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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曾傳


  王曾,字孝先,青州益都人。少孤,鞠于仲父宗元,從學于裡人張震,善為文辭。咸平中,由鄉貢試禮部、廷對皆第一。楊億見其賦,歎曰:「王佐器也。」以將作監丞通判濟州。代還,當召試學士院,宰相寇准奇之,特試政事堂,授秘書省著作郎、直史館、三司戶部判官。

  景德初,始通和契丹,歲遣使致書稱南朝,以契丹為北朝。曾曰:「從其國號足矣。」業已遣使,弗果易。遷右正言、知制誥兼史館修撰。時瑞應遝至,曾嘗入對,帝語及之。曾奏曰:「此誠國家承平所致,然願推而弗居,異日或有災沴,則免輿議。」及帝既受符命,大建玉清昭應宮,下莫敢言者,曾陳五害以諫。舊用郎中官判大理寺,帝欲重之,特命曾。且謂曾曰:「獄,重典也,今以屈卿。」曾頓首謝。仍賜錢三十萬,因請自辟僚屬,著為令。遷翰林學士。帝嘗晚坐承明殿,召對久之,既退,使內侍諭曰:「向思卿甚,故不及朝服見卿,卿勿以我為慢也。」其見尊禮如此。

  知審刑院。舊違制無故失,率坐徒二年,曾請須親被旨乃坐。既而有犯者,曾乃以失論。帝曰:「如卿言,是無複有違制者。」曾曰:「天下至廣,豈人人盡曉制書,如陛下言,亦無複有失者。」帝悟,卒從曾議。再遷尚書主客郎中。知審官院、通進銀台司,勾當三班院,遂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。

  時宮觀皆以輔臣為使。王欽若方挾符瑞,傅會帝意,又陰欲排異己者,曾當使會靈,因以推欽若,帝始疑曾自異。及欽若相,會曾市賀皇后家舊第,其家未徙去,而曾令人舁土置門外,賀氏訴禁中。明日,帝以語欽若,乃罷曾為尚書禮部侍郎、判都省,出知應天府。天禧中,民間訛言有妖起若飛帽,夜搏人,自京師以南,人皆恐。曾令夜開裡門,敢倡言者即捕之,卒無妖。徙天雄軍,複參知政事,遷吏部侍郎兼太子賓客。

  真宗不豫,皇后居中預政,太子雖聽事資善堂,然事皆決於後,中外以為憂。錢惟演,後戚也,曾密語惟演曰:「太子幼,非宮中不能立。加恩太子,則太子安;太子安,所以安劉氏也。」惟演以為然,因以白後。帝崩,曾奉命入殿廬草遺詔:「以明肅皇后輔立皇太子,權聽斷軍國大事。」丁謂入,去「權」字。曾曰:「皇帝沖年,太后臨朝,斯已國家否運。稱『權』,猶足示後。且增減制書有法,表則之地,先欲亂之邪?」遂不敢去。仁宗立,遷禮部尚書。群臣議太后臨朝儀,曾請如東漢故事,太後坐帝右,垂簾奏事,丁謂獨欲帝朔望見群臣,大事則太后召對輔臣決之,非大事令入內押班雷允恭傳奏禁中,畫可以下。曾曰:「兩宮異處,而柄歸宦官,禍端兆矣。」謂不聽。既而允恭坐誅,謂亦得罪。自是兩宮垂簾,輔臣奏事如曾議。

  謂初敗,任中正言:「謂被先帝顧托,雖有罪,請如律議功。」曾曰:「謂以不忠得罪宗廟,尚何議邪!」時真宗初崩,內外洶洶,曾正色獨立,朝廷倚以為重。拜中書侍郎兼本官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、會靈觀使。王欽若卒,曾以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為昭文館大學士、監修國史、玉清昭應宮使。曾以帝初即位,宜近師儒,即召孫奭、馮元勸講崇政殿。天聖四年夏,大雨。傳言汴口決,水且大至,都人恐,欲東奔。帝問曾,曾曰:「河決奏未至,第民間妖言爾,不足慮也。」已而果然。陝西轉過使置醋務,以榷其利,且請推其法天下,曾請罷之。

