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料 > 名臣碑傳琬琰集 | 上頁 下頁
◆王素墓誌銘


  ▼王懿敏公素墓誌銘〔王珪〕

  公諱素,字仲儀,故宰相王文正公之子,其先大名莘人也。皇曾祖魯國公諱徹,皇祖晉國公諱祐,皇考魏國公諱旦,皆贈太師、尚書令兼中書令。曾祖妣秦國夫人田氏,祖妣徐國夫人任氏、秦國夫人邊氏,妣榮國夫人趙氏。維公皇考,實相真宗于景德、祥符之間。當是之時,天下衣食滋殖,百官各任其職,而兵革不加於四夷,可謂賢相矣。

  方其薨,公猶未官,朝廷錄孤,以為太常寺太祝,遷大理評事,同句當太府寺鬥秤務。天聖五年,召試學士院,賜進士出身。又召試,得通判潁州,更懷州、許州,累遷太常博士。又召試,得五品服。且宰相子比皆用試得帖館職,公獨以大臣親嫌,故抑之。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知濮州。運使欲加賦瀕河之田,公言:「日者河以本道,而民困於失職。今大河新還,流者猶未盡複,可益以重斂乎?」於是詔自濮七州,毋得令民過出租。以都官員外郎知宣州。禦史中丞孔道輔薦以為侍御史。道輔出,亦出公知鄂州。罷配民計口售鹽,鄂人德之。以職方員外郎知宿州。

  慶曆二年,改兵部員外郎、知諫院、同判國子監。仁宗方留精政事,思聞朝廷得失,御筆親除諫官,而歐陽修、蔡襄、餘靖與公相次進用。公起少年,蒙上所知,輒遇事感發。嘗言:「凡朝廷欲有所更,其初不出於士大夫之論,則中書不敢以自行。願陛下收威福之權,明利害之分,事如無可疑,毋須下議兩制,徒為紛紛也。禮部取士,不詢採行實,顧文辭漫漶,不足以應務。請郡國置學,擇明師,使通知經術,稍近三代裡選之法。自景德以來,較今內外無名之費,數倍於前。請置官三司,量一歲所入,其用非急者皆省去之。」會皇子生,議欲因赦百官進官,大賞賚諸軍。

  公又言:「方元昊叛,契丹數有所求,縣官財用不足,宜留金繒以佐邊費,謹官爵以賞戰勞。」其議為公止。仁宗間禦天章閣,出手詔問兩府大臣所以興治革弊之方。公又大疏時政姑息十餘事,皆人所難言者,末以「非知之艱,行之惟艱」為戒。它日,曲召諫官歐陽修與公等四人,面諭曰:「卿等皆朕所自擇,數論事無所避,特皆賜服章,非繇宰相言也。」於是賜公三品服,除天章閣待制、淮南都轉運按察使。

  時初置按察,諸路皆以苛為明,獨公為不苛人,然貪吏蓋有自投去者。罷覆折二稅羨緡數十萬,朝廷因以戒諸路。以刑部郎中為涇原路經略安撫使、知渭州。未幾,坐嘗屬河東轉運使劉京市材木,制下禦史台。京自以已坐得罪,而公所市無私民,猶降公知華州。既而言者又以謂公與監察禦史裡行閻詢為連姻,方置劾時,不以其事聞,既奪詢裡行,亦落公職,知江州。未行,改汝州,更潞州。丁太夫人袁氏憂,服除,知兗州,複以天章閣待制知渭州,即除龍圖閣直學士、兵部郎中,還判三班院,以樞密直學士權知開封府。

  至和二年秋,大雨壞蔡河,水入都城中,密詔馬軍都指揮使范恪障朱雀門。公違詔止之曰:「方上不豫,軍民廬舍多覆壓,奈何障門更以動眾耶?」公于時晝夜檢訪奸攘,都下為之肅然。當建請置使院判官主熟事,置八廂官決輕罪,置發放司勾朱官以檢稽違,後多見施行。以龍圖閣學士為定州路安撫使、知定州,以翰林侍讀學士知成都府。先是,牙校歲輸酒坊錢,以供廚傳之費,前後日加豐而不知約,故輸者亦加困而不能勝。公為一切裁約之,省其費過半。鐵錢唯行於兩州,歲加鑄無止,故錢輕而貨重,商旅不能通行。公為罷鑄十年,而物價差以平。利州路饑,公遣發廩賑救,民得無流徙。詔適下而公奏至,上數稱嘉之。公為政在便人情,蜀人錄公所行,為《王公異斷》。複知開封府,為群牧使、知許州,曆諫議大夫、給事中、尚書工部侍郎。

  英宗初,再遷兵部侍郎。

  治平元年秋,虜寇靜邊寨,權涇原帥陳述古與副總管劉幾議進兵,不合,虜侵圍童家堡,天子西憂,以端明殿學士又知渭州。既入見,英宗諭曰:「朕知學士久,今邊陲有警,顧朝廷誰可屬者?其勉為朕行。」於是番酋故老皆歡呼越境,望公之來。比公馳至,則虜解圍去矣。公屢帥涇原,馭將卒有恩,無不得其歡心。又善料敵情,故塞下戍常少,而積粟至十餘年。嘗廣渭之西南城,濬隍三周。屬羌間以土地來獻,公悉募置弓箭手,其行陣出入之法,身自督教之。

