走馬使上聞,詔鞫之。吉甫議當笞,宰相章惇不悅。吉甫曰:「法如是,難以增加成罪。」卒從笞。太倉火,議誅守者十餘人,亦爭之,皆得不死。其持論寬平,大抵類此。 請知齊州、梓州。梓在東川為壯藩,戶口最盛。轉運使欲增折配以取羨餘。吉甫謂其僚曰:「民力竭矣,一增之後,不可複減,吾甯貽使者怒,忍為國斂怨、為民基禍哉。」竟卻之。曆提點梓州路京畿刑獄、開封少尹、知同、刑、漢三州,以中大夫卒,年七十。 吉甫老於為吏,廉介不回,但一于用法,士恨其少緣飾雲。 *** 論曰:宋取士兼習律令,故儒者以經術潤飾吏事,舉能其官。遵惠政及民,而緩登州婦獄,君子謂之失刑。士宗、象先皆執經勸講,其為刑官,論法平恕,宜哉,璹吏事絕人,民懷其德。純以微官能著清節,紘議獄必傅經誼,風義藹然。常坐護危埽,麟定徭、獠,宗望弭萬州之變,皆靖至難之事於談笑間。吉甫一于用法,而廉介不回,有足稱雲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