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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得象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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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得象,字希言,世居泉州。高祖仔鈞,事閩為建州刺史,遂家浦城。得象母方娠,夢登山,遇神人授以玉象,及生,父奐複夢家庭積笏如山。長而好學,美姿表,為人莊重。進士及第,為大理評事、知玉山縣,遷本寺丞。 真宗將東封泰山,以殿中丞簽書兗州觀察判官事,知台州,曆南雄州,徙洪州。楊億以為有公輔器,薦之。或問之,億曰:「閩士輕狹,而章公深厚有容,此其貴也。」得象嘗與億戲博李宗諤家,一夕負錢三十萬,而酣寢自如。他日博勝,得宗諤金一奩;數日博又負,即反奩與宗諤,封識未嘗發也。其度量宏廓如此。 未幾,召試,為直史館、安撫京東,權三司度支判官,累遷尚書刑部郎中,使契丹,遂以兵部郎中知制誥。逾年,為翰林學士,遷右諫議大夫,以給事中為群牧使,遷禮部侍郎兼龍圖閣學士,進承旨兼侍講學士,擢同知樞密院事,遷戶部侍郎,遂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。帝謂得象曰:「向者太后臨朝,群臣邪正,朕皆默識之。卿清忠無所附,且未嘗有所幹請,今日用卿,職此也。」 陝西用兵,加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兼樞密使,辭所加官。明年,以工部尚書為昭文館大學士。慶曆五年,拜鎮安軍節度使、同平章事,封郇國公,徙判河南府,守司空致仕,薨。故事,致仕官乘輿不臨奠,帝特往焉。贈太尉兼侍中,諡文憲。皇祐中,改諡文簡。 得象在翰林十二年,章獻太后臨朝,宦官方熾,太后每遣內侍至學士院,得象必正色待之,或不交一言。在中書凡八年,宗党親戚,一切抑而不進。仁宗銳意天下事,進用韓琦、范仲淹、富弼,使同得象經畫當世急務,得象無所建明,禦史孫抗數言之,得象居位自若。既而章十上請罷,帝不得已,許之。初,閩人謠曰:「南台江合出宰相。」至得象相時,沙湧可涉雲。 *** 論曰:殊、籍、隨、得象皆起孤生,致位宰相。籍通曉法令,隨練習民事,皆能用其所長。然籍終至絀免,隨數遭譴斥,何其才之難得也。得象渾厚有容,殊喜薦拔人物,樂善不倦,方之諸人,殊其最優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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