  其居舊皆穿土為室,寇至,老幼多焚死。公為築八堡,使其居足以自保,而父子皆感泣曰:「誓不敢忘我公之德。」所部東西兩路巡檢,比分領弓箭手,不得以自便,公曰:「此豈前日募民兵意耶?」悉使散耕田裡,遇有警則發之。故其涵養士氣,名為勇悍,它路莫能及。原州蔣偕說宣撫使范仲淹築堡大蟲巉,堡未完而為明珠、滅臧伺間要擊之。偕輒從間道遁歸,伏庭下,當以軍法論。公貰令複往。總管狄青曰:「賊方據險設伏,以待官軍,偕輕而無謀,往必更敗。」

  公曰:「偕死則俱往。」青計不得行,偕卒能以死致其首,完所築堡而還。番官密斯哥,本天水羌也,嘗與賊為用。始州欲羈縻之,因請以為十族巡檢。及下公議,公即聲其罪,械還本族。既而叛去,諸將曰:「不重購之,後必為邊患。」公曰:「吾在邊,虜未嘗敢輕入,彼斯哥何為也?」公一日燕堂皇,邊民悉驚走入城。諸將曰:「使奸人亦從而入,必將舉而內應,不若拒之弗內。」公曰:「若拒之東去,勢必搖關中,當且納之,固知虜不敢犯我,此必有奸言動之者。」乃下令曰:「敢複有言虜至者斬。」

  有頃,候騎從西來,其傳果妄也。諸將皆服,莫如公所料。改澶州觀察使,為真定府路安撫使、知成德軍。今天子即位,移青州觀察使,複以為端明殿學士,遷尚書左丞,為河東四路經略安撫使、知太原府。會汾河大溢,公曰:「若壞平晉,遂將灌州城。」乃命先具舟栰,築堤以扞城。一夕,水果至,人得無恐。至今人每過公所作堤而留歎之。晉薦饑,公勸大姓出粟,活殍者十余萬人。及公去,州人迣馬首環泣,終日不得前。

  又改徐州觀察使,辭不拜,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。以疾求補外,留兼提舉醴泉觀,又知汝州。歲餘,乃言:「臣被病久,顧不能任君事,願還政於朝。」遂加工部尚書致仕,職如故。故事,致仕雖三公無帯職者。朝廷方施用新法,公首以學士就第,時人榮之。公少感概,有大志,人不敢以貴遊子弟遇之。及顯在朝,敢言天下事,數擊奸佞上前,其言不屈于勢權。然廑於薦士,雖武夫處士,常急於引拔。與人交,周旋無不至,不藏怨於人。凡所與游,皆一時豪賢,稍稍去至公卿者,多出公後。

  慶曆中,朝廷患政事因循日久,二三大臣因與共謀,盡更前之所為,而間至於不次用人,於是論者皆指以為朋黨。及大臣者去,人莫敢以為言。公常獨言富弼、韓琦、范仲淹皆有重望,宜複召用,處之以不疑。仁宗嘗命公悉上為禦史、諫官時所言事,留觀殿中。公晚之涇原,英宗許以大用。公還在道,大臣入問上疾,數問王某幾,曰:「當至。」間又趣令入見。公至,會英宗大漸,又俛而去國也。公在渭與蜀,尤有愛於民,皆圖公像而生祠之。公曆撫三路,歲且久,未嘗一朝用兵。夫厭難於機先與收功於後,其孰為愈哉?公亦不自有也。

  熙寧六年三月甲寅,告公薨,輟視朝一日,有司諡公曰「獻敏。」其年五月庚申,葬公開封縣新裡大邊村文正公原下。

  娶李氏,禮部尚書維之女,同安郡夫人。又滕氏,給事中涉之女,安康郡夫人。又張氏,太常博士遜之女,永嘉郡夫人。

  子男九人:厚,進士及第,早卒;固,大理評事;凝,秘書省正字;常、奧,將作監主簿。

  女二人,適將作監丞李謹、文居中。

  所著《文集》二十卷。余與今參知政事馮公當世少從公遊,及公薨,餘自次公平生所為作之銘,而當世為公書,既又樞密相文潞公為篆公之銘,蓋皆不待公子之所求。然則觀公之於人,亦其至哉!余雖不能文,得附見於後世,以信其人,庶幾公為不亡焉。

  銘曰:

  允矣真宗,魏公經之。列功配食,後人是詒。
  公發匪馮,遇也尚少。進擊奸回,其執不撓。
  三邊逶長,往禦貔虎。一旅不驚,終公之去。
  公去幾何,寇猖在野。造幾折謀,皆出公下。

  治平之初,必進謂公。儀儀來還,孰謂不逄。
  公猶有施,公則思止。尚書端明,顧豈不煒。
  公言猶新,刻詩在瑉。作之謂誰,惟時三人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