  曾方嚴持重,每進見,言利害事,審而中理;多所薦拔,尤惡僥倖。帝問曾曰:「比臣僚請對,多求進者。」曾對曰:「惟陛下抑奔競而崇恬靜,庶幾有難進易退之人矣。」曹利用惡曾班己上,嘗怏怏不悅,語在《利用傳》。及利用坐事,太后大怒,曾為之解。太后曰:「卿嘗言利用強橫,今何解也?」曾曰:「利用素恃恩,臣故嘗以理折之。今加以大惡,則非臣所知也。」太后意少釋,卒從輕議。

  始,太后受冊,將禦大安殿,曾執以為不可,及長寧節上壽,止共張便殿。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請謁,曾多所裁抑,太后滋不悅。會玉清昭應宮災,乃出知青州。以彰信軍節度使複知天雄軍,契丹使者往還,斂車徒而後過,無敢嘩者。人樂其政,為畫像而生祠之。改天平軍節度使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判河南府。景祐元年,為樞密使。明年,拜右僕射兼門下侍郎、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,封沂國公。

  曾進退士人,莫有知者。范仲淹嘗問曾曰:「明揚士類,宰相之任也。公之盛德,獨少此耳。」曾曰:「夫執政者,恩欲歸己,怨使誰歸?」仲淹服其言。初,呂夷簡參知政事,事曾謹甚,曾力薦為相。及夷簡位曾上,任事久,多所專決,曾不能堪,論議間有異同,遂求罷。仁宗疑以問曾曰:「卿亦有所不足邪?」時外傳知秦州王繼明納賂夷簡,曾因及之。帝以問夷簡,曾與夷簡交論帝前。曾言亦有過者,遂與夷簡俱罷,以左僕射、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。寶元元年冬,大星晨墜其寢,左右驚告。曾曰:「後一月當知之。」如期而薨,年六十一。贈侍中,諡文正。

  曾資質端厚,眉目如畫。在朝廷,進止皆有常處,平居寡言笑,人莫敢幹以私。少與楊億同在侍從,億喜談謔,凡僚友無不狎侮。至與曾言,則曰:「餘不敢以戲也。」平生自奉甚儉,有故人子孫京來告別,曾留之具饌,食後,合中送數軸簡紙,啟視之,皆它人書簡後裁取者也。皇祐中,仁宗為篆其碑曰「旌賢之碑」,後又改其鄉曰旌賢鄉。大臣賜碑篆自曾始。仁宗既祔廟,詔擇將相配享,以曾為第一。曾無子,養子曰縡。又以弟子融之子繹為後,尚書兵部郎中、秘閣校理致仕,卒。

  子融字熙仲。初以曾奏,為將作監主簿。祥符進士及第,累遷太常丞、同知禮院。獻所為文,召試,直集賢院。嘗論次國朝以來典禮因革,為《禮閣新編》上之。以其書藏太常。

  權三司度支、鹽鐵判官。任布請鑄大錢,行之京城。三司使程琳集官議,子融曰:「今軍營半在城外,獨行大錢城中,可乎?」事遂寢。權同糾察刑獄、知河陽。又集五代事,為《唐餘錄》六十卷以獻。進直龍圖閣,累遷太常少卿、權判大理寺。乃取讞獄輕重可為准者,類次以為斷例。

  拜天章閣待制、尚書吏部郎中、知荊南。盜張海縱掠襄、鄧,至荊門,子融閱州兵,將迎擊之,賊引去。遷右諫議大夫、知陝州,徙河中府。既而勾當三班院,遷給事中,以尚書工部侍郎、集賢院學士知兗州。不赴,改刑部侍郎致仕。英宗即位,進兵部,卒。

  本名皞,字子融。元昊反,請以字為名。性儉嗇,街道卒除道,侵子融邸店尺寸地,至自詣開封府訴之。然教飭子孫,嚴厲有家法。晚學佛氏,從僧懷璉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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