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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公輔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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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公輔,字君倚,常州武進人。少從胡翼之學,有名吳中。第進士甲科。通判越州,為集賢校理、同判吏部南曹。曆開封府推官、戶部判官、知明州。衙前法以三等差次勞勤,應格者聽指酒場以自補,富者足欲而貧得日困,充募益鮮;額有不足,至役鄉民,破產不供費。公輔取酒場官鬻之,分輕重以給役者,不復調民。同修起居注,進知制誥。 英宗即位,陳《治平十議》,大要言采民政,分吏課,擇守宰,置二府官屬。又作《帝問》一篇上之。王疇為翰林學士未久,擢副樞密。公輔謂疇素望淺,不草制。帝以初政用大臣,而公輔格詔,謫為滁州團練使。議者以為重,呂誨等上章救之,不得。逾年,起知廣德軍。神宗立,拜天章閣待制、知鄧州,複知制誥。入見,帝勞苦之,使錄《十議》以進,命知諫院。嘗至中書白事,富弼謂曰:「上求治如饑渴,正賴君輩同心以濟。」公輔曰:「朝廷所為是,天下誰敢不同!所為非,公輔欲同之,不可得已。」 王安石雅與之善,既得志,排異己者,出滕甫鄆州。公輔數於帝前言甫不當去。薛向更鹽法,安石主其議,而公輔謂向當黜,遂拂安石意,罷諫職,旋出知江寧府。明年,帝欲召還,安石言其助小人為異議,不宜在左右,但徙揚州。以病乞越,改提舉崇福觀,卒,年五十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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